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闵行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大树 • 5 分钟前 • 0 次点击 • 三校生高考


2024 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上海闵行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 4080 号
三、招生层次□ 本科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院 校 名 称上海闵行职业技术学院
证 书 种 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闵行职业技术学院
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闵行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
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闵行职
业技术学院招生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
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上海闵行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2024 年本校三校生招生计划 25 名,各专业均无男女比
例限制。具体专业和计划见下表:
序号专业学制计划数
01服装与服饰设计三年10
02云计算技术应用三年5
03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三年5
04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三年5
小计25
备注:服装与服饰设计为艺术类专业。
八、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上海市普通
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40
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 年上海市普
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 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
〔2023〕22 号)规定,已在 2024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
试招生网上报名期间勾选参加“2024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
招收‘ 三校生 ’考试 ”(简称“ 三校生 ”高考,下同)的
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4 年三校生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
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
校不予录取。服装与服饰设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三个专业色盲、色弱不宜。婴幼儿
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口吃、步态异常、驼背、听力障碍
不宜。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
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办法( 一)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
         5 月 11 日(星期六)   9:00-11:30 语文
                                       14:00-15:40 数学
         5 月 12 日(星期日)   9:00-10:40 外语
     以上考试科目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 二)职业技能测试
   凡是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
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考试时间:
      5 月 18 日(星期六)
      9:00-10:00  综合能力测试(满分 100 分)
       10:30-11:30 信息技术基础(满分 100 分)
       10:30-12:30 装饰画(艺术类)(满分 100 分)
   普通类专业考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信息技术基础
   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装饰画
   考试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 4080 号。
   职业技能测试科目考试大纲后续可从学校招生信
息网下载。
十二、录取规则(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
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0分,
职业技能测试满分 200 分。
( 二)录取规则
1.考生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最低录取
控制线。
2.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按照五
门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则
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的成绩。
3.当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将其随
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及无法调剂
的考生,予以退档。
4.非第一院校志愿报考的,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根据
三门文化课总分,按缺额专业计划录取。如总分相同,
则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的成绩。
5.凡是有缺考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
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
号)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
且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的三校生可向招生院校提出
高职专业保送申请。
十三、收费标准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每生 7500 元/学年
艺术类专业每年 10000 元/学年(沪价行[2000] 120 号)
住宿费标准每生 1200 元/学年(沪价费[2003]56 号)
十四、资助政策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
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
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
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
位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
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本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33584666-5604(工作日 9:00-16:0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学校官网:
https://vtc.mhedu.sh.cn
招生信息网:
https://vtc.mhedu.sh.cn/zs
招生咨询电话:
021-33584904、18918953101 、18918953102
十七、其他须知( 一)考生须按有关规定进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填完
志愿后,须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缴费,否则将不具备三校
生招生考试和录取资格。
( 二)考生须按有关规定在网上下载统一文化考试准考
证和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
相关通告),并根据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和要求参加相
关科目的测试。
(三)本章程由上海闵行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
释。


还没收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