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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专科自主招生上海杉达学院招生章程

大树 • 2017-09-04 01:07 • 122 次点击 • 专科自主招生考试


一、学校全称



上海杉达学院



二、就读校址



浙江嘉善 校区:浙江省  嘉 善 县 人 民 大 道    505  



备注: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备注: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专业

高中生

三校生

退役士兵

机电一体化技术

19

20

1

船舶工程技术

19

20

1

电气自动化技术

19

20

1

物流管理

19

10

1

艺术设计(时尚设计方向)

20

30



合计

96

100

4

所有专业均文理兼收,详见2011年上海杉达学院依法自主招生简章。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要求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九、录取规则



1免试条件: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下列考生,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将免

试,直接予以录取:(1)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2)获得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且填报的第一专业与获得的证书对口者。(3)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且填报的第一专业与获得的证书对口者。(4)入伍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含二等功)的退役士兵。



2、文化考试:A、科目:理科考数学、英语;文科考语文、英语;艺术类加素描和色彩两门专业测试;退役士兵按上海市教委有关规定考试,学校不组织其他测试。B、成绩:各科目(含素描、色彩)卷面满分均为150分;非艺术类考生满分为300分,艺术类考生满分为600分。C、测试要求:文化考试达到高中毕业的学业水平。



3、加分政策(以下各项可累加,每项中符合2种情况及以上者,则以分值

高的项目加分,不累计加分):(1)获得优秀称号加分:高中阶段(含

高中、中专、职校、技校)获得区(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

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加20分;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技

校)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加

10分。(2)获得技能资格证书加分: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

业技能鉴定中心或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

高级证书者在总分上加20分,中级证书者在总分上加15分,初级证书者在

总分上加10分;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PETS三级以上(含三级)格

证书者总分上加20分,二级合格证书者总分上加10分;获得教育部考试中

心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含二级)合格证书者总分上加20

分,一级合格证书者总分上加10分;获得全国CAD应用培训网络工程设计

中心颁发的“计算机绘图”或“CAD”中级证书者加20分,初级证书者加

10分。(3)获得技能竞赛奖励证书加分: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

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三等奖者或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

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单项一等奖者总分上加20分;获得本市“星光计

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单项二等奖者加15分;获得本市“星

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单项三等奖者加10分。(4)照

顾对象加分:入伍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士兵总分上加20分;烈士子女总

分上加20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或台湾省籍青年总分上加10分;

少数民族总分上加5分。

4、录取原则:录取时先分生源(高中生、三校生、退役士兵),按测试

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然后按志愿优先的

原则录取,专业志愿无级差;当总分相同时,非艺术类考生优先录取英语

成绩高的考生;艺术类考生优先录取素描加色彩两门成绩高的考生。









十、



收费



标准



学费



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沪价费(200614]



2、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3000元。[沪价费(200515] 



住宿费



每生每学年1800元。[沪价费(2003056][沪财预(200393



报名、



考试费



报名费14元,考试费:文化考试26元/门;艺术类专业考试费50元/门[沪价费(2006)005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杉达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杉达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上海杉达学院总部:021-50210897;



上海杉达学院嘉善光彪学院: 0573-84239234;



沪东工学院:021-50350602;时尚设计学院:012-62773618;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50210894



十四、网址



www.sandau.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上海杉达学院谢希德奖学金,智瑾奖学金、助学金和徐国炯奖学金、助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1、所有自主招生的新生,一年级均在上海杉达学院浙江嘉善光彪校区就读;录取代码为01—04专业的新生,二、三年级专业课在上海杉达学院沪东工学院就读;录取代码为05专业的新生,二、三年级专业课在上海杉达学院时尚设计学院就读。



2、所有自主招生学生的学籍由上海杉达学院负责统一管理,编入上海杉达学院学生名册,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上海杉达学院专科毕业文凭。符合上海市教委规定的“专升本”报考资格的,可参加上海市教委统一部署的“专升本”考试。



3、被录取的新生,在2011年5月中旬起集中参加为期一个月的预备班,学习政治时事、补习有关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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