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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专科自主招生上海电机学院招生章程

大树 • 2017-09-04 01:11 • 112 次点击 • 专科自主招生考试



一、学校全称 


上海电机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       上海  闵行    江川     690   

闵行西校区:    上海市 闵行  区 文井 路   88   号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学制(年) 
学费 
科类 
考生类型 
物流管理 

20 

7500元/年 
文科 
高中生 
国际商务(中澳合作) 

15 

18000元/年 
电气自动化技术 

20 

7500元/年 
理科 
计算机应用技术(中加合作) 

10 

18000元/年 
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德合作) 



18000元/年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中澳合作) 

10 

18000元/年 
物流管理 

10 

7500元/年 
文科 
三校生 
国际商务(中澳合作) 



18000元/年 
电气自动化技术 

15 

7500元/年 
理科 
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德合作) 



18000元/年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中澳合作) 



18000元/年 
合  计 
120 
其中包含退役士兵招生计划2名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凡复检、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录取规则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0〕106号)文件中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2
、复员、退伍一年内持有复员、退伍证明和高中阶段学业证书的退役士兵。 

二、考试办法 
1、以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电机学院、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为联合招生组,实行组内文化课统考。 
2文化课统考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每门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50分,三门总分450分。退役士兵另行出卷。 
3、学校加试科目: 
高中生生源:参加《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满分150分; 
三校生生源: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满分150分;其中文科考生参加《现代物流》证书有关知识点考试;理科考生参加《维修电工中级》证书有关知识点考试。 
4、考试地点:闵行区江川路690号(校本部)。退役士兵另定。 
三、录取办法 
1、高中生 
按文化课统考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校内加分(符合我校制定的加分政策)的合成分,根据报考文、理科专业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在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若愿意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愿意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同分情况下按综合能力测试、英语、数学、语文成绩依次排序。 
2、三校生 
按文化课统考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校内加分(符合我校制定的加分政策)的合成分,根据报考文、理科专业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若愿意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愿意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同分情况下按专业技能测试,英语、数学、语文成绩依次排序。 
3、退役士兵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退役士兵统考成绩另行制定录取分数线。 
四、校内加分政策(加分项目只能享受最高分一项,不作累计加分)见附件 
符合我校加分政策的考生,请带好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当天,到招生办公室填写并上交《2011年上海电机学院专科层次自主招生校内加分申请表》,以便我校审核备案,过时不再办理。 

五、入学管理 
1、新生录取后,学校将在5月~6月期间组织学生进行新生入学教育,学生除自理书籍、资料费、住宿费外,不再支付其它费用。 
2、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市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实行同等管理,如违反校纪校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十、收费标准 
学费 
标准 
高职教育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7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高职教育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8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900-1500元,住宿人数8人间或4人间。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报名、考试费 
考生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门。(沪价费[2006]5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 
名称 
上海电机学院 

证书 
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机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64629982、64300980*3064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64622606 

十四、网址 

www.sdju.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附件:上海电机学院校内加分政策(加分项目只能享受最高分一项,不作累计加分) 


符合我校加分政策的考生,请带好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当天,到招生办公室填写并上交《2011年上海电机学院专科层次自主招生校内加分申请表》,以便我校审核备案,过时不再办理。 
  
加分项目 
分值 
颁证机构 
高中阶段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和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奖项者 

20 
教育部 

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2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学科竞赛和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二等奖者 

2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 

2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高中阶段获得区(局)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10 
区(县)教育局 

控股公司(局) 

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学科竞赛和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者 

1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高中阶段获得区(县)学科竞赛和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者 

区(县)教育局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三等奖获得者 

1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获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 

10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获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中级证书者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少数民族 


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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