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杉达学院2024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2024 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杉达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金海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 2727 号;嘉善 校区地址为浙江省嘉善县人民大道 505 号;金桥校区地 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 545 号。英语、日语专业录 取新生就读校区为一二年级在嘉善校区,其他学期在金 海校区。专科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金桥校区。 | ||||
三、招生层次 | ■ 本科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 院 校 名 称 | 上海杉达学院 | |||
证 书 种 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杉达学院的本科/ 专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杉达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 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杉达学院招生办 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 的日常工作;上海杉达学院教务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 生考试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考试工作;上海杉达学 院招生监察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招生专业与计划如下表,各专业均无男女限制比例 | ||||
专业 | 层次 | 学制 | 计划数 | ||
英语 | 本科 | 四年 | 40 | ||
日语 | 本科 | 四年 | 40 | ||
现代物流管理 | 专科 | 三年 | 15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专科 | 三年 | 15 | ||
合计 | 110 | ||||
八、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 所有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日语专业教学外语语 种为日语、其他专业教学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 ||||
九、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上海市普通 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4〕15 号)关于三校生报名条件规定者, 方可报考我校。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 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 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 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
十一、测试办法 | 一、统一文化考试(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5 月 11 日(星期六)9:00 —11:30 语文 14:00 — 15:40 数学 5 月 12 日(星期日)9:00 —11:30 外语 二、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 1.校测准考证打印 具体办法详见 4 月 24 日我校招生网公告。 2.测试时间及内容 5 月 18 日(星期六) 8:30 —9:30 计算机能力测试 10:00 —11:00 英语听力 测试内容:详见考纲 3.测试地点 金海校区(浦东新区金海路 2727 号),具体考场安排 见当日教学楼前公告。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 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 300 分, 职业技能测试满分 200 分。 二、在本市统一划定的三门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 数线上,学校按计划数的 105%以内划定三门文化课成绩 资格线,根据不同层次与志愿,按不同组合为录取总分, 根据专业优先的原则,依据总分高低,按招生计划录取。 1.本科:按五门成绩作为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 录取;本科专业外语单科成绩资格线为 60 分及以上。 2.专科:按三门文化课成绩作为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 分按志愿依次录取。专科专业均不设单科成绩资格线。 3.调剂:当所填报的志愿均未被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 考生则将被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 调剂的考生则将予以退档。 | ||||
4.同分规则:本科依次按三门文化课外语、语文、数学 单科成绩分值高低决定录取顺序;专科依次按三门文化 课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分值高低决定录取顺序。 5.本、专科录取顺序:同时填报我校本科、专科考生, 按“先本科后专科 ”的顺序录取;未被本科录取考生, 其专科志愿等同单独报考我校专科志愿的考生,均视为 专科第一志愿。 三、凡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 具有保送至我校就读本科或专科的资格。具体保送要求 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 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 号文件)。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本科专业 35000 元/年;专科专业 18000 元/年,收费文 件依据:沪教委民(2015)4 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 自主确定。 | |||
住宿费标准 | 嘉善校区 3500 元/年;金海校区学生公寓(C 区)4500 元/年;金海校区其他公寓 4000 元/年;金桥校区 3500 元/年,收费文件依据:沪教委民(2015)4 号,收费标 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 ||||
十四、资助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 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 ”申请入学, 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 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 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 新生助学金、励志奖学金、谢希德奖学金以及智瑾奖、 助学金和徐国炯奖、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 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50210894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https://www.sandau.edu.cn 招生网:https://zsw.sandau.edu.cn 咨询电话:50210897 | ||||
十七、其他须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