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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公共基础课程考试即将举行

大树 • 2017-09-15 08:02 • 202 次点击 • 中职校学业水平考试


2016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公共基础课程考试将于12月17日、24日、25日举行,全市有2.7万余名考生参加考试。

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内容

12月17日(星期六)

8:00起(每场10分钟)

英语口试(等级性考试)

12月24日(星期六)

9:00—10:00

语文(合格性考试)

10:05—10:45

语文(等级性考试)

13:00—14:00

数学(合格性考试)

14:05—14:45

数学(等级性考试)

12月25日(星期日)

9:00—10:00

英语(合格性考试)

10:05—10:45

英语(等级性考试)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

1.考生必须凭考试通知单和学生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考试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入考点考试。英语考试含听力测试,考生在8:30开始进场,8:45后不得进入考点。

2.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教师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3.考生进入考场可以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水笔、2B铅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文具(有特殊规定的科目除外)。笔试考试可携带计算器,但计算器不得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电子储存记忆功能和图像功能。

4.严禁考生随身携带进入考场的物品:

   (1)手机,一旦带进考场被监考教师发现,不论是否使用均做作弊处理,取消当次考试所有科目的成绩;

   (2)具有无线接收、传输功能的各种通讯工具及录放设备,包括智能手表和手环;

   (3)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

    如果携带上述物品,须放在监考教师指定位置。

5.考生领到试卷、答题纸和条形码纸后,应认真核验条形码纸上的姓名、考生报名号和座位号,在答题纸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考生报名号和座位号,并贴好条形码。凡漏填、错填或填写字迹不清,导致无法正常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考生必须按照题号顺序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选择题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使用黑色字迹的水笔、钢笔书写。2B铅笔仅用于作图、画图。不准在答题纸上做有个人信息的任何标记。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或在试卷、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7.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8.考生不准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考生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离场前须经监考教师同意,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考生应立即停笔,安坐原位,待监考教师收齐全部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后,根据监考教师指令,依次离开考场。

10.希望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警惕网上虚假信息,保护自身利益,勿存侥幸心理,替考代考已入刑,投机取巧不可取。如果有违规、违法行为都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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