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招生章程
大树 • 2017-09-05 07:11 • 89 次点击 • 专科自主招生考试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本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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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 |
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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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读校址 |
校本部: 上海 市 徐汇 区 梅陇 路 2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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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次 |
□本科 □√高职 □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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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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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专科自主招生总计划300名。
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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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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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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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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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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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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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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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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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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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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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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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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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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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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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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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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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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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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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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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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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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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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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治疗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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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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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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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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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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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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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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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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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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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技术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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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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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1
|
6
|
1
|
07
|
医学检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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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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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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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医学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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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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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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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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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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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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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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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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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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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医院设施工程技术与管理) |
12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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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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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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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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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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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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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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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招收男女生比例 |
男女兼招,比例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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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作特别强调:所有专业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学校均不予录取。所有被录取新生入校后,还须经我校复检,若复检不合格,则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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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录取规则 |
(一) 应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生
1、 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部达到D等及以上。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与分数的折算:A等=100分,B等=90分,C等=75分,D等=60分,F等=40分。
3、加分政策:详见本章程第十五部分说明。
4、校考测试: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校考测试,校考测试内容主要从考生的公民素养、个人形象、心智礼仪、兴趣爱好、时事政治、社会实践、沟通能力、职业认同等方面进行面试,校考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5、录取总分:
在不含加分的情况下,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占录取总分的70%,校考测试成绩占录取总分的30%。录取总分计算参见以下公式:
录取总分=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累加+校考测试成绩×4.2+加分
6、专业录取:
专业录取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排列,按计划择优录取。如遇同分,依次按学业水平成绩中英语--语文--数学--生命科学--信息技术--政治的顺序依次分出先后,择优录取。
(二) 应、历届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应届高中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考生
1、应、历届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应届高中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考生报考我院,须参加统一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和我院组织的校考测试。
2、加分政策:详见本章程第十五部分说明。
3、校考测试:
学院根据考生的“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加分”的合成分排序,按照招生计划数1:1.3划定校考测试资格线,在资格线上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参加学院组织的校考测试。
校考测试内容主要从考生的公民素养、个人形象、心智礼仪、兴趣爱好、时事政治、社会实践、沟通能力、职业认同等方面进行面试,校考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录取总分:
在不含加分的情况下,入学测试成绩占录取总分的50%,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占录取总分的20%,校考测试成绩占录取总分的30%。录取总分计算参见以下公式:
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0.6+校考测试成绩×0.9+加分。
5、免试入学:
如考生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将免各类科目测试,直接参加学院组织的单独面试,面试合格者,直接按其报考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免试入学条件详见本章程第十五部分说明。
6、专业录取:
专业录取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排列,按计划择优录取。如遇同分,依次按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顺序分出先后,择优录取。
(三)退伍士兵
退伍士兵录取工作,按照市教委、市民政局制定的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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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7500元/学年。(沪价行[2000]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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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准 |
1200元/学年。(沪价费[2003]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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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考试费 |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门。(沪价费[2006]005号、沪财预联[2006]1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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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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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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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联系电话 |
021-54397981(兼传真),021-64773528-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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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投诉监督电话 |
021-64104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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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网址 |
http:// www.shvt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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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一定比例的学费贷款贴息,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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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咨询
考生可通过我院网站(www.shvtc.com)“招生就业”栏目了解自主招生最新信息。
咨询电话:021-54397981、021-64773528转1151
(二)报名
1、网上报名
2013年2月18日9:00至2月20日18:00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com.cn和www.shmeea.edu.cn)网上报名系统报名(以沪教委学【2013】3号为准)。
2、现场确认
网上第一志愿报考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请于2013年2月26日、27日每天8:30~15:30,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报考证明(应届三校生须提供就读中职校开具并注明就读专业的学校证明、应届高中生须提供高考报名号证明、历届三校生和历届高中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免试或加分条件的证明(见免试入学及加分条件表,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一寸近照2张、报名考试费等,来我院(徐汇区梅陇路21号)办理报名确认和证书审核手续。
(三)考试
1、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时间为2013年 3 月2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事项为准。有关考试说明如下:
“入学测试”包含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科学常识、生活英语四个方面内容,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素质技能测试”包含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六个方面的内容,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2、校考测试时间以报名现场确认时发放的通知为准。
(四)退伍士兵报名及考试
2013年2月27日凭身份证、退役士兵证明、一寸近照2张、报名考试费若干等,直接到我院(徐汇区梅陇路21号)办理报名手续,不需要网上报名。
(五)免试入学及加分条件
1、如符合二项以上加分条件且为不同类别加分项目可累计加分,但累计加分不超过30分。
2、证书类型及其颁证机构必须符合下表所列出的名称和范围。
3、学院将于正式录取开始前在本院网站(www.shvtc.com)公布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
免试入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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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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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入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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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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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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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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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含三校)阶段获得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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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笔试,经单独面试合格后按专业一志愿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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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
|
2
|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获奖者,且填报的第一专业与所获得的奖项专业对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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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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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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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团体/个人全能一等奖,且填报的第一专业与获得的奖项专业对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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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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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条件
编号
|
加分类别
|
加分项目
|
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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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证机构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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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优
证书
|
在高中(含三校)阶段获得区(局)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
20
|
区县教育局,控股公司(局)
|
2
|
在高中(含三校)阶段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
5
|
毕业学校
|
|
3
|
学业
水平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两门及以上成绩为A者
|
20
|
上海市教委
|
4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一门成绩为A者
|
10
|
||
5
|
职业技能竞赛证书
|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获奖者。
|
30
|
教育部
|
6
|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团体/个人全能一等奖
|
25
|
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
|
7
|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团体/个人全能二等奖或单项一等奖获得者
|
20
|
||
8
|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团体/个人全能三等奖或单项二等奖获得者
|
15
|
||
9
|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单项三等奖获得者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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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职业资格证书
|
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获得者
|
15
|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11
|
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中级证书获得者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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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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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类
证书
|
日语 JLPT证书(N2级及以上)获得者
|
20
|
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与日本国际教育支援协会
|
13
|
日语JLPT证书(N3级)获得者
|
10
|
||
14
|
日语JLPT证书(N4级)获得者
|
5
|
||
15
|
专业
对口
|
考生填报第一专业志愿与原所学属同一类专业者
|
10
|
毕业学校
|
16
|
政策
加分
|
少数民族
|
5
|
民政部门
|
17
|
华侨子女、归侨和归侨子女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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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烈士子女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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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监督机制
1、学院将严格按向社会公布的依法自主招生方案执行,录取结果由招办报院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1-64104636。
2、经审批通过的依法自主招生录取名单向社会公示。
3、为保证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自主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七)交通路线
公交线路:50、111、131、156、157、720、729、731、755、804、857、867、957、973;
轨交线路:地铁1号线、3号线到上海南站站下,地铁5号出口,换乘729到华东理工大学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