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2023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2023 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虹口校区(校本部)地址为上海市虹口区东体育会路 390 号,崇 明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崇明区东滩大道 999 号。各专业录取新生就 读校区均为崇明校区。 | |||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 院 校 名 称 |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 ||
证 书 种 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 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招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 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 经济人文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 构,负责学校“三校生 ”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 经济人文学院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23 年我校三校生招生计划 80 人,专业如下: | |||
专业 | 学制 | 计划数 | ||
酒店管理 | 4 年 | 40 人 | ||
数字媒体艺术 (影视制作与设计方向) | 4 年 | 40 人 | ||
无男女比例限制 | ||||
八、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 各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各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 |||
九、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 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 号)规定中报名条件的 全日制应届三校生,可报考我校 2023 年三校生考试招生。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 | |||
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 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
十一、测试办法 | 一、统一文化考试(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5 月 13 日(星期六) 9:00— 11:30 语文 14:00— 15:40 数学 5 月 14 日(星期日) 9:00— 10:40 外语 二、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 1.测试时间及内容: 5 月 21 日(星期日) 9:00 — 10:30 综合素质能力 13:00 — 14:30 酒店综合能力考试 13:00 — 16:30 速写、设计色彩 报考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考试科目为综合素质能力和酒店综合 能力考试;报考数字媒体艺术(影视制作与设计方向)专业的考生 考试科目为综合素质能力和速写、设计色彩。 具体测试内容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考试大纲 2.测试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体育会路 390 号,具体考场安排见 当日教学楼前公告。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 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 300 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 200 分。 二、考生须达到上海市统一划定的三门文化课考试最低录取控制 线。 三、我校仅对参加本校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按照五门科目成绩, 分数优先的原则,依科类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四、同分规则: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 五、我校在第一院校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根据三门文化课总分 按缺额专业计划录取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非第一院校志愿考 生同分规则: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 六、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 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 号)要求,在世界技 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且符合上海市高考报名条件 的中职毕业生,可申请保送入学资格,学校将对申请考生增加文 化课考核,确保学生具备接受高等教育的基本文化要求。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1.酒店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 38000 元【沪教委民(2015)4 号】 2.数字媒体艺术(影视制作与设计方向)专业:每生每学年 68000 | ||
元【沪教委民(2015)4 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 ||||
住宿费标准 | 六人间 5500 元/生/学年;四人间 6900 元/生/学年 收费依据【沪教委民(2015)4 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 定) | |||
十四、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 ”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 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 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的监督。 举报电话:021-51278238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https://www.xdsisu.edu.cn/ 招生办官网:https://zhaoban.xdsisu.edu.cn/ 咨询电话:021-51278024,51278025 微信公众号:贤达招生 | |||
十七、其他须知 | 未尽事宜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