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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体育大学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大树 • 18 分钟前 • 0 次点击 • 专科自主招生考试


2024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上海体育大学
二、就读校址杨浦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清源环路 650 号;

徐汇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百色路 1333 号。

专科运动训练、休闲体育专业就读校区为徐汇校区。
三、招生层次■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
证 书 的 院 校
名 称 及 证 书
种类
院 校 名 称上海体育大学
证 书 种 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体育大学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

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

作;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4 年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生类型包括以下二类:

I 类: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

II 类: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考试成绩

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

   各类考生招生专业与计划如下:
专业招生计划
I 类II 类合计备注
运动训练202040仅限市体育局在训运动员报考
休闲体育202040
合计404080
注: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

报名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3〕40 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

印发〈2024 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

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3 号)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报

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4 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 一)招收项目:高山滑雪、 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跳台滑雪、

越野滑雪、北欧两项、短道速滑、速度滑冰、花样滑冰、冰球、冰壶、

雪车、钢架雪车、雪橇、冬季两项、射击、射箭、场地自行车、公路自

行车、山地自行车、BMX 小轮车、击剑、现代五项、铁人三项、马术、帆

船、赛艇、皮划艇静水、皮划艇激流回旋、滑水、举重、 自由式摔跤、

古典式摔跤、柔道、拳击、跆拳道、 田径、游泳、跳水、水球、花样游

泳、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技巧、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足球

(十一人制)、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橄榄

球、高尔夫球、围棋、象棋、国际象棋、攀岩、武术套路、武术散打、

中国式摔跤、国际跳棋、保龄球、壁球。

   ( 二)报考条件:考生需具备招生项目的二级(含) 以上运动员技

术 等 级 称 号 。 运 动 员 技 术 等 级 以 “ 中 国 运 动 文 化 教 育 网 ”

(www.ydyeducation.com)的“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查询系统 ”的数据

信息为准。等级证书审批截止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3 日。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

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

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学籍管

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测试安排    ( 一)资格审核

   1.考生须通过资格审核,方可在志愿填报时报考我校。

   2.报名时间:2024 年 3 月 2 日 9:00 至 3 月 3 日 15:00

   3.报名网址:zzzs.sus.edu.cn

   4.报名流程:考生须自行注册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提交运

动员技术等级和体育竞赛成绩等。请严格按照时间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5.考生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由我校审核确认,考生的在训运动员资格

由市体育局审核确认。资格审核结果将于网上志愿填报前在学校招生办

官网公布,由考生自行查看,不再另发书面通知。

   ( 二)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缴费

   2024 年 3 月 8 日 9:00-21:00,3 月 9 日 9:00-15:00,考生登录“上

海招考热线 ”(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2024 年 3 月 15 日 9:00-20:00,3 月 16 日 9:00-15:00,考生登录“上

海招考热线 ”(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缴费。

   因志愿填报错误及未缴费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准考证打印
   1.打印时间:2024 年 3 月 21 日(周四)14:00 起

   2.打印网址:zzzs.sus.edu.cn

   (四)校考

   校考日期:2024 年 3 月 23 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校考内容:校考满分 100 分,由体育测试和综合面试二个部分组成。

   1.体育测试(满分 60 分):100 米跑(20 分)、立定跳远(20 分)、

掷实心球(20 分)。一级(含)以上运动员可申请免测体育测试,其中

运动健将按 60 分计入,一级运动员按 54 分计入,但仍需参加综合面试。

   2.综合面试(满分 40 分):主要是对考生的体育竞赛成绩和面试情

况等进行综合评定,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所有报考考生均须参

加综合面试。未参加综合面试的考生,校考成绩按 0 分计入。

   3.校考期间,因考生个人原因中途离场未能完成考试,视同考生本人

放弃考试,校考成绩按 0 分计入。
十二、录取规则   ( 一)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

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校考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

取。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

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 7 门科目),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

绩为准。合格计 100 分,不合格计 50 分。每门满分 100 分,共计 700 分。

   2.校考,满分 100 分。

   3.录取总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之和÷700×210+校

考成绩×2。

   4.录取原则:校考成绩不低于 60 分。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总分

从高到低排序,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按招生计划择优

录取。同分时,依次按校考、体育测试、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

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排序。

  ( 二)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考

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文

化素质测试成绩与校考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的等级进行折算。每门科目的等级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

绩为准。其中,A+为满分 70 分,E 计 40 分,相邻两级之间的分差均为 3

分。每门满分 70 分,共计 210 分。相应等级换算分值详见下表。
评价等级A+AB+BB-C+CC-D+DE
换算分值7067646158555249464340
   2.校考,满分 100 分。

   3.录取总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之和+校考成绩×2。

   4.录取原则:校考成绩不低于 60 分。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总分

从高到低排序,参考考生的专业技能学习成果记录、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同分时,依次按校考、体育测试、语文、数学、

英语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排序。

   (三)我校只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不

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四)录取时,未完成的 I 类招生计划可用于录取 II 类考生;未完

成的 II 类招生计划可用于录取 I 类考生。
十 三 、 收 费
标准
学 费 标 准7500 元/年(沪价行【2000】120 号)
住宿费标准1200 元/年(沪价费【2003】56 号、沪财预【2003】93 号)
报名考试费
标       准
报名费 14 元/人、考试费 50 元/科(沪价费〔2002〕8 号)、沪财预〔2002〕
8 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 ”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

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

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同时,学校还设立学生综

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

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我校招生监察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021-65508317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学校官网:www.sus.edu.cn

招生办官网:bkzs.sus.edu.cn

咨询电话:021-65506886
十七、其他须知    ( 一)被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
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沪
教委学〔2023〕40 号)规定的其他考试;未被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
的考生,可参加符合文件规定报名条件的其他考试。
   ( 二)本章程如有更改,以招生办官网公布为准。
   (三)本章程由上海体育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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