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3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2023 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 ||||
二、就读校址 | 奉贤校区地址为海泉路 100 号;徐汇校区地址为漕宝路 120 号。 风景园林、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特殊教育)就读地址为奉贤校区。 | ||||
三、招生层次 | ■ 本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 院 校 名 称 |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 |||
证 书 种 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领导学 校本专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负责学校三校生考试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纪检监察机构是 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23 年我校三校生招生专业与计划为: | ||||
专业 | 层次 | 学制 | 计划数 | ||
风景园林 | 本科 | 4 | 3 | ||
视觉传达设计 (特殊教育) | 本科 | 4 | 12 | ||
合计 | 15 | ||||
无男女比例限制。 | |||||
八、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 ||||
九、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 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 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 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 (2022)21 号)关于三校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3 年三 校生考试招生。 报名条件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 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3)10 号)文 件执行。 1 、报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特殊教育)考生,须于 4 月 21 日 12:00 前将 考生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听力语言残疾)和身份证(有照 片面)一起拍照,发送邮件至 sit_zsb2013@163.com ,注明姓名、联系方 | ||||
式(手机号),通过我校报名资格审核,方具有填报志愿资格。 2 、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 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 号)规定的具有保送资格的考生,须于 4 月 21 日 12:00 前提出申请并通过我校审核,方可填报相应专业。 3 、保送生还须上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证书材 料。 4 、不同职业技能测试科目的专业不能兼报。 5 、学校将协同相关主管部门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6 、审核通过且完成缴费的考生按考试院规定时间自行下载打印统一文化 考试准考证,技能考试准考证及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特殊教育)的文化、 技能考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 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 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 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其中:风景园林专业色盲、色弱不取,视觉传达设 计专业色盲不取。 | ||||
十一、测试办法 | 一、风景园林专业: 1 、职业技能测试时间: 5 月 7 日(周日): 9:00— 11:00 植物学基础 13:00— 14:30 速写(风景园林) 2 、职业技能测试地点: 徐汇校区图书馆(漕宝路 120 号)(详见准考证) 3 、文化考试: 参加 2023 年上海市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 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特殊教育) 1 、职业技能测试时间: 5 月 7 日(周日) 9:00— 11:30 素描 13:00 — 15:30 色彩 2 、文化考试时间(由我校单独组织): 5 月 8 日(周一) 9:00 — 10:30 语文 12:30 — 14:00 数学 14:15— 15:45 外语 3 、职业技能测试和文化考试地点: 徐汇校区图书馆(漕宝路 120 号)(详见准考证) | ||||
十二、录取规则 | 1 、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 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满分 300 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 200 分。 2 、考生应具有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五门有效成绩。 3 、风景园林专业在市统一划定的最低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上,录取总分 按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 取。 4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特殊教育),文化考试由我校单独组织,录取总分 | ||||
按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 、同分规则:按文化考试总分、语文、数学分值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6 、学校仅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7 、专业间招生计划不作调剂。 8 、符合条件、审核通过的保送生,报考本科专业,技能考试不作要求, 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核。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本科普通专业 5000 元/年;艺术类专业 10000 元/年(沪价行(2000)120 号)(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 |||
住宿费标准 | 最高不超过 1200 元/年(沪价费(2003)56 号、沪财预(2003)93 号、 沪教委财(2012)118 号)。 | ||||
十四、资助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 ”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 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 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 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校三校生招生考试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 举报电话:60873388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https://www.sit.edu.cn 招生办官网:https://adm.sit.edu.cn 咨询电话:64941403 | ||||
十七、其他须知 | 重要提示:请考生关注学校招生官网 https://adm.sit.edu.cn,相关信息均通过 招生官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