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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依法自主招生简章

大树 • 2017-09-05 06:43 • 96 次点击 • 专科自主招生考试




一、学校全称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408号(邮编:201399)

    三、办学类型 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四、招生层次 高职

    五、招生计划

类别
专业
代号
专业(含专业方向)名称
三校生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历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
春考未录取考生
艺术类
31

艺术设计(环境设计)
15
3
5
/
32

艺术设计(展示设计)
10
3
/
/
33

广告设计与制作
17
3
5
/
34

服装设计
16
3
/
/
普通类
01

报关与国际货运
15
13
2
25
02

国际商务
12
8
/
/
03

国际商务(服务外包)
10
6
/
/
04

会计
8
8
2
25
05

酒店管理(国际品牌酒店管理)
8
8
/
/
06

连锁经营管理
8
2
/
/
07

旅游管理
5
5
/
/
08

物流管理(国际物流管理)
12
8
/
/
09

护理
35
30
2
25
10

卫生信息管理(病案管理与医疗文秘)
16
15
/
/
11

计算机应用技术(医疗卫生信息化)
15
15
2
/
12

汽车电子技术
20
10
/
/
13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5
23
(含退役士兵1)
2
/
14

建筑工程技术
18
12
(含退役士兵2)
/
25
15

建筑工程管理
10
8
2
/
16

建筑工程管理(项目信息化管理)
10
10
/
/
17

工程造价
15
15
/
/
18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10
10
/
/
合 计
320
218
(含退役士兵3)
22
100

备注:①以上专业学制均为三年。②填报志愿时,考生可根据自己的爱好、专长选择填报1至4个专业,但艺术类专业和普通类专业不得兼报。“春考未录取考生”计划的填报志愿对象为参加2013年3月23日、24日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未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9:00-15:00,填报志愿网址为www.shmeea.com.cnwww.shmeea.edu.cn



    六、报名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退役士兵的报名条件,按市教委、市民政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013年我校依法自主招生各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联合印发的《上海市招生体检管理办法》执行。但从就业角度考虑,“护理”专业适合身高1.58米及以上,并且身体无缺陷的女生报考;“酒店管理(国际品牌酒店管理)”专业适合男生身高1.68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58米及以上,并且身体无缺陷的考生报考;“建筑工程技术”专业适合男生报考。

    (二)报名办法

    1、高中生和三校生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

    (1)考生先于2013年2月18日9:00至2月20日18:00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www.shmeea.com.cnwww.shmeea.edu.cn)。网上报名时考生须按要求准确输入个人信息并填报志愿。

    (2)网上报名成功且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须于2013年2月26日或2月27日9:00-15:00到本校(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408号)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

    考生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时须携带:①网上报名流水号;②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复印户籍地址信息所在页及本人信息所在页共2页)或户籍证明(原件);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④学历证明[应届生带学籍所在学校证明(原件)、历届生带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相同照片3张;⑥报名测试费:报名费14元/人,艺术专业加试科目(素描、色彩)测试费50元/科,其他科目测试费26元/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报考艺术类专业的共需114元,报考普通类专业的共需40元;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报考艺术类专业的共需140元,报考普通类专业的共需66元)。此外,符合本校“免笔试直接录取政策”或“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还须携带有关证书(原件、复印件)或证明(原件

    考生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时,志愿信息不得更改,其他信息若有误可以更改。

    根据规定,除符合条件的三校生[含应、历届三校生,其中非本市户籍三校生在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时须提供能在沪报考普通高校的证明(原件)外,其他考生须先参加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取得高考报名号,并由接受报名的区县招办按照高考报名工作规定做好高考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后方可报名参加本市2013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

    2、退役士兵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地点以市教委公布为准。

    报名时考生须携带:①市、区(县)民政局证明(原件);②退役证书(原件、复印件);③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复印户籍地址信息所在页及本人信息所在页共2页)或户籍证明(原件);④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相同照片3张;⑥报名测试费:报名费14元/人,测试费26元/科。此外,符合本校“免笔试直接录取政策”或“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还须携带有关证书(原件、复印件)或证明(原件)于2013年2月26日或2月27日9:00-15:00到本校(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408号)进行审核

    七、填报志愿

    2013年我校依法自主招生共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否调剂其他专业选项。考生在填报本校志愿时可根据自己的爱好、专长选择填报1至4个专业(艺术类专业和普通类专业不得兼报),并对是否愿意调剂到其他专业(不同类别专业之间不予调剂)进行表态。

    八、免笔试直接录取政策

    1、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下列考生,将免笔试直接予以录取:

    (1)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2)2010年1月1日以后获得国际运动健将或运动健将称号者。

    (3)入伍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含二等功)的退役士兵。

    (4)烈士子女。

    2、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下列考生,若填报的第一专业与所获得的证书对口,将免笔试直接予以录取:

    (1)获得教育部主办的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者。

    (2)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一等奖者。

    (3)获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可的“报检员资格证书”者。

    (4)获得国家旅游局认可的“导游员资格证书”者。

    说明:①凡符合以上“免笔试直接录取政策”规定的考生须将有关证书(原件、复印件)或证明(原件)于2013年2月26日或2月27日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时交本校审核,否则一律不予认可。②经审核符合以上免笔试直接录取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本校网站予以公示。

    九、加分政策加分可累加累计,但最高累计分值不超过30分

    1、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下列考生,将给予相应的加分:

    (1)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获得区(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加20分。

    (2)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获得局(集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加10分。

    (3)10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且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地理、历史和信息科技6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折算总分在420分以上(含420分)者,加10分。

    (4)10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每含1个A加15分、每含1个B加10分。

    (5)2010年1月1日以后获得一级运动员或二级运动员称号者,加20分。

    (6)入伍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士兵,加20分。

    (7)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或台湾省籍青年,加5分。

    (8)少数民族,加5分。

    2、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下列考生,若填报的第一专业与所获得的证书对口,将给予相应的加分:

    (1)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二等奖者加20分、个人全能三等奖者加10分。

    (2)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单项一等奖者加20分、个人单项二等奖者加10分、个人单项三等奖者加5分。

    (3)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可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高级以上(含高级)证书者加20分、中级证书者加10分。

    (4)获得国家卫生部认可的“护士执业证书”者,加30分。

    (5)获得国家财政部认可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者,加30分。

    (6)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PETS三级以上(含三级)合格证书者加30分、二级合格证书者加15分。

    (7)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以上(含三级)合格证书者加30分、二级合格证书者加15分。

    (8)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METS三级以上(含三级)合格证书者加30分、二级合格证书者加15分。

    (9)获得中国工程图学学会颁发的“全国CAD技能等级考试”三级合格证书者加20分、二级合格证书者加10分。

    (10)获得全国CAD应用培训网络工程设计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加20分、中级证书者加10分。

    (11)获得中国国际贸易学会、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或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颁发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合格证书者,加10分。

    说明:①凡符合以上“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须将有关证书(原件、复印件)或证明(原件)于2013年2月26日或2月27日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时交本校审核,否则一律不予认可。②经审核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及加分分值将在本校网站予以公示。

    十、测试及录取办法不符合本校“免笔试直接录取政策”规定的考生适用

    (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1、考生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地理、历史和信息科技10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按A=100分、B=90分、C=75分、D=60分、F=40分的标准对考生的各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进行折算。

    2、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另须参加本校单独组织的专业加试,专业加试科目为素描、色彩,满分各为100分。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另须参加本校单独组织的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科目为信息技术基础,满分100分。

    3、录取办法:

    ①按考生报考本校的先后顺序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并依次类推,录满为止。院校志愿间不设级差分。

    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时,艺术类专业按考生合成总分(艺术类专业考生合成总分=10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折算总分+素描成绩×300%+色彩成绩×300%+校内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资格线上考生依据合成总分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安排专业);普通类专业按考生合成总分(普通类专业考生合成总分=10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折算总分+信息技术基础成绩×300%+校内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资格线上考生依据合成总分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安排专业)。

    ③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时,均按考生的10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折算总分(不低于相应类别第一志愿已录取考生的最低10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折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④同分情况下按语文、外语、数学、信息科技、思想政治顺序依次比较单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

    (二)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

    1、考生必须参加依法自主招生院校联合命题的统一入学测试,“入学测试”包含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科学常识、生活英语4个方面的内容,满分150分。

    2、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另须参加本校单独组织的专业加试,专业加试科目为素描、色彩,满分各为100分。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另须参加本校单独组织的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科目为信息技术基础,满分100分。

    3、录取办法(按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两类生源分别进行录取):

    ①按考生报考本校的先后顺序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并依次类推,录满为止。院校志愿间不设级差分。

    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时,艺术类专业按考生合成总分(艺术类专业考生合成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描成绩+色彩成绩+校内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资格线上考生依据合成总分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安排专业);普通类专业按考生合成总分(普通类专业考生合成总分=入学测试成绩+信息技术基础成绩+校内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资格线上考生依据合成总分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安排专业)。

    ③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时,均按考生的入学测试成绩(不低于相应类别第一志愿已录取考生的最低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④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入学测试成绩高的考生。

    (三)春考未录取考生

    根据春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安排专业);同分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

    说明:各科目测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及“考生注意事项”。退役士兵的测试及录取办法按市教委、市民政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艺术类专业:12000元/生/学年;普通类专业:100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标准:2300元/生/学年。

    十二、毕业发证

    对取得正式学籍且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十三、资助学生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联系电话 021-68023335、021-68023336

    十五、投诉监督电话 021-68029005

    十六、其他须知

    1、学校网址:www.shsipo.com ,招生微博:t.qq.com/sibozhaosheng、e.weibo.com/sibozhaosheng ,咨询QQ:1696214781、359640094。

    2、学校将在5月上旬至6月上旬对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进行新生入学教育。

    3、9月份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弄虚作假、体检不合格或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但最终未正式毕业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4、所有新生一律住读。

    5、本简章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6、本简章由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独立设置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8月被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为上海市特色(示范)院校建设单位。学校占地面积500亩,已建成校舍面积141791.53平方米,在建工程4000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数5384名,教职工数297人,其中专任教师194人,具有高级职称占32%,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占40%。学校目前设有5个二级学院,2013年有护理、卫生信息管理、国际商务、会计、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等22个专业及专业方向招生。学校拥有良好的教学基础设施,各类实验实训室面积17865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000多万元,建有室外标准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和排球场以及室内羽毛球场、乒乓球场和形体房等体育运动设施。学校网络基础通过近三年的持续建设,已经形成以华为交换机为核心的1000M主干网络,办公出口带宽50M,3G无线网络校园全覆盖,接入信息点达8000个,全面实现校园信息化,师生可在校园任何场所通过WIFI实现无线上网。学校环境优美,绿化覆盖率达35%。

    学校近几年发展迅速,在上海以及全国一定范围内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影响力,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平安单位”、“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并获得“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高职高专科研工作先进集体”、“上海市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达标单位”、“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示范性创新基地”、“上海高校学生公寓文明示范窗口”、“上海市高校档案工作检查优秀单位”等一系列荣誉称号,校党委也被评为上海市“两新”组织“五好”党组织。

    学校面向上海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需求,培养一线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现已输送七届毕业生近9000名,毕业生就业率平均保持在99%左右,专业对口率高,起薪标准高,并荣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示范性创新基地”等称号。近三年,学校举全校之力开展大规模“用人单位满意度”调研活动,用人单位对本校毕业生的职业素质、职业技能水平、职业道德满意度均达92%以上。

    学校长期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构建多样化的职业人文素质教育课程模块和丰富的职业人文素质活动体系,创设校内、校外职业人文素质教育实训平台,打造职业人文素质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品牌,形成了全方位的行之有效的学生职业人文素质教育体系。学校还十分重视帮困助学工作,通过开展“爱心导航”活动,近三年让230余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与学校的160多名教职员工“牵手结对”,使这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都落实了工作。

    近几年,学校立足当前、谋划长远、励精图治、乘势而上,呈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学校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社会声誉和办学影响力逐渐提升,市教委、兄弟院校以及行业企业等都对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发展态势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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