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机学院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2024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电机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闵行校区: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 690 号。 | ||
三、招生层次 |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 院 校 名 称 | 上海电机学院 | |
证 书 种 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机学院的专科毕 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电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 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电机学院招生办 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 招生日常工作;上海电机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24 年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和计划为: | ||
专业 | 招生计划 | ||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 绩齐全的高中应届学生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20 | ||
无男女比例限制。 | |||
八、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 语种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 ||
九、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上海市普通 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40 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 年上海市 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 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3 号)关于专科层次 依法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 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学生,可报考我校 2024 年 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 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 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 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 籍管理规定处理。 | ||
十一、测试安排 | 一、测试时间:2024 年 3 月 23 日(星期六)上午 8:30, 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二、测试地点:浦东新区水华路 300 号 三、测试科目:职业适应性测试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 届毕业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职 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 门科目) 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7 门高中学业水 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均须合格,每门折算为 100 分,满分 700 分。 2.考生必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 300 分。 3.录取总分(满分 1000 分)=7 门高中学业水平合 格性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根据分数优先原 则以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同分条 件下,依次参考职业适应性测试中的文化基础成绩、职 业与心智成绩、专业通识基础成绩,同时参考学生综合 素质评价信息。 二、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 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 号)要求的考生可申请保送我校相关专科专业。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 7500 元,收费依据:[沪价行(2000)第 120 号]。 |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 1200 元,收费依据:[沪教委财 (2012)118 号]、[沪财预(2003)93 号]、[沪价费(2003) | ||
56 号] | |||
报名考试费 标 准 | 报名费 14 元/人、考试费 26 元/科(沪价费[2002]8 号、 沪财预[2002]8 号) | ||
十四、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 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 ”申请入学, 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 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 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校 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及相关企业的各级各类奖助学 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 难而辍学。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纪委(监察专员办 公室)综合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38223140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www.sdju.edu.cn 招生官网:zhaosheng.sdju.edu.cn 咨询电话:021-38223045 | ||
十七、其他须知 | 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 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 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40 号)规定的 其他考试;未被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 参加符合文件规定报名条件的其他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