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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大树 • 9 分钟前 • 0 次点击 • 专科自主招生考试


2024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二、就读校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 2360 号
三、招生层次■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的专
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
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上海第二工
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
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监察机
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招生专业和计划:
专  业学业水平成
绩齐全的应
届高中生
学业水平成
绩齐全的应
届三校生
应用韩语86
国际商务107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95
现代物流管理104
电气自动化技术510
计算机网络技术817
各类计划总数5049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专业教学外语语种
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上海市普通高
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40 号)
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 年上海市部分普
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
知》(沪教委学〔2024〕3 号)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
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4 年专科层次依
法自主招生。
(一)报名条件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
毕业生,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合格 ”; 中等职业教
育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应届三校生,其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均应在 D 以上等级(含 D 等
级)方可报考我校。
(二)报名方法
   3 月 8 日 9:00-21:00,3 月 9 日 9:00-15:00 考生可
登录“上海招考热线 ”(www.shmeea.edu.cn)进行报名
和填报志愿。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
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
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
行。
十一、测试安排      (1)测试时间
  测试时间:3 月 23 日,具体信息详见准考证。
     (2)测试科目





注 1:未参加上述测试科目的考生不得参与后续的录取阶
段。
     ( 3)测试内容、时间及分值
  1)职业适应性测试含文化基础、职业与心智、专业
通识基础,满分 300 分,考试时间 100 分钟。
  2)素质技能测试含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
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 6 个方面的内容,满分
100 分,考试时间 60 分钟。
     (4)保送录取资格申请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世界技能大赛获奖保送
的通知》(教学厅〔2020〕3 号),针对中等职业教育毕
业的应届毕业生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 “世界技能大
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 中获奖的中国国家
代表队选手,且获奖的奖项与我校本章程的相关招生专
业相符,可提出保送录取资格的申请。 申请高职专业保
送录取资格的考生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资格审核通过
后,可免于职业技能测试的笔试考核,须参加学校综合
面试考核,面试合格者予以录取。
   保送录取资格申请材料递交及面试考核安排:符合
报名条件的考生在网上填报专业志愿的时候,须将申请
免笔试面试入学的专业填入,并于 3 月 15 日 9:00-20:00,
3 月 16 日 9:00-15:00 登录“上海招考热线 ”进行网上缴
费,3 月 18 日 12:00 前将本人的保送录取申请表扫描件
(申请表请到本校招生办官网招生动态栏目下载)、身
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获奖证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zsb@sspu.edu.cn),  学校将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
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及面试考核的具体安排将于 3 月 20
日公布,审核通过的考生根据公告的提示内容按时参加
面试,本校将于 3 月 22 日在招生办官网公示保送预录取
考生名单以及预录取专业。
     (5)免笔试入学(面试)资格申请
   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符合下列条件者,且获奖的奖
项与我校本章程的相关招生专业相符,可申请参加学校
组织的免笔试入学(面试):
 1)入选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者。
 2)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
 奖项获得者。
 3)2023 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全国比赛一
等奖、二等奖获得者。
   免笔试入学(面试)资格材料递交及面试考核安排: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网上填报专业志愿的时候,须将
申请免笔试面试入学的专业填入,并于 3 月 15 日 9:
00-20:00,3 月 16 日 9:00-15:00 登录“上海招考热线 ”
进行网上缴费,3 月 18 日 12:00 前将本人的免笔试面试
入学申请表扫描件(申请表请到本校招生办官网招生动
态栏目下载)、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获奖证书扫描件
发送至邮箱(zsb@sspu.edu.cn),  学校将对提出申请
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及面试考核的具体安排
将于 3 月 20 日公布,审核通过的考生根据公告的提示内
容按时参加面试,本校将于 3 月 22 日在招生办官网公示
预录取考生名单以及预录取专业。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能力(80 分)、政治素养(10
分)、心智与礼仪(10 分)三个方面,满分 100 分。面
试成绩 60 分(含)以上者,方具备录取资格。通过“免
笔试,面试入学 ”的录取人数不超过各类别专业计划数
的 50%。
十二、录取规则 (1)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
应届毕业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成绩折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
门科目)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折
算办法:合格成绩每门 100 分,7 门共计 700 分。
  2)  “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 300 分。学校按照 “职
业适应性测试”满分的 50%划定单科最低分数线。
  3)录取总分=7 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
成绩(满分 1000 分)。
  4)录取办法:对达到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最低分数线
的考生,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数, 以录取总分从高到低划定
最低录取资格线,资格线上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择
优录取。总分相同时,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模块中的文化
基础、职业与心智、专业通识基础成绩优先排序录取。
对总分排序进入我校招生计划数内但未进入所填报的专
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参考高中学生综
合素质评价信息报告作调剂录取。不愿意调剂的考生予
以退档。
(2)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
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
  1)成绩折算: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
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等级进行折算。每门
科目的等级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
A+为满分 70 分,E 计 40 分,相邻两级之间的分差均为
3 分。每门满分 70 分,共计 210 分。
  2)  “素质技能测试”满分 100 分。学校按 “素质技
能测试”满分的 50%划定单科最低分数线。
   3)录取总分=3 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
成绩×2(满分为 410 分)。
  3)录取办法:对达到素质技能测试单科最低分数线的
考生,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减去保送录取数以及免笔试
面试录取数的差额数, 以录取总分从高到低划定最低录
取资格线,资格线上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总分相同时,按素质技能测试模块中的信息科技、法律
道德、时事政治成绩优先排序,如比较后再遇同分,则
按考生学业水平考试中的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优
先排序录取。对总分排序进入我校招生计划差额数内但
未进入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将参考中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报告作调剂录取。不
愿意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3)各阶段录取时,未完成的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
应届高中生计划可用于录取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
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未完成的中
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
应届毕业生计划可用于录取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应届高
中生。
(4)本校仅招收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的考生。
十三、收费标准学费标准普通高职专业:7500 元/年(沪价行[2000]120 号)。
住宿费标
4 人间:1200 元/年;6 人间:1050 元/年(沪价费[2003]56
号)、(沪财预[2003]93 号)、(沪教委财[2012]118
号)
报名考试
费 标 准
报名费 14 元/人、考试费 26 元/科,收费依据[沪价费
(2006)5 号、沪财预联(2006)1 号]。
十四、资助政策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
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 “绿色通道” 申请入学,
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
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
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同时,学校还设立优
秀学生奖学金、海外项目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含针对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自强奖学金)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
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小组
监督。
举报电话:5021409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学校官网:www.sspu.edu.cn
招生办官网:z sb.sspu.edu.cn
咨询电话:50217411;50214975
十七、其他须知     (1)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
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40 号)  规定
的其他考试。
    (2)笔试准考证下载:统一考试前 3 日内,考生可到上
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办官网下载本人准考证(具体下载
方式详见招生信息网的公告)。
    (3)本章程中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教育考试
院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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