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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大树 • 2017-09-09 01:38 • 162 次点击 • 专科自主招生考试



一、学校全称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嘉定区金沙路280号

三、层次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5]1号)中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2015年自主招生计划240名,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齐全考生40名(A类考生),学业水平不全考生10名(B类考生),三校毕业生190名(C类考生)。

考生类型说明:

分专业计划人数明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A类考生

B类考生

C类考生

学制

01

通信技术

2


7

3年

02

应用电子技术

2


8

3年

03

安全防范技术(集成技术和产品制造方向)

5


32

3年

04

计算机网络技术

2


7

3年

05

信息安全技术

2


8

3年

06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2


6

3年

07

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机床维修方向)

2


15

3年

08

数控技术

2


7

3年

09

商务管理

2


8

3年

10

人力资源管理

2

1

8

3年

11

会展策划与管理

1

1

6

3年

12

会计

2

1

8

3年

13

电子商务

2

1

6

3年

14

物流管理

1

1

6

3年

15

旅游管理

1

1

5

3年

16

酒店管理

1

1

5

3年

17

应用英语(商务英语方向)

2

1

8

3年

18

应用日语(商务日语方向)

2

1

8

3年

19

社会工作

5

1

32

3年


合计

40

10

190

注:①B类考生招生计划不含退伍士兵。②所有专业都文理兼收。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应用日语专业语种限招英、日语,其它专业不限,入学后为英语教学。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录取总分确定我校录取最低资格线,录取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所填报专业志愿先后录入。无专业级差分。
(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考生:
1.文化要求:考生必须具有10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且语、数、外成绩必须在D以上者,方可报考。
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测试,且不得缺考。同时,必须参加高校统一组织的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素质技能测试。
(1)10门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按下列方法折成对应分数:

等第

A

B

C

D

F

折算分

100

90

75

60

40

(2)语文、数学或外语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获“A”等,则该门科目成绩加权系数为1.3(即100分×1.3=130分)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3)语文、数学、或外语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如获“B”等,则该门科目成绩加权系数为1.2(即90分×1.2=108分)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4)语文、数学、或外语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如获“C”等,则该门科目成绩加权系数为1.1(即75分×1.1=83分)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录取方法:
录取总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10门成绩折算分)+素质技能笔试成绩
如录取总分相同,则比较素质技能笔试的成绩。
(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考生(含往届高中生、应届三校生及往届三校生):
1、文化要求:
必须参加高校统一组织的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学测试与素质技能测试。
2、录取方法:
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
如录取总分相同,则比较素质技能测试的成绩。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高职专业  7500元/学年    (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学年   (沪教委财[2012]118号)

报名考试费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门。(沪价费[2006]5号、沪财预联[2006]1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69990068(招生办);021-39004431(传真)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69990026(监察室)

十四、网址

  http://www.scst.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政策,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获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报名时间:2015年2月11日至2月13日,登录“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edu.cn进行报名。





以上内容若与教委相关文件有冲突,以教委文件为准。





附件二: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2015年依法自主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庄顺根(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周财宝(党委副书记);董大奎(常务副院长)

组  员:曹建国(招生与就业办公室主任);唐晓艳(招生与就业办主任助理);徐华(教务处处长);滑智平(院办、党办、监察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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