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2024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名称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观海路 505 号 | |||||||||||||||||||
三、招生层次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 高等专科学校 | □ 独立学院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 院 校 名 称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 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是营利性民办高校,全称为上 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有限公司。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 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办 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 招生日常工作;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监察小组 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24 年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 22 个,招生计划 数 980 人,其中: 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120 名;学业水平成绩 齐全的应届三校生 790 名;往届高中生、学业水平成绩 不全的应届高中生、往届三校生、学业水平成绩不全的 应届三校生、符合报考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 高素质农民等(统称其他类别学生)70 名。 | ||||||||||||||||||
专业 志愿 代码 | 招生专业名称 | 专业性 质 | 学业水平 成绩齐全 的应届高 中生 | 学业水平 成绩齐全 的应届三 校生 | 其他类 别学生 | 小计 | |||||||||||||
01 | 应用英语 | 一般 | 5 | 10 | 5 | 20 | |||||||||||||
02 | 商务英语 | 一般 | 8 | 40 | 2 | 50 | |||||||||||||
03 | 应用日语 | 一般 | 10 | 35 | 5 | 50 | |||||||||||||
04 | 应用韩语 | 一般 | 8 | 20 | 2 | 30 | |||||||||||||
05 | 应用德语 | 一般 | 8 | 15 | 2 | 25 | |||||||||||||
06 | 应用法语 | 一般 | 8 | 15 | 2 | 25 | |||||||||||||
07 | 应用西班牙语 | 一般 | 8 | 15 | 2 | 25 | |||||||||||||
08 | 应用俄语 | 一般 | 2 | 6 | 2 | 10 | |||||||||||||
09 | 大数据与会计 | 一般 | 10 | 88 | 2 | 100 | |||||||||||||
10 | 国际商务 | 一般 | 6 | 40 | 4 | 50 | |||||||||||||
11 | 会展策划与管理 (中澳合作) | 一般 | 2 | 46 | 2 | 50 | |||||||||||||
12 | 酒店管理与数字 化运营 | 一般 | 2 | 46 | 2 | 50 | |||||||||||||
13 | 法律事务 | 一般 | 15 | 100 | 5 | 120 | |||||||||||||
14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一般 | 5 | 73 | 2 | 80 | |||||||||||||
15 | 影视编导 | 一般 | 4 | 84 | 2 | 90 | |||||||||||||
16 | 大数据技术 | 一般 | 5 | 10 | 5 | 20 | |||||||||||||
17 | 大数据技术(大 数据分析中美合 作) | 一般 | 4 | 34 | 2 | 40 | |||||||||||||
18 | 休闲体育 | 一般 | 2 | 31 | 2 | 35 | |||||||||||||
19 | 艺术设计(少儿 美术) | 艺术类 | 2 | 23 | 5 | 30 | |||||||||||||
20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类 | 2 | 13 | 5 | 20 | |||||||||||||
21 | 游戏艺术设计 | 艺术类 | 2 | 13 | 5 | 20 | |||||||||||||
22 | 环境艺术设计 | 艺术类 | 2 | 33 | 5 | 40 | |||||||||||||
合计(980 名) | 120 | 790 | 70 | 980 | |||||||||||||||
注:1.无男女比例限制。 2.艺术类专业:艺术设计(少儿美术)、视觉传达设计、游戏艺术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与一般专业不得兼报。 | |||||||||||||||||||
八、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 语种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各外语专业的教学外语 语言为学生修学的外语语言和英语;非外语专业的外语 教学语言为英语或学生选修的其他外语。 | ||||||||||||||||||
九、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上海市普通高 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40 号) 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 年上海市部分普 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 知》(沪教委学〔2024〕3 号)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 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4 年专科层次依 法自主招生。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 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 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 | ||||||||||||||||||
行。 | |||||||||||||||||||
十一、测试安排 | (一)考试时间:2024 年 3 月 23 日(星期六)上午 8:30 起。详见考生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观海路 505 号。 具体考场详见考生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 | ||||||||||||||||||
考试对象 | 专业性质 | 考试科目 | |||||||||||||||||
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应届高 中生 | 一般专业 | 职业适应性测试(满 分 300 分) | |||||||||||||||||
艺术类专业 | 装饰画(满分 100 分) | ||||||||||||||||||
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应届三 校生 | 一般专业 | 素质技能测试(满分 100 分) | |||||||||||||||||
艺术类专业 | 装饰画(满分 100 分) | ||||||||||||||||||
其他类别学生 | 一般专业 | 统一入学测试(满分 150 分)、素质技能测 试(满分 100 分) | |||||||||||||||||
艺术类专业 | 统一入学测试(满分 150 分)、装饰画(满 分 100 分) | ||||||||||||||||||
(四)2024 年依法自主招生“免笔试,面试入学 ”条件 1.凡报考我校且符合下表所列条件之一的考生,请于 2024 年 3 月 8 日-10 日内完成网上证书材料上传,上传 入口:登录我校网站(www.sicfl.edu.cn)主页点击“2024 年自主招生 ”浮标进入完成。经我校审核通过的考生, 我校将以网上公示形式告知。 2.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2024年3月 15 日(周五)9:00-11: 00 到观海路 505 号 4 号楼 1 楼外语情景实训中心领取“免 笔试面试准考证 ”并按规定参加面试。 3.我校“免笔试,面试入学 ”考试总分为 200 分。其中 综合面试满分为 180 分,内容根据本校及专业特点决定, 同时参考上海市普通高中阶段(含中专、职校和技校)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综合评定,给予考生相应的 得分。综合素质评价满分为 20 分,对于没有综合素质评 价信息的考生,则由本人提供相关的信息材料,作为面 试时的素质评价参考依据(详见我校 2024 年专科层次依 | |||||||||||||||||||
法自主招生校测实施方案)。 4.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我校网站(www.sicfl.edu.cn) 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5.面试成绩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的考生不得参加2024 年 3 月 23 日(周六)上午 8:30 开始的选拔测试。 6.面试材料审核不通过或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凭笔试准 考证可参加 2024 年 3 月 23 日(周六)上午 8:30 开始的 选拔测试。 7.面试录取人数不超过公布计划数的 50%。 符合下表中一项条件者可报名参加“免笔试,面试入学 ” 考试 | |||||||||||||||||||
项目名称 | 第一专业志愿 | ||||||||||||||||||
“星光计划 ”职业技能竞赛个人或团体“三等奖 ”及以上获 得者 | 证书和专业相关 |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个人或团体“三等奖 ”及以上 获得者 | 证书和专业相关 | ||||||||||||||||||
雅思(IELTS)总分 4.5 及以上 | 应用英语、商务英 语、大数据与会计、 国际商务、会展策 划与管理(中澳合 作)、酒店管理与 数字化运营、法律 事务、新闻采编与 制作、影视编导、 休闲体育、大数据 技术(大数据分析 中美合作) | ||||||||||||||||||
托福(TOEFL)总分 45 分及以上 | |||||||||||||||||||
剑桥商务英语初级(BEC Preliminary)证书 A2 及以上 | |||||||||||||||||||
市级(含)以上英语技能大赛个人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 | 应用英语、商务英 语 | ||||||||||||||||||
上海市英语口译基础能力证书 | |||||||||||||||||||
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及以上或实用日本语鉴定考试 (J.TEST)F-G 级别及以上或日语 NAT—Test5 级及以上 | 应用日语 | ||||||||||||||||||
中职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或高中日语专业课成绩合格 或 C 及以上 | |||||||||||||||||||
中职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韩语专业课成绩合格或 D 及以上 | 应用韩语 | ||||||||||||||||||
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2 级及以上证书 | |||||||||||||||||||
中职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或高中德语专业课成绩合格 或 D 及以上 | 应用德语 | ||||||||||||||||||
中职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或高中获得欧标德语 A1 或 以上级别证书 | |||||||||||||||||||
中职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或高中法语专业课成绩合格 或 D 及以上 | 应用法语 | ||||||||||||||||||
中职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或高中获得欧标法语 A1 或 以上级别证书 | |||||||||||||||||||
中职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或高中西班牙语专业课成绩 合格或 D 及以上 | 应用西班牙语 | ||||||||||||||||||
中职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或高中俄语专业课成绩合格 或 D 及以上 | 应用俄语 | ||||||||||||||||||
会计专业课程成绩合格 | 大数据与会计 | ||||||||||||||||||
数字经济电子商务认证证书 | 国际商务 | ||||||||||||||||||
跨境电商师技能证书(中级) | |||||||||||||||||||
国际商务实务操作证书 | |||||||||||||||||||
跨境电子商务认证证书 | |||||||||||||||||||
跨境电子商务师证书(中级、高级) | |||||||||||||||||||
酒店、烹饪相关专业课程成绩合格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 运营 | ||||||||||||||||||
国际商务实务操作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国际商务运营实施专 项职业能力证书、商务软件开发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信息安 全防护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网络安全防护专项职业能力证 书、网络系统组建与维护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网站设计与网 页制作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1+X ”(大数据类、计算机类 相关)证书初、中级、全国职业院校跨境电商大赛个人或团 体“三等奖 ”及以上获得者、省市级高校直播大赛个人或团 体“三等奖 ”及以上获得者、跨境电商师技能证书中级、高 级等、新媒体直播技能证书中级、高级等、电子商务师三级、 四级、办公自动化中级、高级、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计算 机初级证书、多媒体制作证书、Maya 认证证书、会计电算 化证书、商务应用软件,微软 ppt 认证 | 大数据技术、大数 据技术(大数据分 析中美合作) | ||||||||||||||||||
阳光体育大赛个人前六名或团体三等奖(含)以上者 | 休闲体育 | ||||||||||||||||||
围棋一段(含)以上获得者、省市围棋比赛获奖者 | |||||||||||||||||||
具有青少年运动学校系统训练三年(含)以上经历者 | |||||||||||||||||||
获得市级中学生运动会体育项目比赛前六名及相关赛事前 三名的队员 | |||||||||||||||||||
近三年美术、绘画、书法、漫画等相关艺术考级六级(含) 以上证书者,中等职业技能初级或以上证书,近三年美术类 相关比赛获奖前三名 | 艺术设计(少儿美 术)、视觉传达设 计、游戏艺术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 | ||||||||||||||||||
近三年市级绘画类、艺术设计类相关比赛前五名 | |||||||||||||||||||
中职校文化艺术类大类招生专业的学生(需专业课合格或 D 及以上) | |||||||||||||||||||
应届高中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七门科目任意六门合格者及 以上(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 | |||||||||||||||||||
中职校学业水平考试取得 1B-或 2C-(含)以上者 | |||||||||||||||||||
应届高中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七门科目全部合格者(以市 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 | 不限 | ||||||||||||||||||
上海市奖学金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 | 不限 | ||||||||||||||||||
中职校学业水平考试取得 1A 或 2B-或 3C-(含)以上者 | 不限 | ||||||||||||||||||
高中阶段(含中专、职校和技校)获得校级(含)以上的三 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 不限 | ||||||||||||||||||
高中阶段(含中专、职校和技校)获得田径、球类、游泳、 武术、体操、健美或健美操项目国家三级运动员(含)以上 称号者 | 不限 | ||||||||||||||||||
高中阶段(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在市级运动会中获得田径、 球类、游泳、武术、健美项目个人前八名或集体前三名、个 人或集体二等奖以上者 | 不限 | ||||||||||||||||||
声乐、器乐或舞蹈考级七级(含)以上证书者 | 不限 | ||||||||||||||||||
高中阶段(含中专、职校和技校)研究性学习专题报告、科 技活动、创造发明项目获区级(含)以上奖励或获得专利者 | 不限 | ||||||||||||||||||
高中阶段(含中专、职校和技校)获得区级创新大赛三等奖 以上(含三等奖) | 不限 | ||||||||||||||||||
1+X 技能证书、各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及以上) | 证书和专业相关 | ||||||||||||||||||
除以上条件外,根据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反映特别优秀者,可申请“ 免笔试、 面试入学 ”考试,根据所报考专业类别实际要求, 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 行鉴定。 | |||||||||||||||||||
十二、录取规则 | ( 一)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 应届毕业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思想政治、历史、 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 7 门科目),以市 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折算办法:合格 100 分,不合格 50 分,分值 700 分。 2.测试办法: (1)一般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 300 分(含文化基础 150 分、职业与心智 90 分、专业通识基础 60 分); (2)艺术类专业:装饰画 100 分。 | ||||||||||||||||||
3.成绩计算: (1)一般专业成绩合成总分(满分 1000 分)=7 门学业 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满分 700 分)+职业适应性测 试成绩(满分 300 分)。 (2)艺术类专业成绩合成总分(满分 1300 分)=7 门学 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满分 700 分)+装饰画(满 分 100 分) ×6。 4.录取规则: (1)一般专业: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据合成总分从高 到低择优录取(按招生计划 1:1 划定)。同分则依次比较 职业适应性测试中的文化基础、职业与心智、专业通识 基础成绩。 (2)艺术类专业: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据合成总分从 高到低择优录取(按招生计划 1:1 划定)。同分则比较装 饰画成绩。 5.征求志愿录取时,一般专业考生按 7 门学业水平合格 性考试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合成总分从高到 低择优录取,同分则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中的文化 基础、职业与心智、专业通识基础成绩;艺术类考生按 7 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 录取,同分则依次比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 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 6.录取时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7.缺考者不予录取。 ( 二)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 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 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文化职业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语 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等级进行折算,每门满分 70 分, 共计 210 分。每门科目等级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 成绩为准,语、数、英 3 门等级成绩分“A+、A、B+、B、 B-、C+、C、C-、D+、D、E ”五等 11 级,相应折分如下: | |||||||||||||||||||
A+ | A | B+ | B | B- | C+ | C | C | - | D+ | D | E | ||||||||
70 | 67 | 64 | 61 | 58 | 55 | 52 | 49 | 46 | 43 | 40 | |||||||||
A+满分 70 分, E 计 40 分,相邻两级之间的分差均为 3 分。 2.测试办法: (1)一般专业:素质技能测试 100 分。 (2)艺术类专业:装饰画 100 分。 3.成绩计算: (1)一般专业成绩合成总分(满分 410 分)=3 门学业水 平考试折算成绩(满分 210 分)+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满 分 100 分) ×2。 (2)艺术类专业成绩合成总分(满分 410 分)=3 门学业 水平考试折算成绩(满分 210 分)+装饰画(满分 100 分) ×2。 4.录取规则: (1)一般专业: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据合成总分从高 到低择优录取(按招生计划 1:1 划定)。同分则依次比较 英语、语文、数学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 (2)艺术类专业: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据合成总分从 高到低择优录取(按招生计划 1:1 划定)。同分则比较装 饰画成绩。 5.征求志愿录取时,考生按 3 门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 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则依次比较英语、语 文、数学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 6.录取时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7.缺考者不予录取。 (三)对高中往届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成绩不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 职校和技校)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 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 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报考条件 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统称其他类 别学生)采用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 | |||||||||||||||||||
结合的办法录取。 1.测试办法: (1)一般专业:统一入学测试 150 分,素质技能测试 100 分。 (2)艺术类专业:统一入学测试 150 分,装饰画 100 分。 2.成绩计算: (1)一般专业成绩合成总分(满分 250 分)=统一入学 测试成绩(满分 150 分)+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满分 100 分)。 (2)艺术类专业成绩合成总分(满分 250 分)=统一入 学测试成绩(满分 150 分)+装饰画(满分 100 分)。 3.录取规则: (1)一般专业: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据合成总分从高 到低择优录取(按招生计划 1:1 划定)。同分则比较统一 入学测试成绩。 (2)艺术类专业: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据合成总分从 高到低择优录取(按招生计划 1:1 划定)。同分则比较装 饰画成绩。 4.征求志愿录取时,考生按统一入学测试成绩合成总分 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录取时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6.缺考者不予录取。 (四)缺额计划调整说明 若高中全、三校全及其他类考生中有缺额计划,按三校 全、高中全、其他类顺序依次调整。 (五)获得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且 符合(教学厅〔2020〕3 号)文件规定的考生,可获得保送 至我校的资格。(证明材料递交方式参照校测方案)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应用英语、应用日语、应用韩语、应用德语、应用法语、 应用西班牙语、应用俄语、大数据与会计、国际商务、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法律事务、新闻采编与制作、 影视编导、大数据技术、休闲体育、艺术设计(少儿美 | |||||||||||||||||
术)、视觉传达设计、游戏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 26800 元/生/年; 商务英语专业 21800 元/生/年; 会展策划与管理(中澳合作)、大数据技术(大数据分析 中美合作)专业 29800 元/生/年。 (沪教委民﹝2015﹞4 号) | |||||||||||||||||||
住宿费标准 | 5800 元/生/年(四人间),4000 元/生/年(六人间)。 (沪教委民﹝2015﹞4 号) | ||||||||||||||||||
报名考试费 标准 | 报名费 14 元/人;考试费:艺术类专业校测科目为 50 元 /科、其他科目 26 元/科。 | ||||||||||||||||||
十四、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 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 ”申请入学, 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 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 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同时,学校还设立学 校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 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 督。 举报电话:021-68020838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http://www.sicfl.edu.cn 招生办官网:http://zs.sicfl.edu.cn 咨询电话:021-68021818、68020551、68020632 (工作日 8:30-16:00) | ||||||||||||||||||
十七、其他须知 | ( 一)打印准考证 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于统一考试前 3 日内登录我校网站 (www.sicfl.edu.cn)主页点击“2024 年自主招生准考 证 ”浮标打印准考证。 ( 二)考生可通过我校网站 www.sicfl.edu.cn“招生信 息 ”栏目中查阅各招生专业简介与测试大纲。 (三)档案管理 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凭院校录取通知 书于 2024 年 8 月下旬,前往相关区高招办或高中阶段学 校等个人档案所在地提取或转递纸质档案,并按院校的 | ||||||||||||||||||
规定递送。 (四)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 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 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40 号)规 定的其他考试;未被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 可参加符合文件规定报名条件的其他考试。 (五)本章程由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 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