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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24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大树 • 9 分钟前 • 0 次点击 • 三校生高考


2024 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嘉定校区:上海市嘉定区金沙路 280 号(除艺术类专业外,其余专业均在该校区就

读);闵行校区:上海市闵行区罗锦路 42 号(艺术类专业就读该校区);就读校区如

有调整以学校官方通知为准。
三、招生层次□ 本科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

书 的 院 校 名 称

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

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

生日常工作;纪检监察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4 年我校三校生招生专业与计划:
专业类别专业代码专 业 名 称招生计划
一 般专业01现代通信技术3
02安全防范技术(集成技术与产品制造)5
03信息安全技术应用3
04移动互联应用技术3
05人工智能技术应用3
06物联网应用技术3
07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4
08智能网联汽车技术6
09新能源汽车技术3
10机电一体化技术3
11机械制造及自动化4
12工业机器人技术4
13智能控制技术4
14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5
15跨境电子商务4
16大数据与会计4
17电子商务4
18现代物流管理3
19旅游管理4
20社会工作4
艺术类21艺术设计(环境与展示设计)6
22数字媒体艺术设计6
23产品艺术设计12
合计100
无男女比例限制;一般专业与艺术类专业不得兼报;艺术类专业色盲色弱不宜。
八、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4〕15 号)关于三校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

生,可报考我校 2024 年三校生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

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

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办法 ( 一)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

5 月 11 日(星期六):    9:00 — 11:30 语文;14:00 — 15:40 数学

5 月 12 日(星期日):    9:00 — 10:40 外语

( 二)职业技能测试
考试日
考生类
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地
5 月 13 日
(周一)
一般专
13:00-14:30计算机初级应用基础(满
分 100 分)
上海市
嘉定区
金沙路
280 号
14:50-16:20应用文写作(满分 100 分)
艺术类12:30-14:30素 描(满分 100 分)
14:50-16:20应用文写作(满分 100 分)
十二、录取规则(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

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 300 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 200 分。

( 二)在上海市统一划定的三门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录取

总分(含市教委规定的加分)高低,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三)职业技能测试免考政策:

   凡中等职业学校阶段获得以下奖项者,可免去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以本次报考

我校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最高分计入录取总分。

   1.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

   2.全国技能大赛上海市选拔赛优胜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

   3.本市“ 星光计划 ”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

   4. 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教赛道(上海赛区)铜奖及以上奖

项获得者。

   5.美术水平考级 6 级及以上等级,且专业志愿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者。

   6.上海市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意大赛和上海市中职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铜奖及

以上奖项获得者。

(四)录取第一院校志愿考生时,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

能测试成绩的总分(含市教委规定的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再根据专业志愿先后

进行录取。

(五)录取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时,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文化考试成绩的总分

(含市教委规定的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再根据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取。

(六)当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

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七) 同分规则:若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八)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

的通知》(教学厅[2020]3 号)要求,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d

Skills Competition)” 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上海市高考报名条件

的中职毕业生,可申请保送入学资格,学校将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相关

综合考核。
十三、收费

标准
学 费 标 准一般专业 7500 元/学年,艺术类专业 10000 元/学年。 (沪价行[2000]120 号)
住宿费标准1200 元/学年 (沪教委财[2012]118 号)
十四、资助政策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

过“绿色通道 ”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

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

免等。 同时,学校还设立校一、二、三等奖学金、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助学金。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我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69990032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学校官网:www.scst.edu.cn

招生办官网:www.scst.edu.cn/ygzs

咨询电话:021-69990068/69991026
十七、其他须知( 一)凡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职业技能测试免考政策的考生,须于

4 月 19 日-20 日在我校阳光招生网站下载打印《职业技能测试免考申请表》,并填

写 、  签 字 ,  同 获 奖 证 书 一 同 拍 照 上 传 至 我 校 招 生 就 业 处 办 公 邮 箱

(shkxjszyxyzsb@126.com),逾期未提交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经学校审

核并公示无异议后(4 月 27 日公示),可免去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以本次报考我校

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最高分计入录取总分。

( 二)打印准考证: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职业技能测试前 3 日内登录我

校“ 阳光招生 ”网站(www.scst.edu.cn/ygzs/),在网页左下方“准考证打印 ”栏

目中下载打印《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

(三)2024 年三校生新生正式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弄虚作假者

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四)本章程由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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