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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桥学院2024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大树 • 约 3 小时前 • 0 次点击 • 三校生高考


2024 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上海建桥学院
二、就读校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 1111 号
三、招生层次☑ 本科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院 校 名 称上海建桥学院
证 书 种 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建桥学院的本科/
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建桥学院是营利性民办高校,全称为上海建桥学院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建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
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建
桥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
机构,负责学校普通高校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建桥学
院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2024 年我校三校生招生专业与计划为:
专业层次学制计划数
网络工程(双语班)本科4 年5 人
空中乘务专科3 年5 人
旅游管理专科3 年5 人
总计15 人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网络工程(双语班)教学
外语为日语,其他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上海市普通
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4〕15 号)关于三校生报名条件规定的
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4 年三校生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
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
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
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办法一、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
5 月 11 日、5 月 12 日
二、职业技能测试
时间:2024 年 5 月 18 日
地点:上海建桥学院
考试科目:
网络工程(双语班)1.英语综合能力(面试)

2.计算机基础
空中乘务
旅游管理
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内容、安排等详见我校招生网站。
十二、录取规则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
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 300 分,
职业技能测试满分 200 分。
二、在市统一划定的三门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
上,依据总分高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
录取。
1、本科层次,按照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学校职业技能测
试成绩(五门课成绩)的总分高低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录取时如遇总分相同,依次参考英语综合能力(面试)、
计算机基础、外语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
2、专科层次,按照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学校职业技能测
试成绩(五门课成绩)的总分高低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录取时如遇总分相同,依次参考英语综合能力(面试)、
计算机基础、外语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
3、实行先本科录取、后专科录取的办法。同时填报我
校本科、专科志愿而又未被本科录取的考生,与单报专
科的考生等同,所填专科志愿均视为第一志愿。
4、专业录取时全部按第一志愿进行录取。我校不招收
没有参加本校校测的考生。
三、凡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且
符合上海市教委文件规定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
可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
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 号文
件)保送。
十三、收费标准学费标准网络工程(双语班)专业 32000 元/年(沪教委民〔2015〕
4 号文件) (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空中乘务、旅游管理专业 20000 元/年(沪教委民〔2015〕
4 号文件) (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一般校舍 4800 元/年(沪教委民﹝2015﹞4 号文件)(收
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智能楼宇校舍 7800 元/年(沪教委民﹝2015﹞4 号文件)
(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十四、资助政策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
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
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
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
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清
云奖学金、卓越奖学金、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
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
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我校“三校生 ”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58137877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学校官网:http://www.gench.edu.cn
招生处(办)官网:http://zsb.gench.edu.cn
咨询电话:021-58137880、68130020
十七、其他须知学校为便于统一管理,学生统一住校,特殊情况需走读
的开学后必须按学校相关程序办理手续,批准后方可走
读。
在录取至报到阶段考生修改身份证号码或考生姓名而
导致学信网信息注册不成功,最终不能准时拿到毕业证
书,由考生自己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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