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2024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2024 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名称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观海路 505 号 | ||||||||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高等专科学校 | □ 成人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 院 校 名 称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 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是营利性民办高校,全称为上 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有限公司;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 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办 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 招生日常工作;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监察小组 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2024 年我校三校生招生专业与计划为: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
16 | 大数据技术 | 6 | ||||||
17 | 大数据技术(大数据分析中美合作) | 2 | ||||||
18 | 休闲体育 | 2 | ||||||
艺术类专业 | 19 | 艺术设计(少儿美术) | 2 | |||||
20 | 视觉传达设计 | 2 | ||||||
21 | 游戏艺术设计 | 2 | ||||||
22 | 环境艺术设计 | 2 | ||||||
合计 | 70 | |||||||
注:无男女比例限制。 | ||||||||
八、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各外语专业的教学外语 语言为学生修学的外语语言和英语;非外语专业的外语 教学语言为英语或学生选修的其他外语。 | |||||||
九、选拔对象 | 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上海市普通 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4〕15 号)关于三校生报名条件规定的 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4 年三校生考试招生。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 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 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 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
十一、测试办法 | (一)文化课考试科目及时间 5 月 11 日(星期六) 9:00—11:30 语文 14:00—15:40 数学 5 月 12 日(星期日) 9:00—10:40 外语 (二)职业技能测试科目及时间 4 月 26 日(星期五) 普通类:12:30—13:30 综合能力测试 14:00—15:00 信息技术基础 艺术类:12:30—14:00 装饰画 14:30—15:30 艺术素养面试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观海路 505 号 1 号教学楼 | |||||||
(三)职业技能考试免考政策: 取得初级(含)以上职业技能证书者,可免考职业技能 测试,成绩以本次考试考生所得最高分计入。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课考试成绩、职 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 300 分(每科满分均为 100 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 200 分 (每科满分均为 100 分)。 (二)第一院校志愿录取:在上海市统一划定的三门文 化课考试成绩总分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依据三门文 化课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合成总分,按分数 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非第一院校志愿录取:依据三门文化课考试成绩 总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同分规则: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外语、语文、 数学分值高低顺次排序录取。 (五)录取时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应用英语、应用日语、应用韩语、应用德语、应用法语、 应用西班牙语、应用俄语、大数据与会计、国际商务、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法律事务、新闻采编与制作、 影视编导、大数据技术、休闲体育、艺术设计(少儿美 术)、视觉传达设计、游戏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 业 26800 元/生/年; 商务英语 21800 元/生/年; 会展策划与管理(中澳合作)、大数据技术(大数据分 析中美合作)专业 29800 元/生/年。 (沪教委民﹝2015﹞4 号) | ||||||
住宿费标准 | 5800 元/生/年(四人间),4000 元/生/年(六人间)。 (沪教委民﹝2015﹞4 号) | |||||||
十四、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 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 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 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 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学 | |||||||
校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 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021-68020838(工作日 8:30-16:00)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https://www.sicfl.edu.cn/ 招生办官网:https://zs.sicfl.edu.cn/ 咨询电话:021-68021818、68020551 (工作日 8:30-16:00) | |||||||
十七、其他须知 |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 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 号),符 合保送资格的中职生按照保送程序可获得我校相同或 相近专业的保送资格。所有报考我校申请保送的考生, 都必须参加综合考核,免于技能考核。 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请于 4 月 20 日(星期六) 9:00-15:00 将办理保送及职业技能测试免考的相关证 书证 明材料 电子版(以 图 片格 式 ) 发送 至招 办 邮 箱:zb@sicfl.edu.cn(世界技能大赛获奖和职业资格证 书上传相应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