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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专科自主招生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大树 • 2017-09-04 00:58 • 107 次点击 • 专科自主招生考试


2011年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 本 部: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2360号

  徐汇分校:上海市徐汇区长桥南街88号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专业名称
科类
自主招生计划
考试科目
合计
三校生
高中生
合  计

450
270
180
建筑经济管理
理科
6
3
3
数学
英语
语文
工程造价
5
2
3
工程监理
8
4
4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10
6
4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16
7
9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
30
22
8
建筑工程技术
31
15
16
市政工程技术
10
5
5
城市园林(景观工程)
8
8

环境艺术设计
14
7
7
园林工程技术
13
13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60
30
30
计算机应用技术
30
25
5
应用电子技术
10
5
5
城市园林(中美合作)
15

15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加合作)
30

30
建筑经济管理
文科
5
3
2
语文
英语
数学
工程造价
5
2
3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12
7
5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10
6
4
物业管理
40
40

城市园林(景观工程)
8
8

环境艺术设计
14
7
7
园林工程技术
13
13

酒店管理
32
32

城市园林(中美合作)
15

15


文科建筑经济管理、房地产经营与估价、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专业各含1名退役士兵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只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类别
加分项目
分值
颁证机构
评优证书
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
20
上海市教委
高中阶段获得区(局)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
15 
区县教育局、控股公司(局)
技能竞赛证书
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个人一等奖或二等奖
免试
教育部
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个人三等奖
20
上海市“星光计划”个人全能一等奖
免试
上海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上海市“星光计划”个人全能二等奖
20
上海市“星光计划”个人全能三等奖
12
上海市“星光计划”团体一等奖
15
上海市“星光计划”团体二等奖
10
旅游职业技能大赛全能一等奖
10
上海市旅游职教集团
旅游职业技能大赛全能二等奖
5
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高级证书
20
国家劳动和社保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中级证书
10
政策照顾
少数民族
5
民政部门
烈士子女
10
1.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录取资格线;

2.文科考生数学成绩按50%计入总分;理科考生语文成绩按50%计入总分

  3.分数优先,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4.文理科计划分开录取;三校生、高中生分别划线录取;

  5.如有同分,文科按语文、英语、数学依次比较单科成绩;理科按数学、英语、语文依次比较单科成绩;

  6.我院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也不设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

7.加分具体条件如下(同一类别的加分不能累计,以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同类别的加分可以累计;加分计入考试总分):

十、收费标准

学费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加合作)专业、城市园林(中美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
  每生每学年120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报名、考试费
报名费14元、考试费26元/门(沪价费【2006】5号),合计92元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65742913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65884351

十四、网址

  http://cgxy.shumc.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此外,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部分企业还在我院设立了奖助学金,如磊城奖学金、东嘉设计奖学金、兴安奖学金、磊城助学金、市政新星助学金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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