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震旦职业学院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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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名称 |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宝山区市一路 88 号 | |||||||||||
三、招生层次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高等专科学校 | □独立学院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 书的院校名称 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 称 |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 ||||||||||
证书种 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震旦职业学院的专 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是营利性民办高校,全称为上海震旦 职业学院有限公司;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 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 工作;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 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上海震 旦职业学院校纪委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 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一)招生计划 2024 年我校自主招生专业 23 个,招生计划数 630 人: 其中,普通高中学业齐全 160 人,三校生学业齐全 440 人,其他考生 30 人。具体计划见附件。 (二)考生类型说明 A 类考生: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 B 类考生: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中等职业教育的公 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 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 (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 生。 C 类考生: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高中往届毕业生、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应届毕 业生、中等职业学校 (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往届毕业生 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 | |||||||||||
目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 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报考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 高素质农民等。 (三)一般专业志愿与艺术类专业志愿之间不得兼报, 缺考者不予录取。 (四)所有专业招收男女比例均无限制。 (五)计划调整原则 1. 同一投档阶段,A 类考生剩余计划可依次调整给 B 类 和 C 类上线生源。 2. 同一投档阶段,B 类考生剩余计划可依次调整给 A 类 和 C 类上线生源。 3. 同一投档阶段,C 类考生剩余计划可依次调整给 B 类 和 A 类上线生源。 | ||||||||||||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 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将以英语语种教学。 | |||||||||||
九、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上海市普通 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40 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 年上海市部 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 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3 号)关于专科层次依法 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4 年专 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一)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 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 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 定执行。 (二)护理、药学、呼吸治疗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专业色盲色弱不宜;学前教育专业语言表达缺陷者不 宜。 | |||||||||||
十一、测试安排 | (一)2024 年 3 月 23 日(星期六)上午 8:30 开始, 考试科目及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 统一命题科目为《统一入学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 |||||||||||
《素质技能测试》,其中《统一入学测试》成绩满分 150 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为 300 分(包含文化基 础 150 分、职业与心智 90 分、专业通识基础 60 分), 《职业技能测试》为素质技能测试(统一命题),成绩 满分 200 分。 艺术类校测科目为《素描》,成绩满分 200 分。 体育类校测成绩满分 200 分。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 应届毕业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成绩计算: 一般专业总分=七门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职业适应 性测试成绩 艺体类专业总分=七门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校测成 绩(相应校测科目详见上表) ●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 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成绩折算方法为: “合格 ”计 100 分,“不合格 ”计 50 分,七门满分为 700 分。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 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 2.录取规则: 根据“分数优先 ”原则,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一般专业:同分情况下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 低分择优录取,如再同分依次比较“文化基础 ”、“职 业与心智 ”、“专业通识基础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 录取。 | |||||||||||
艺体类专业:同分情况下按校测成绩(相应校测科目详 见上表)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征集志愿录取办法同上。 3.一专业报考人数如超专业招生数时,学校按从高到低 择优录取的规则在不超总计划的前提下调整各专业间 计划数,满足考生一专业录取。 (二)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 语 3 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 (含中 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 成绩计算: 一般专业总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艺体类专业总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校测成绩(相应校 测科目详见上表) ●文化职业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等级进行折算。每门科目的 等级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A+为 满分 70 分,E 计 40 分,相邻两级之间的分差均为 3 分。 2.录取规则: 一般专业:合成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折合分+素质技能测 试成绩(或面试成绩),按学生第一专业志愿总分从高 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素质技能测试成 绩(或面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卷内“法律道德 ”模 块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艺体类专业:合成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折合分+专业校 测,按学生第一专业志愿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 情况下,比较专业校测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征集志愿录取办法同上。 | ||||||||||||
3.一专业报考人数如超专业招生数时,学校按从高到低 择优录取的规则在不超总计划前提下调整各专业间计 划数,满足考生一专业录取。 (三)对高中往届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 试成绩不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 (含中专、 职校和技校)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 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 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报考条件的 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采用统一入学 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 成绩计算: 一般专业总分=统一入学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艺体类专业总分=统一入学测试成绩+校测成绩(相应校 测科目详见上表) 2.录取规则: 根据“分数优先 ”原则,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一般专业:同分情况下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 分择优录取,如再同分依次比较职业技能测试中的法律 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 息科技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艺体类专业: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校测成绩和统一入学 测试成绩。 ●征集志愿录取办法同上。 3.一专业报考人数如超专业招生数时,学校按从高到低 择优录取的规则在不超总计划的前提下调整各专业间 计划数,满足考生一专业录取。 (四)缺考者不予录取。 (五)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 ”中获 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且符合上海市高考报名条件 | ||||||||||||
的中职毕业生,可保送至我校相应专业。具体保送要求 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 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 号文件)执 行。 (六)报考本校、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考生,可申请 “免笔试、面试入学”资格(“免笔试、面试入学”录 取比例不超过各专业计划的 50%)。 1.“免笔试、面试入学 ”总分=面试成绩(280 分)+综 合素质评价信息(20 分) 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成绩折算方式:国家级奖项获得者计 20 分,市级奖项获得者计 10 分,区级奖项获得者计 5 分,校级奖项获得者计 2 分。(各奖项不累加,取最高 项) 2. 符合“免笔试、面试入学 ”资格的考生,于 3 月 9 日 16:00 前提交相关材料(提交方式详见学校官网),逾 期视作自动放弃。 3. “免笔试、面试 ”面试时间为 3 月 16 日,准考证打 印详见学校官网。学生参加面试未通过者,仍须参加笔 试。 | ||||||||||||
序 号 | 证书类别 | 适应专业 | ||||||||||
1 | 高中(中职校)阶段获区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 员、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获得者 | 所有专业 | ||||||||||
2 | 应届高中学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 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七门成绩全部合格者 | |||||||||||
3 | 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的中职学业水 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成绩达到 1A 或 2B-或 3C-及以 上者 | |||||||||||
4 | 高中阶段研究性学习专题报告、课程项目成果、科技活动、创造 发明项目获区级(含)以上奖励或获得专利者 | |||||||||||
5 | 高中阶段获区级以上比赛团体二等奖及以上或个人前 6 名者 | |||||||||||
6 | 参加志愿服务(公益劳动)达标并获得表彰者区或行业以上 | |||||||||||
7 | 护士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获医护英语水 平考试(METS)二级及以上证书者 | 护理 | ||||||||||
8 |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 药学 | ||||||||||
9 | BIM 、CAD 证书、水电工中级、智能楼宇管理师、“ 1+X ”建筑 信息模型(BIM)、建筑工程识图 | 建筑工程 技术 | ||||||||||
10 | NCRE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以上证书 | 物联网应 用技术 | ||||||||||
11 | 机械类、电气类、数控类、汽车类职业资格证书初级以上(含初 级)、“ 1+X ”系列证书初级以上(含初级)、工业机器人操作 与示教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工业机器人基本编程与维护专项职业 能力证书、计算机辅助设计 CAD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及 AHK 证书 之一 | 机电一体 化技术、 数字媒体 技术 | ||||||||||
12 | 获导游员资格证书或具有旅游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奖项)获 奖证书者、上海市旅游行业饭店外语等级证书(英语 B 级或日语 C 级)“ 1+X ”酒店、邮轮、旅游类证书 | 酒店管理 与数字化 运营 | ||||||||||
13 | 高中(中职)阶段专业课(会计基础)成绩 90 分以上(满分 100 分)者(学校教务处盖章成绩单) | 大数据与 会计 | ||||||||||
14 | 获过跨境电商高级证书、数字经济电子商务认证证书、人力资源 管理工业和信息化人才培养工程合格证书、国际商务实务操作证 书等其它相关证书 | 电子商务 | ||||||||||
15 | 保育员初级(初级) 育婴员(初级)、普通话(二级乙等)或以 上者 | 学前教育 | ||||||||||
16 | 获得国家三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者 | 健身指导 与管理 | ||||||||||
17 | 阳光体育大赛个人前六名或团体二等奖(含)以上者、获得市级 中学生运动会篮球比赛及以上赛事等级前三名的队员、获得市级 中学生运动会健美操比赛及以上赛事等级前三名 | |||||||||||
18 | 获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绘画或书法证书者、参加上海市普通高 校艺术类招生专业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总成绩达专科合格线的、 3ds Max 动画工程师、 Maya 动画工程师、3ds Max 游戏动画设 计师、ACAA 中国数字艺术设计师证书 | 艺 术 设 计、广告 艺术设计 | ||||||||||
19 | “未来杯 ”上海市高中阶段学生微电影大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 奖)、入围奖获得者及个人单项奖获得者 | 艺术类专 业 | ||||||||||
20 | 市级、全国各类艺术(美术、音乐、舞蹈表演)大赛(市级及以 上 三等奖及以上) | 艺术类专 业、学前 教育 | ||||||||||
21 | 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五级及以上(含五级)、声乐、器乐、 舞蹈或书法考级五级(含)及以上 | |||||||||||
22 | 本市“星光计划 ”、“璀璨星光 ”、“职业技能大赛 ”个人或团 体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获得者 | 对口或相 关、相近 专业 | ||||||||||
23 | 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个人或团体三等奖以上(含 三等奖)获得者 | |||||||||||
24 | 未列入“免笔试、面试入学 ”申请条件范围的证书及其他条件, 考生可自行提出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综合评审决定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 准 | 一般专业: 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电子 | ||||||||||
商务、现代物流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传播与 策划,每生每学年 19800 元; 护理、药学、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呼吸治疗技术、数字 媒体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电竞内容制作)、虚拟现实 技术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学前教育,每生每学年 21800 元;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无人机测绘技术、影视编导、影视 多媒体技术,每生每学年 23800 元; 艺术类专业: 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每生每学年 25800 元。 体育类专业: 健身指导与管理,每生每学年 21800 元。 (沪教委民〔2015〕4 号) | ||||||||||||
住宿费 标 准 | 1-5 号宿舍楼 5000 元/年(独立卫浴); 6-7 号新建宿舍楼 5500 元/年(独立卫浴)。 (沪教委民〔2015〕4 号) | |||||||||||
报名费 标 准 | 报名费:14 元/人; 考试费:艺术类专业校测科目为 50 元/科、其他科目 26 元/科。 | |||||||||||
十四、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 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 ”申请入学, 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 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 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学 院奖学金。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 辍学。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 话 | 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 监督。 举报电话:021-66866920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www.aurora-college.cn 招生办官网:zjy.aurora-college.cn 咨询电话:021-66864179,66860766,66861707 微信公众号: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 |||||||||||
咨询 QQ 群:663596263 | ||||||||||||
十七、其他须知 | ( 一)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上海市普通 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40 号)规定的其他考试;未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 取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参加文件规定的其他考 试。 ( 二)报考我校的学生可于指定时间内至学校官网打印 准考证,具体时间请关注学校官网。 (三)所有新生一律住读。 (四)本章程如有更改,以学校官网公布为准。 (五)本章程由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 释。 | |||||||||||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2024 年依法自主招生计划表 | ||||||||||||
专 业 代 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备注 | |||||||||
普通高中学业齐全 | 三校生学业齐全 | 其他考生 | ||||||||||
01 | 护理 | 30 | 90 | 5 | 色弱、色盲考生不宜报考 | |||||||
02 | 药学 | 30 | 60 | 5 | 色弱、色盲考生不宜报考 | |||||||
03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5 | 15 | 2 | 色弱、色盲考生不宜报考 | |||||||
04 | 呼吸治疗技术 | 10 | 5 | 色弱、色盲考生不宜报考 | ||||||||
05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5 | 15 | |||||||||
06 | 数字媒体技术 | 5 | 20 | 2 | ||||||||
07 | 数字媒体技术(电竞内容制作) | 5 | 15 | |||||||||
08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6 | 7 | |||||||||
09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8 | ||||||||||
10 | 建筑工程技术 | 5 | 10 | |||||||||
11 | 工程造价 | 5 | 5 | 3 | ||||||||
12 | 大数据与会计 | 5 | 24 | |||||||||
13 | 电子商务 | 5 | 15 | 3 | ||||||||
14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6 | ||||||||||
15 | 现代物流管理 | 5 | 15 | |||||||||
16 | 学前教育 | 10 | 80 | 3 | 语言表达缺陷者不宜报考 | |||||||
17 | ◆健身指导与管理 | 3 | 5 | 2 | ||||||||
18 | 传播与策划 | 5 | 20 | 3 | ||||||||
19 |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 | 6 | 6 | |||||||||
20 | ★艺术设计 | 5 | 5 | 2 | ||||||||
21 | ★广告艺术设计 | 5 | 4 | |||||||||
22 | 影视编导 | 5 | ||||||||||
23 | 影视多媒体技术 | 5 | 5 | |||||||||
合计 | 160 | 440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