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闵行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2024 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闵行职业技术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 4080 号 | ||||
三、招生层次 | □ 本科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 院 校 名 称 | 上海闵行职业技术学院 | |||
证 书 种 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闵行职业技术学院 的专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闵行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 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闵行职 业技术学院招生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 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上海闵行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24 年本校三校生招生计划 25 名,各专业均无男女比 例限制。具体专业和计划见下表: | ||||
序号 | 专业 | 学制 | 计划数 | ||
01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三年 | 10 | ||
02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三年 | 5 | ||
03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5 | ||
04 |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 三年 | 5 | ||
小计 | 25 | ||||
备注:服装与服饰设计为艺术类专业。 | |||||
八、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 ||||
九、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上海市普通 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40 | ||||
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 年上海市普 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 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 〔2023〕22 号)规定,已在 2024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 试招生网上报名期间勾选参加“2024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 招收‘ 三校生 ’考试 ”(简称“ 三校生 ”高考,下同)的 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4 年三校生考试招生。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 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 校不予录取。服装与服饰设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三个专业色盲、色弱不宜。婴幼儿 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口吃、步态异常、驼背、听力障碍 不宜。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 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
十一、测试办法 | ( 一)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 5 月 11 日(星期六) 9:00-11:30 语文 14:00-15:40 数学 5 月 12 日(星期日) 9:00-10:40 外语 以上考试科目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 二)职业技能测试 凡是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 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考试时间: 5 月 18 日(星期六) 9:00-10:00 综合能力测试(满分 100 分) 10:30-11:30 信息技术基础(满分 100 分) 10:30-12:30 装饰画(艺术类)(满分 100 分) 普通类专业考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信息技术基础 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装饰画 | ||||
考试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 4080 号。 职业技能测试科目考试大纲后续可从学校招生信 息网下载。 | |||||
十二、录取规则 | (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 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0分, 职业技能测试满分 200 分。 ( 二)录取规则 1.考生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最低录取 控制线。 2.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按照五 门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则 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的成绩。 3.当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将其随 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及无法调剂 的考生,予以退档。 4.非第一院校志愿报考的,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根据 三门文化课总分,按缺额专业计划录取。如总分相同, 则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的成绩。 5.凡是有缺考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 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 号)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 且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的三校生可向招生院校提出 高职专业保送申请。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普通类专业每生 7500 元/学年 艺术类专业每年 10000 元/学年(沪价行[2000] 120 号) |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 1200 元/学年(沪价费[2003]56 号) | ||||
十四、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 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 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 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 | ||||
位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 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本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33584666-5604(工作日 9:00-16:00)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 https://vtc.mhedu.sh.cn 招生信息网: https://vtc.mhedu.sh.cn/zs 招生咨询电话: 021-33584904、18918953101 、18918953102 | ||||
十七、其他须知 | ( 一)考生须按有关规定进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填完 志愿后,须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缴费,否则将不具备三校 生招生考试和录取资格。 ( 二)考生须按有关规定在网上下载统一文化考试准考 证和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 相关通告),并根据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和要求参加相 关科目的测试。 (三)本章程由上海闵行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 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