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行健职业学院2024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2024 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静安区原平路 55 号 | ||||
三、招生层次 | □ 本科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 院 校 名 称 |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 |||
证 书 种 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行健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 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 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 构,负责学校三校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 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24 年我校三校生招生专业与计划为: | ||||
科类 | 专业 代码 | 招生专业 | 招生 计划 | ||
普通类 | 01 | 应用德语(国际商务方向) | 5 | ||
02 | 应用法语(商务法语方向) | 5 | |||
03 | 旅游管理 | 5 | |||
04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5 | |||
05 | 工商企业管理(中法合作) | 5 | |||
06 |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 5 | |||
07 | 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飞机制造技术方向) | 5 | |||
08 | 软件技术 | 5 | |||
09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5 | |||
10 | 大数据技术 | 5 | |||
艺术类 | 11 | 广告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方向) | 5 | ||
12 | 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方向) | 5 | |||
合计 | 60 | ||||
无男女比例限制。 | |||||
八、专业教学培养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 ||||
使用外语语种 | |||||
九、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 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40 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 会关于做好 2024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 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15 号)关于三校生报名 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4 年三校生考试招生。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 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 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
十一、测试办法 | 一、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 2024 年 5 月 11 日(星期六) 9:00 — 11:30 语文 14:00 — 15:40 数学 2024 年 5 月 12 日(星期日) 9:00 — 10:40 外语 二、职业技能测试 普通类考试科目:应用文写作、计算机应用基础 艺术类考试科目:色彩表现、图形设计 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原平路 55 号 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我校会在招生信息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 注信息发布并下载。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 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 300 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 200 分。 二、在市教委统一划定的三门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第 一志愿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加职业 技能测试成绩五门的总分(含市教委文件中规定的政策性加分),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愿意服从调 剂的则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及无 法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凡职业技能测试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 取。 同分规则:录取过程如出现考生同分,依次比较外语、语文、 数学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 | ||||
三、我校在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考生须有统一文化课考试(语、 数、外)和职业技能测试(普通类专业 :应用文写作、计算机应用 基础;艺术类专业:色彩表现、图形设计)共 5 科的成绩。其中色 彩表现和图形设计成绩总分不低于 80 分,方具备录取资格。 四、普通类专业非第一院校志愿报考的,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 按照三门文化课总分,根据缺额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 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愿意服从调剂的则将其调剂录取 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及无法调剂的考生,予以 退档。 艺术类专业不招收非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 普通类专业同分规则:录取过程如出现考生同分,依次比较 外语、语文、数学成绩。 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 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 号)要求,凡在世 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 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且符合上海市高考报名条件的中 职毕业生,可申请保送入学资格,学校将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 核并组织相关综合考核。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1、高职教育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 7500 元(沪价行〔2000〕120 号) 2、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 10000 元(沪价行〔2000〕120 号) 3、工商企业管理(中法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 16000 元(沪价 费〔2014〕27 号) |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不超过 1200 元(沪价费〔2003〕56 号、沪财预〔2003〕 93 号) | ||||
十四、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 ”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 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 时,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 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监督电话:021-66102042(工作日 9:00— 11:00;13:00— 16:00)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 http://www.shxj.edu.cn 招生信息网: http://zs.shxj.edu.cn 咨询电话:021-66109601(工作日 9:00— 11:00;13:00— 16:00) | ||||
十七、其他须知 | 1.2024 年三校生录取的新生正式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 体检,凡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2. 相关招生动态请考生留意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通知。 3. 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请考生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周二)到我 校招生信息网(http://zs.shxj.edu.cn/)下载打印。 4.本章程由上海行健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