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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医药大学2024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大树 • 26 分钟前 • 0 次点击 • 三校生高考


2024 年三校生招生简章
一、院校全称上海中医药大学
二、就读校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 1200 号
三、招生层次■  本科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学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院 校 名 称上海中医药大学
证 书 种 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中医药大学的本科
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
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中医药大学
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
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监察
工作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监督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2024 年我校三校生招生专业与计划为:
专业层次学制计划数
护理学本科4 年5 人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各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
英语。
九、选拔对象一、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上海
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
40 号)中报名条件的三校生均可报名,网上报名、缴费
及打印准考证等事宜均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
执行。(沪教考院高招〔2024〕6 号)
二、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
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
号)文件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 ”
中获奖且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的三校生可提出保送
申请。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
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
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
定执行。
1.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
下简称《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
校不予录取。
2.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中列出的色弱、色盲;
不能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
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学校不予录取。
3.新生入学后,体检发现不符合相关专业身体健康报考
条件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
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及《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生
管理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办法一、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
 5 月 11 日(星期六)  9:00— 11:30 语文
                  14:00— 15:40 数学
 5 月 12 日(星期日)  9:00— 10:40 外语
二、职业技能测试
时间:2024 年 4 月 27 日
地点:详见考前招生网站公告
考试科目:
(1)专业课:基础护理学、护士人文修养与沟通技术
(2)专业基础课:生理学、化学基础
十二、录取规则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
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 300 分,
职业技能测试满分 200 分。
二、我校仅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参加我校职业技能
测试的考生中选拔录取。职业技能测试要求专业课及专
业基础课的单科成绩均达到单科满分的 60%及以上。在
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我
校职业技能测试的最低资格线基础上,依据总分高低,
按招生计划录取。建议有护理学专业基础的考生报考。
三、同分规则:录取时如遇总分相同,职业技能测试总
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总分且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相同
者,专业基础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总分、职业技能测
试总成绩、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均相同者,依次参考统
一文化考试外语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 7400 元,沪发改价调〔2023〕21 号。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 1200 元,沪价费(2003)56 号、沪财预(2003)
93 号、沪教委财(2012)118 号。
十四、资助政策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
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 ”申请入学,
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
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
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
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我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监督。
举 报 电 话 : 021-51322410 ( 工 作 日 8:30--11:00,
13:30--16: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学校官网:www.shutcm.edu.cn
招生办官网:http://ygzs.shutcm.edu.cn
咨 询 电 话 : 021-51322028 ( 工 作 日 8:30--11:00,
13:30--16: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十七、其他须知1.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站
(http://ygzs.shutcm.edu.cn),考试相关、录取公示
等均通过该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2.本章程中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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