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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收三校生招生章程

大树 • 2017-08-31 07:35 • 231 次点击 • 三校生高考


一、学校全称: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二、学校址:上海市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 



三、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四、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20115月,艺术类专业(全日制本科)计划在上海市招收: 



艺术设计专业30名(文科28名,理科2名);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30名(文科28名,理科2名)。 

六、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要求:限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比例:男女兼收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报考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 



九、专业考试:
 



1、报名条件:凡符合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2011年“三校生”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
 



2、网上报名时间: 201142上午9:00410中午12:00前,登陆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sthu.cn)进行报名并打印报名表。 



3、现场确认时间:4169:00~16:00 



4、现场确认地点: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天华学院明华楼第二会议室(118~124室)。 



5、现场确认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户口簿或户籍证明、2011年高考报名号或艺术报名号、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三张(请背面写清姓名)、网上打印的报名表。 



62011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7、考试科目: 素描150分、设计色彩150分、综合面试(现场确认当天完成)30分,满分330分。 



学院按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一定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并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同时寄送专业考试合格证。 



8、考试时间:20114238:3016:00     (详见准考证)。 



9、考试地点: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天华学院内(详见准考证)。 



十、录取规则: 



1、考生必须参加2011年上海市“三校生” 文化课统一高考,且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划定的资格线85%后,方有资格参加投档。 



2、对第一志愿报考天华学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资格线上,校考专业成绩进入本专业计划数前20%的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优先录取。 



3、其余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文化原始满分×专业原始满分×50%+专业考试成绩×50%)的合成总分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执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社会公布的各项优惠政策,学院不另行制定优惠政策。 



52011年艺术类专业仅在参加本专业技能考试且合格的考生中选拔录取。 



十一、学费标准:
 



2011年被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均在我院生活区住读。 



学费标准(不包括教材费等) 



   费:  17000//生(以上海市教委、市物价局批文为准) 



住宿费:  2500// (以上海市教委、市物价局批文为准)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学业期满,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本科毕业文凭 



十三、联系方式:
 



    话:021-39966101021-39966020
021-39966117 



监督电话:
021-39966266 



    址:http
// www.sthu.cn 



十四、资助学生政策:
 



资助学生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助学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天华学院奖学金,天华学院勤工助学、特困学生生活补助等。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2011年3月15日






一、学校全称: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二、学校址:上海市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
三、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四、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20115月,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本科)计划在上海市招收“三校生”90名,其中文科85名,理科5名。
六、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要求:限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比例:男女兼收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报考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专业技能考试
1、报名条件:凡符合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2011年“三校生”报考条件的考生。
2、网上报名时间: 201142上午9:00410中午12:00前,登陆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sthu.cn)进行报名并打印报名表。
3、现场确认时间:4179:00~16:00
4、现场确认地点: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天华学院明华楼第二会议室(118~124室)。
5、现场确认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户口簿或户籍证明、2011年高考报名号、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三张(请背面写清姓名)、网上打印的报名表。
62011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两门专业技能考试。

7、考试科目:
1)朗诵:小说、散文、寓言、故事等任选,时间控制在三分钟内;
2)专业特长测试(三项中任选一门):
a、声乐——演奏自选歌曲两首:美声、民族、通俗任选,清唱(不用伴奏);
b、器乐——演奏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除钢琴外,所有乐器自备);
c、舞蹈——表演两段不同风格的舞蹈(八分钟内,自备音乐伴奏带);
d、美术——静物色彩写生(工具自备)。

8、考试成绩:朗诵100分,专业特长测试100分,满分200分。

学院按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一定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并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同时寄送专业考试合格证。

9、考试时间:2011424上午9:0016:00(详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天华学院内(详见准考证)。

十、录取规则: 

1、考生必须参加2011年上海市“三校生”文化课统一考试,且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划定的文化分数资格线后,方有资格参加投档。

2、对第一志愿报考天华学院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资格线上,专业技能成绩进入本专业计划数前20%的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优先录取。

3、其余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文化原始满分×专业原始满分×50%+专业考试成绩×50%)的合成总分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执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社会公布的各项优惠政策,学院不另行制定优惠政策。

52011年学前教育专业仅在参加本专业技能考试且合格的考生中选拔录取。

十一、学费标准:

2011年被学前教育专业录取的考生,均在我院生活区住读。

学费标准(不包括教材费等):

 费:  17000//生(以上海市教委、市物价局批文为准)

住宿费:  2500// (以上海市教委、市物价局批文为准)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学业期满,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本科毕业文凭

十三、联系方式:

 话:021-39966101021-39966020;传真:021-39966222

监督电话:021-39966266

 址:http//www.sthu.cn

十四、资助学生政策:

资助学生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助学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天华学院奖学金,天华学院勤工助学、特困学生生活补助等。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2011年3月15日

附:学前教育(四年制本科)

本专业培养学生忠于党和人民教育事业,德才兼备,掌握现代幼教所必需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及技能,培养上海幼教事业急需的高素质、高学历的幼儿教师。为上海和周边地区的托幼机构输送合格教师;为教育管理机构输送幼儿社会教育及幼儿教育管理人才。

本专业开设的主要专业课程有:《幼儿园课程》、《幼儿园教学模式》、《幼儿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幼儿家庭教育》等。为提高学生基本课教学科研能力,本专业还开设《幼儿教育科研方法》、《教育与心理统计》和《统计软件》等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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