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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大树 • 8 分钟前 • 0 次点击 • 专科自主招生考试


2024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上海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总校区: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高泾路 588 号;
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龙水北路 999 号;
每学年根据学校实际教学安排,在总校区或徐汇校区
就读。
三、招生层次☑ 专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院 校 名 称上海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证 书 种 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建设管理职业技
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
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上海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是我
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
常工作;上海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是我
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2024 年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和计划为:
专业名称招生计划
学业水平
成绩齐全
的应届高
中学生
学业水平
成绩齐全
的应届三
校生
西藏
中职班
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2484
市政工程技术3532
市政管网智能检测与维护355/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3532
园林技术1503
风景园林设计1503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253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483
小计1338220
1、所有专业均为一般专业;
2、学制均为三年;
3、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园林技术、风景园林设计专业色盲、色弱不宜报考,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专业色盲不宜报考。
5、计划调整原则:若高中全、三校全考生中有缺额计划,
依规相互调整。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
   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上海市普通
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40
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 年上海市部
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
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3 号)关于专科层次依
法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4 年
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
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
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测试安排1、2024 年 3 月 17 日(星期日),对通过我校免笔试
条件审核并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缴纳报名及考试费的考
生进行面试,具体事宜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面
试方案 ”。
2、2024 年 3 月 23 日(星期六)上午 8:30,试点院校
测试统一开始(笔试)。
我校测试具体安排为:
考生类型测试科目测试时间、地点
学业水平成绩齐全
的应届高中生
职业适应性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地
点详见准考证
学业水平成绩齐全
的应届三校生
职业技能测试
西藏中职班职业技能测试
十二、录取规则( 一)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
中应届毕业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
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思想政治、历
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科技 7 门科目),
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折算办法:“合
格 ”100 分,“不合格 ”50 分,满分 700 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 300 分,包含三个模块:
模块一:文化基础(150 分);
模块二:职业与心智(90 分);
模块三:专业通识基础(60 分)。
3、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依据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
门科目)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相加总分,按分数优
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征求志愿录取时,依据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
相加总分,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3)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同分,则按照模块一(文
化基础)、模块三(专业通识基础)、模块二(职业与
心智)顺序依次、逐项比较单个模块职业适应性测试
成绩的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4)当线上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
的作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能调剂录取的
予以退档;
(5)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 二)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
英语 3 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
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
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文化素质技能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
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的考试成绩,每门满分 70
分,共计 210 分,每门科目的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
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
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实施
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1〕7 号)文件要求,中
职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等级与分值折算标准如下:
科目
等级
A+AB+BB-C+CC-D+DE
折算
分值
7067646158555249464340
   2、职业技能测试为统一命题的素质技能测试,满
分 100 分,包含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
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 6 个方面的内容。录取
依据折算成绩,折算成绩计算方法为:卷面成绩乘以
加权系数“2 ”。
3、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依据考生的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折
算成绩的相加总分,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
择优录取;
(2)征求志愿录取时,依据考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
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课的相加总分,按分
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同分,则按照数学、语文、
英语顺序依次、逐项比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
单科成绩的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4)当线上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
的作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能调剂录取的
予以退档;
(5)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三)对西藏中职班应届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
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文化素质技能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
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的考试成绩,每门满分 70
分,共计 210 分,每门科目的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
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
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实施
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1〕7 号)文件要求,中
职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等级与分值折算标准如下:
科目
等级
A+AB+BB-C+CC-D+DE
折算
分值
7067646158555249464340
2、职业技能测试为统一命题的素质技能测试,满分
100 分,包含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
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 6 个方面的内容。录取依据
折算成绩,折算成绩计算方法为:卷面成绩乘以加权
系数“2 ”。
3、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依据考生的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折
算成绩的相加总分,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
择优录取;
(2)征求志愿录取时,依据考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
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课的相加总分,按分
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同分,则按照数学、语文、
英语顺序依次、逐项比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
单科成绩的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4)当线上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
的作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能调剂录取的
予以退档;
(5)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四)对符合本校免笔试条件的考生,采用面试并参
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办法进行综合录取:
1、院校志愿填报本校的考生,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可申请“免笔试,面试入学 ”资格。
(1)高中阶段(含中专、职校、技校)获得校级及以
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荣誉称号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含中专、职校、技校)获得国家奖学
金或上海市奖学金者。
(3)应届三校生学业水平语、数、英三门科目等级
3B-(含)以上或高中 7 门全部合格者。
(4)世界技能大赛上海市选拔赛优胜奖(含)以上获
得者,且与报考专业对口。
(5)国家级技能大赛三等奖或优胜奖(含)以上奖项
获得者(团体或个人),且与报考专业对口。
(6)省市级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上海市
选拔赛优胜奖(含)以上奖项获得者(团体或个人),
且与报考专业对口。
(7)区、行业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含)以上
获奖者,且与报考专业对口。
(8)上海市“星光计划 ”中职组项目三等奖(含)以
上获得者,且与报考专业对口。
(9)高中阶段(含中专、职校、技校)市级体育类比
赛前八名、区级比赛前六名获得者或持有二级运动员
(含)以上证书者。
(10)高中阶段(含中专、职校、技校)市级艺术类
比赛前八名、区级比赛前六名获得者或持有声乐、器
乐、舞蹈、戏剧、美术等艺术等级证书八级(含)以
上者。
(11)由教育部、团中央等主办的创新创业竞赛市级
优胜奖(含)以上获得者;市教委、团市委等或授权
组委会主办的创新创业竞赛市级三等奖(含)以上获
得者。
(12)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者。
(13)与我校招生专业对口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四级
(中级)及以上证书获得者。
2、申请“免笔试,面试入学 ”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
向我校提交申请材料(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相
关通告),过时不予受理。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免笔
试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网上公布通过审核的考生名
单。
3、所有通过免笔试条件审核的考生均须参加面试并进
行综合录取:免笔试面试成绩的合成总分=面试成绩+
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成绩。
(1)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占 90%(满
分 180 分);
(2)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成绩占 10%(满分 20 分)。综
合素质评价信息中全国一类大赛获奖者得 20 分,市级
一类获奖者得 10 分,区、行业组织的大赛获奖者得 5
分(分值不累加,按最高分值计入)。综合素质评价
信息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提供的为准;
(3)对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
依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
录取人数最多不超过其招生计划数的 50%  (小数按去
尾原则取整)。录取时,只在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中
进行录取,不进行调剂录取,未被录取者可参加后续
的笔试。
(4)参加免笔试的学生面试的成绩合成总分合格分数
线为 120 分,低于 120 分的学生不能按照面试(免笔
试)规则进行录取,未被录取者可参加后续的笔试。
(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
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
[2020]3 号)要求,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
技能大赛(World SkillsCompetition) ”中获奖的中
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上海市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
应届毕业生,可申请保送入学资格,学校将对申请考
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相关综合考核。
十三、收费标准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 7500 元(沪价行〔2000〕120 号)
住宿费标准总校区:每生每学年 1200元
徐汇校区:每生每学年760 元
(沪价费〔2003〕56 号)
报名费 14 元/人,考试费26 元/科。(沪财费〔2006〕
5 号、沪财预联〔2006〕1 号)
十四、资助政策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我
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 ”申请
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
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
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
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部
监督。
举报电话:021-5988906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学校官网:https://www.shjg zy.cn/
招生办官网:https://www.shjg zy.cn/zs
咨询电话:021-59889077
十七、其他须知1、被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
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
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3〕40 号)规定
的其他考试;未被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
可参加符合文件规定报名条件的其他考试。
2、考生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后,须根据市教育考试院规
定时间,在“上海招考热线 ”(www.shmeea.edu.cn)
完成网上缴费,否则将不具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考试(含笔试、面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3、院校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在网上下载
准考证(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相关通告),并根
据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和要求参加本校相关科目的测
试。
4、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提供虚
假信息和虚假材料的考生,以及不符合其它入学条件
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5、本章程由本校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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