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大树 • 2017-09-05 06:23 • 99 次点击 • 专科自主招生考试
一、学院简介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隶属于中国民用航空局的独立设置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一所面向行业,服务于民航和社会发展所需的一线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的高校。2013年学院招生专业有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民航商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航空物流、航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电子设备维修、飞机制造技术等。学院具有良好的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历届毕业生深受民航行企事业单位欢迎,在业界具有良好的声誉。学院拥有四架教学用飞机和一流的专业实训设施,是上海市首家同时拥有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CCAR-147部学校)、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考试考点(CCAR-66部考点)的院校,是上海市民航职业技能鉴定站和民航第四职业技能鉴定站考点;同时作为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授权培训机构,学院每年承担民航各类企业在职人员的培训达年8000人次,培训范围辐射全国。
二、招生对象
符合2013年上海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报考条件的本市“三校”( 中专、职校、技校)应、历届毕业生。
三、分专业招生计划人数
2013年专科自主招生总计划250名,具体安排如下:
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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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志愿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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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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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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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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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乘务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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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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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西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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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空中安全保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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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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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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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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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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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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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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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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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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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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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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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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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机电设备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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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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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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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电子设备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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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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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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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制造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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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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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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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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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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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收男女生比例
所有专业男女不限
五、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两专业需提前参加面试,并获我院面试合格证方可报考。
网上预报名时间:1月15日9:00-2月15日9:00 网址: http://www.scac.sh.cn.
面试日期:1月26日或2月16日。具体面试时间详见网上报名成功后通知。
面试合格名单将于2月18日在http://www.scac.sh.cn公布。
3、下述专业的相关就业岗位对身体条件要求如下,请考生报考时注意参考:
《空中乘务》专业的相关就业岗位要求:身高164厘米-172厘米;双眼矫正视力均在0.5(含)以上(环形视力表),无色弱、色盲。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的相关就业岗位要求:身高174厘米-182厘米;双眼裸视力均在0.7(含)以上(环形视力表),无色弱、色盲。
《民航商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航空物流》三专业的相关就业岗位要求:身高女不低于160厘米、男不低于170厘米,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且镜片度数不大于500度,无色弱、色盲。
《航空电子设备维修》、《飞机制造技术》两专业要求考生:身高女不低于160CM,男不低于165CM,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且镜片度数不大于500度,无色盲、色弱。
《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的相关就业岗位要求:身高不低于165厘米,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且镜片度数不大于500度,无色弱、色盲。
六、考试科目及录取总分
(一)考试科目:
1、入学测试。包含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生活英语、科学常识4个方面内容,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素质技能测试。包括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团队管理、生涯规划6个方面的内容,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3、专业技能测试。科目:民航概论,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二)录取总分:
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三)加分条件:
参照沪教委学(2008)8号文,学院按下述条件进行加分。
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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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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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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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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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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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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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阶段获得区(局)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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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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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教育局
控股公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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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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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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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授权的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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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二等奖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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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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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三等奖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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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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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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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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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
市劳动和社保局
市教育发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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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二等奖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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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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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三等奖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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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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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个人全能奖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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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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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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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重点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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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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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一般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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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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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学生艺术团注册团员(重点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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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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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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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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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民族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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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侨、归侨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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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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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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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省籍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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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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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台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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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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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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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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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如考生符合二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以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累计加分。
2、考生获得各级别技能比赛奖项,须与报考专业相关,方可加分。
3、加分计入录取总分。
4、学校将于正式录取开始前在 www.scac.sh.cn公布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
七、报考办法及考试收费
(一)报考办法:
1、所有考生于2013年2月18日9:00至2月20日18:00,均通过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com.cn 和www.shmeea.edu.cn)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报名信息,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
2、2013年2月26、27日每天8:30~15:30,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到龙华西路1号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缴报名及测试费,参加报考资格审查和报考确认,领取准考证。
3、报名信息确认时须携带和交验的材料:
(1) 本人学生证、身份证 ( 原件及复印件) , 本人本市户口簿;
(2) 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照片3张;
(3)“三校”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出具的《报考证明》;
(4) 历届“三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4、符合学院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确认时须交验相关部门出具的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加分证明(原件),并交我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和备案。
(二)考试收费:
参照沪价费(2006)005号、沪财预联(2006)1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报名费14元,考试费26元/门。
八、入学收费标准
学费: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4~6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
九、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种类
学生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学院按“择优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
十、联系方式
1、学院地址:徐汇区龙华西路1号 邮编:200232
2、咨询电话:64572049、34693339
3、学院网址:http://www.scac.sh.cn
4、监督投诉电话:64577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