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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行健职业学院2024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大树 • 约 3 小时前 • 0 次点击 • 三校生高考


2024 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静安区原平路 55 号
三、招生层次□ 本科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院 校 名 称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证 书 种 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行健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

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

构,负责学校三校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

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2024 年我校三校生招生专业与计划为:
科类专业
代码
招生专业招生
计划
普通类01应用德语(国际商务方向)5
02应用法语(商务法语方向)5
03旅游管理5
04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5
05工商企业管理(中法合作)5
06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5
07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飞机制造技术方向)5
08软件技术5
09信息安全技术应用5
10大数据技术5
艺术类11广告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方向)5
12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方向)5
合计60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教学培养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使用外语语种
九、选拔对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

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40 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

会关于做好 2024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

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15 号)关于三校生报名

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4 年三校生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

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

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办法一、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

2024 年 5 月 11 日(星期六)   9:00 — 11:30     语文

                        14:00 — 15:40    数学

2024 年 5 月 12 日(星期日)   9:00 — 10:40     外语

二、职业技能测试

普通类考试科目:应用文写作、计算机应用基础

艺术类考试科目:色彩表现、图形设计

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原平路 55 号

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我校会在招生信息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

注信息发布并下载。
十二、录取规则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

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 300 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

200 分。

二、在市教委统一划定的三门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第

一志愿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加职业

技能测试成绩五门的总分(含市教委文件中规定的政策性加分),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愿意服从调

剂的则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及无

法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凡职业技能测试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

取。

   同分规则:录取过程如出现考生同分,依次比较外语、语文、

数学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
三、我校在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考生须有统一文化课考试(语、

数、外)和职业技能测试(普通类专业 :应用文写作、计算机应用

基础;艺术类专业:色彩表现、图形设计)共 5 科的成绩。其中色

彩表现和图形设计成绩总分不低于 80 分,方具备录取资格。

四、普通类专业非第一院校志愿报考的,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

按照三门文化课总分,根据缺额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

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愿意服从调剂的则将其调剂录取

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及无法调剂的考生,予以

退档。

   艺术类专业不招收非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

   普通类专业同分规则:录取过程如出现考生同分,依次比较

外语、语文、数学成绩。

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

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 号)要求,凡在世

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

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且符合上海市高考报名条件的中

职毕业生,可申请保送入学资格,学校将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

核并组织相关综合考核。
十三、收费标准学费标准1、高职教育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 7500 元(沪价行〔2000〕120
号)
2、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 10000 元(沪价行〔2000〕120 号)

3、工商企业管理(中法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 16000 元(沪价

费〔2014〕27 号)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不超过 1200 元(沪价费〔2003〕56 号、沪财预〔2003〕

93 号)
十四、资助政策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 ”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

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

时,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

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我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监督电话:021-66102042(工作日 9:00— 11:00;13:00— 16:0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学校官网:  http://www.shxj.edu.cn

招生信息网:  http://zs.shxj.edu.cn

咨询电话:021-66109601(工作日 9:00— 11:00;13:00— 16:00)
十七、其他须知1.2024 年三校生录取的新生正式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

体检,凡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2. 相关招生动态请考生留意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通知。

3. 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请考生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周二)到我

校招生信息网(http://zs.shxj.edu.cn/)下载打印。

4.本章程由上海行健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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