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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大树 • 2017-09-05 06:23 • 99 次点击 • 专科自主招生考试


一、学院简介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隶属于中国民用航空局的独立设置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一所面向行业,服务于民航和社会发展所需的一线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的高校。2013年学院招生专业有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民航商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航空物流、航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电子设备维修、飞机制造技术等。学院具有良好的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历届毕业生深受民航行企事业单位欢迎,在业界具有良好的声誉。学院拥有四架教学用飞机和一流的专业实训设施,是上海市首家同时拥有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CCAR-147部学校)、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考试考点(CCAR-66部考点)的院校,是上海市民航职业技能鉴定站和民航第四职业技能鉴定站考点;同时作为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授权培训机构,学院每年承担民航各类企业在职人员的培训达年8000人次,培训范围辐射全国。
二、招生对象
符合2013年上海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报考条件的本市“三校”( 中专、职校、技校)应、历届毕业生。
三、分专业招生计划人数
2013年专科自主招生总计划250名,具体安排如下:
招生专业
专业志愿代码
招生对象及计划
就读地点
三校生

空中乘务
01
50
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西路1号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
02
20
民航商务
03
70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04
30
航空物流
05
10
航空机电设备维修
06
50
航空电子设备维修
07
10
飞机制造技术
08
10
小计
250
四、招收男女生比例
所有专业男女不限
五、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两专业需提前参加面试,并获我院面试合格证方可报考。
网上预报名时间:1月15日9:00-2月15日9:00   网址: http://www.scac.sh.cn.
面试日期:1月26日或2月16日。具体面试时间详见网上报名成功后通知。
面试合格名单将于2月18日在http://www.scac.sh.cn公布。
3、下述专业的相关就业岗位对身体条件要求如下,请考生报考时注意参考:
《空中乘务》专业的相关就业岗位要求:身高164厘米-172厘米;双眼矫正视力均在0.5(含)以上(环形视力表),无色弱、色盲。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的相关就业岗位要求:身高174厘米-182厘米;双眼裸视力均在0.7(含)以上(环形视力表),无色弱、色盲。
《民航商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航空物流》三专业的相关就业岗位要求:身高女不低于160厘米、男不低于170厘米,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且镜片度数不大于500度,无色弱、色盲。
《航空电子设备维修》、《飞机制造技术》两专业要求考生:身高女不低于160CM,男不低于165CM,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且镜片度数不大于500度,无色盲、色弱。
《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的相关就业岗位要求:身高不低于165厘米,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且镜片度数不大于500度,无色弱、色盲。
六、考试科目及录取总分
(一)考试科目:
1、入学测试。包含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生活英语、科学常识4个方面内容,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素质技能测试。包括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团队管理、生涯规划6个方面的内容,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3、专业技能测试。科目:民航概论,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二)录取总分:
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三)加分条件:
参照沪教委学(20088号文,学院按下述条件进行加分。
加分项目
分值
颁证机构
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20
上海市教委
高中阶段获得区(局)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15
区县教育局
控股公司(局)
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免试入学
教育部授权的组委会
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二等奖获得者
20
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三等奖获得者
10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18
上海市教委
市劳动和社保局
市教育发展基金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二等奖获得者
14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三等奖获得者
10
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个人全能奖获得者
15
上海市教委
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重点团队)
10
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一般团队)
5
上海市学生艺术团注册团员(重点团队)
5
少数民族
5
区县民族委员会
归侨、归侨子女
5
市侨办
台湾省籍青年
5
市台联
烈士子女
10
区县民政部门
   说明:
1、如考生符合二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以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累计加分。
2、考生获得各级别技能比赛奖项,须与报考专业相关,方可加分。
3、加分计入录取总分。
4、学校将于正式录取开始前在 www.scac.sh.cn公布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
七、报考办法及考试收费
(一)报考办法:
1、所有考生于2013年2月18日9:00至2月20日18:00,均通过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com.cn 和www.shmeea.edu.cn)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报名信息,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
2、2013年2月26、27日每天8:30~15:30,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龙华西路1号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缴报名及测试费,参加报考资格审查报考确认领取准考证
3报名信息确认时须携带和交验的材料
(1)   本人学生证、身份证 ( 原件及复印件) , 本人本市户口簿
(2) 近期同一片一寸冠照片3
(3)“三校”应届毕业生就读学校出具的《报考证明》;
(4)  历届“三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4符合学院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确认时须交验相关部门出具的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加分证明(原件),并交我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和备案
(二)考试收费:
参照沪价费(2006)005号、沪财预联(2006)1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报名费14元,考试费26元/门。
八、入学收费标准
学费: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46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
九、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种类
学生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学院按“择优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
十、联系方式
1学院地址:徐汇区龙华西路1   邮编:200232
2、咨询电话:64572049、34693339   
3学院网址http://www.scac.sh.cn
4监督投诉电话:64577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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