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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专科自主招生章程

大树 • 2017-09-05 07:34 • 83 次点击 • 专科自主招生考试



一、学校全称

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     上海  宝山  漠河 1168 

三、层次

□ 本科  R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R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R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R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2013年自主招生计划340名,其中招收三校生180名,招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生130名(含4名退役士兵),招收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应届高中生30名,详见附件(一)。

六、招收男女生比例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按照《指导意见》的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护理专业要求:口吃、色盲、色弱不招。
按照《指导意见》的第二条规定,应用艺术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要求:色盲、色弱不招。

八、录取规则
(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的录取规则

1. 考试科目说明
(1)学业水平考试等第分数折算标准:
        A等—100分,B等—90分,C等—75分,D等—60分,F等—40分
   (2)报考一般专业的考生需加考综合技能测试(分值200分),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加考素描测试(分值200分)。
   (3)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另需统一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计入合成总分。
2.测试时间、地点
2013年3月2日下午,综合技能测试
2013年3月3日上午,素描测试、报考“护理”专业学生面试
地点: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详见准考证)。
3. 校内加分条件      
详见附件(二)。
4. 录取总分计算公式
(1)一般专业录取总分 =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门成绩折算分)×0.5+综合技能测试成绩+校内加分
“护理”专业录取总分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门成绩折算分)×0.5+(综合技能测试成绩+面试)×0.7+校内加分
(2)艺术类专业录取总分 =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门成绩折算分)×0.3+素描测试成绩+校内加分
5. 录取规则
(1)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审核,按录取总分设定录取资格线。
(2)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录取时按线上考生的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英语、数学、语文以及综合技能测试成绩。
(3)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及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顺序依次投档,各专业之间无级差。
(4)二志愿录取及补填志愿录取时,将10门科目成绩总分(总分100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5)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二)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以及三校生的录取规则

1. 考试科目说明
(1)报考一般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入学测试(分值150分)和我校自行组织命题的综合技能测试(分值100分)。
(2)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入学测试(分值150分)和我校自行组织命题的素描测试(分值150分)。
(3)凡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另需统一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分值50分),面试成绩计入总分。
(4)凡加分政策中“免笔试、面试入学”的学生,均需统一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技能测试和面试。
2. 考试内容
“入学测试”包含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科学常识、生活英语4个方面内容,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小时。
3. 测试时间、地点
2013年3月2日上午,入学测试
2013年3月2日下午,综合技能测试
2013年3月3日上午,素描测试、报考“护理”专业学生面试
地点: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详见准考证)。
4. 校内加分条件      
详见附件(二)。
5. 分数计算公式
(1)一般专业录取总分 = 入学测试成绩+综合技能测试成绩+校内加分
“护理”专业录取总分 = 入学测试成绩+综合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校内加分
(2)艺术类专业录取总分 = 入学测试成绩+素描测试成绩+校内加分
6. 录取规则
(1)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审定艺术类专业和一般专业的录取资格线,资格线分数由入学测试成绩和校内加分合成确定。
(2)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录取时按线上考生的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入学测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艺术类专业考生若总分相同,依次比较入学测试成绩、素描成绩。
(3)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及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顺序依次投档,各专业之间无级差。
(4)二志愿录取及补填志愿录取时,按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5)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三)退伍士兵招生
   退伍士兵无需参加网上报名,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其统一测试的文化成绩及报考志愿,择优录取。具体参看教委有关文件。

九、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
(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学年
(沪价费(2003)56号)

报名考试费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门,艺术类专业50元/门
沪价费(2006)005号、沪财预联(2006)1号文件

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一、联系电话

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021-56605436 / 56603973/ 56603544/ 36213568

十二、投诉监督电话

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021-56605406

十三、网址

http:// www. shjf.edu.cn

十四、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一定比例的学费贷款贴息,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其他须知

1.考生于2013年2月18日9:00至2月20日18:00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招考热线”(www.shmeea.com.cnwww.shmeea.edu.c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报名信息,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予以补报名。
2. 考生可填报2所院校作为学校志愿,每所院校最多可填4个专业和1个专业愿否调剂选项。
3.考生于2013年2月26~27日每天8:30~15:30,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报考证明(应届三校生须提供就读中职校开具的注明就读专业的学校证明、应届高中生须提供高考报名号证明、历届三校生和历届高中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各类加分证明材料(见本章程,全部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一寸近照2张、报名考试费等,来我校办理现场确认和加分证明材料提交手续(材料收取截止时间2013年2月27日15:00)。
4.2013年2月27日凭身份证、退役士兵证明、一寸近照2张、报名考试费若干等,直接到我校(漠河路1168号)办理报名手续,不需要网上报名。
5.周边交通:地铁3号铁力路站、淞嘉线、淞罗线、淞泾线、176路、宝山8路、769路、172路、711路、769路等;自驾路线:逸仙路高架宝杨路下,友谊路左转,克山路右转500米;共和新路高架(南向北方向)水产路右转,克山路左转500米。
6. 学校在5月上旬至6月上旬为依法自主招生的新生进行新生入学教育。
7.2013年秋季新生正式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弄虚作假、体检不合格或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但最终未正式毕业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8. 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保留对本章程的解释权。

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依法自主招生分专业招生人数

2013年自主招生计划340名,其中招收三校生180名,招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生130名(含4名退役士兵),招收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应届高中生30名,具体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志愿代码
三校生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应届高中生
备注
1
建筑工程技术
01
8
6
5
定向培养
2
建筑经济管理
02
8
定向培养
3
市政工程技术
03
6
定向培养
4
安全技术管理
04
10
定向培养
5
工程造价
05
10
5
定向培养
6
医学检验技术
06
6
8
部分定向
7
护理
07
30
30
5
定向培养
8
机电一体化技术
08
8
6
定向培养
9
数控技术
09
8
6
5
部分定向
10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10
8
6(2)
上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培养
11
汽车运用技术
11
8
6(2)
华东建筑机械有限公司委托培养
12
报关与国际货运
12
6
5
定向培养
13
物流管理
13
5
6
定向培养
14
国际商务
14
6
6
部分定向
15
酒店管理
15
6
6
5
部分定向
16
会计
16
5
4
部分定向
17
应用英语(少儿英语)
17
6
5
部分定向
18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18
30
10
定向培养
19
应用艺术设计
19
20
6
5
部分定向
小计
180
130
30
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依法自主招生加分条件

(如符合二项以上,以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累计加分。加分项目是否与报考专业相关由学院专家组制定。)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
加分项目
分值
颁证机构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需报考相关专业)
免笔试,面试入学
国家教育部
高中(含三校)阶段获得上海市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30
上海市教委
高中(含三校)阶段获得区(局)级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20
区县教育局
控股公司(局)
高中(含三校)阶段获得校级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10
毕业学校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通用类不参加加分,其它类别需与报考专业相关
免笔试,面试入学
上海市教委
市劳动和社保局
市教育发展基金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二等奖获得者
(通用类不参加加分,其它类别需与报考专业相关
30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三等奖获得者
(通用类不参加加分,其它类别需与报考专业相关
20
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个人全能奖获得者
30
上海市教委
获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
(需与报考专业相关)
30
国家劳动和社保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获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中级证书者
(需与报考专业相关)
20
少数民族
10
民政部门
华侨子女,归侨和归侨子女
10
烈士子女
15
    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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