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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杉达学院2023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大树 • 34 分钟前 • 0 次点击 • 三校生高考


2023 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上海杉达学院
二、就读校址金海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 2727 号;嘉善
校区地址为浙江省嘉善县人民大道 505 号;金桥校区地
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 545 号。英语、日语、朝鲜
语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一二年级在嘉善校区,其他
学期在金海校区。专科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金桥校
区。
三、招生层次■ 本科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院 校 名 称上海杉达学院
证 书 种 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杉达学院的本科/
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杉达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
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杉达学院招生办
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
的日常工作;上海杉达学院教务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
生考试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考试工作;上海杉达学
院招生监察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招生专业与计划如下表,各专业均无男女限制比例
专业层次学制计划数
英语本科四年20
日语本科四年30
朝鲜语本科四年30
现代物流管理
(国际多式联运)
专科三年30
智能控制技术专科三年10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科三年10
合计130
八、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所有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日语专业教学外语语
种为日语、朝鲜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朝鲜语、其他专
业教学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
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3〕6 号)关于三校生报名条件规定者,
方可报考我校。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
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
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
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办法一、统一文化考试(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5 月 13 日(星期六)9:00 —11:30 语文

              14:00 — 15:40 数学

5 月 14 日(星期日)9:00 —11:30 外语
二、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
1.校测准考证打印
具体办法详见 4 月 17 日我校招生网公告。
2.测试时间及内容
5 月 7 日(星期日)
8:30 —9:30 计算机能力测试
10:00 —11:00 英语听力
测试内容:详见考纲
3.测试地点
金海校区(浦东新区金海路 2727 号),具体考场安排
见当日教学楼前公告。
十二、录取规则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
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 300 分,
职业技能测试满分 200 分。

二、在本市统一划定的三门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
数线上,学校按计划数的 105%以内划定三门文化课成绩
资格线,根据不同层次与志愿,按不同组合为录取总分,
根据专业优先的原则,依据总分高低,按招生计划录取。

1.本科:按五门成绩作为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
录取;本科专业外语单科成绩资格线为 60 分及以上。

2.专科:按三门文化课成绩作为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
分按志愿依次录取。专科专业均不设单科成绩资格线。

3.调剂:当所填报的志愿均未被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
考生则将被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
调剂的考生则将予以退档。

4.同分规则:本科依次按三门文化课外语、语文、数学
单科成绩分值高低决定录取顺序;专科依次按三门文化
课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分值高低决定录取顺序。

5.本、专科录取顺序:同时填报我校本科、专科考生,
按“先本科后专科 ”的顺序录取;未被本科录取考生,
其专科志愿等同单独报考我校专科志愿的考生,均视为
专科第一志愿。

三、凡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
具有保送至我校就读本科或专科的资格。具体保送要求
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
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 号文件)。
十三、收费标准学费标准本科专业 35000 元/年;专科专业 18000 元/年,收费文
件依据:沪教委民(2015)4 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
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嘉善校区 3500 元/年;金海校区学生公寓(C 区)4500
元/年;金海校区其他公寓 4000 元/年;金桥校区 3500
元/年,收费文件依据:沪教委民(2015)4 号,收费标
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十四、资助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
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 ”申请入学,
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
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
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
新生助学金、励志奖学金、谢希德奖学金以及智瑾奖、
助学金和徐国炯奖、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
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我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50210894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学校官网:http://www.sandau.edu.cn

招生网:http://zsw.sandau.edu.cn/

咨询电话:50210897
十七、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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