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17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大树 • 2017-09-12 05:45 • 2494 次点击 • 三校生高考
一、学校全称: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
||||||||||||
二、校址:
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 2200号
|
||||||||||||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1.招生专业及计划
2.报考条件和办法: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7年普通高校招收应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的招生实施办法”执行,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考生须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根据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网址:www.shmeea.edu.cn)
3.考试科目:专题设计、专业面试
4.考试时间和地点:2017年5月20日(星期六)9:00,松江区文翔路 2200号图文信息中心。
5.文化课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市教育考试院相关通知。
|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只招收英语考生。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男女不限。
|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招色盲、色弱。
|
||||||||||||
九、录取规则:
1. 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定的文化成绩最低录取资格线,且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后,方有资格参加投档。
2. 录取时,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同分考生按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经上海市物价局批准,我校2017年艺术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38000元;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年1400元(4人一间)。
|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
|
||||||||||||
十二、联系电话:021-67823033
|
||||||||||||
十三、投诉电话:021-67823141
|
||||||||||||
十四、学校网址:www.siva.edu.cn
|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我校设综合奖学金,并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开展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并协助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学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按规定享受上海市高校统一的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同时,学校还将为在读学生投保团体意外伤害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