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2024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2024 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嘉定区胜辛北路 1661 号 | |||||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 书的院校名称及 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的本科毕业证 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 校本科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 机构,负责学校"三校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是我校招生工作 的纪检监察机构,全过程监察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 |||||
招生专业 | 层次 | 学制 | 科类 | 计划数 | ||
艺术教育(音乐教育) | 本科 | 四年 | 普通类 | 6 人 | ||
艺术教育(美术教育) | 本科 | 四年 | 普通类 | 34 人 | ||
网络工程 | 本科 | 四年 | 普通类 | 10 人 | ||
总计:50 人 | ||||||
备注: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 ||||||
八、专业教学培养使用 外语语种 | 入学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 生慎重填报。 | |||||
九、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4〕15 号)关 于三校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 2024 年三校生招生各 专业。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学校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 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 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
十一、测试办法 | 1.统一文化考试: 5 月 11 日(星期六)9:00-11:30 语文,14:00-15:40 数学; 5 月 12 日(星期日)9:00-10:40 外语。 三科文化课,每科满分均为 100 分。 2.职业技能测试: 测试日期:5 月 18 日(星期六)8:30 -15:00 测试分值:两科满分为 200 分,每科满分均为 100 分。 ⑴ 艺术教育(音乐教育)专业: | |||||
▲乐理理论基础知识(笔试) ▲才艺展示 | (上午 9:00-10:30) (上午笔试结束后开始) | |||||
考生须于 5 月 13 日-14 日(9:00-15:00)登录上海师范大学天 华学院官网(http://www.sthu.edu.cn)选择技能测试项目 (声乐、 器乐、舞蹈三选一) ⑵ 艺术教育(美术教育)专业: ▲静物色彩写生 (上午 9:00-12:00) ▲美术素养考试(笔试) (下午 13:00-14:30) ⑶ 网络工程专业: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验(机考) (上午 9:00-11:00) ▲计算机导论 (笔试) (下午 13:00-14:30) 备注:所有考生需于 5 月 16 日-17 日登录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官 网(http://www.sthu.edu.cn)下载打印统一技能测试准考证,其他 考试要求详见考试大纲和考生须知。 | ||||||
十二、录取规则 | 1.录取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 文化考试成绩满分 300 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 200 分。 2.根据市教委文件规定,符合“三校生 ”考试招生报名条件且符合 加分政策要求的考生,其加分分值计入录取总分。 3.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 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 号),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 “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 competition)”中获奖且符合上海市 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可申请保送入学资格,学校将对申请考 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文化考核。 4.考生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市教委统一划定的文化成绩最低 录取资格线,且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100 分,方有资格参加录取。 5.录取时,第一专业志愿按合成分(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 绩+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 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起按文 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外语、语文、数学成 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我校只在参加过本校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中选拔录取,服从专业调 剂的考生按照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 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艺术教育(音乐教育)35000 元/学年; 艺术教育(美术教育)35000 元/学年; 网络工程 35000 元/学年; 【沪教委民(2015)4 号】 | ||||
住宿费 标准 | 6000 元/学年【沪教委民(2015)4 号】 | |||||
十四、资助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 ”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 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 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 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督。 举报电话:021-39966765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http://www.sthu.cn 咨询电话:021-39966101 | |||||
十七、其他须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