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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大树 • 19 分钟前 • 0 次点击 • 三校生高考


2023 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上海闵行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元江路校区: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 4080 号;

都会路校区: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 3552 号。

具体就读校区以《入学须知》通知为准。
三、招生层次□ 本科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院 校 名 称上海闵行职业技术学院
证 书 种 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闵行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
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闵行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

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闵行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

作;上海闵行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

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2023 年本校三校生招生计划 20 名,所有专业均为一般专业,各
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具体专业和计划见下表:
序号专业学制计划数
01智能机电技术三年5
02工业机器人技术三年4
03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三年6
04跨境电子商务三年5
小  计20
八、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

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 号)和《上海市教

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

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10 号)关于三校

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3 年三校生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

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

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测试办法( 一)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

   5 月 13 日(星期六)9:00— 11:30 语文

                   14:00— 15:40 数学

   5 月 14 日(星期日)9:00— 10:40 外语

   以上考试科目由上海市考试院统一组织。

( 二)职业技能测试

   凡是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

业技能考试,考试科目为:信息技术基础、综合能力测试。

   考试时间:

   5 月 6 日(星期六)13:30-14:30 信息技术基础

                   15:00-16:30 综合能力测试

   考试地点:上海闵行区元江路 4080 号。各职业技能测试科

目考试大纲后续可从学校招生信息网下载。
十二、录取规则  (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
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 300 分,职业技能测试
满分 200 分。
 ( 二)录取规则
 1.考生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2.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按照五门成绩
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
外语、语文的成绩。
 3.当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将其随机调录
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4.非第一院校志愿报考的,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根据三门文
化课总分,按缺额专业计划录取,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
外语、语文的成绩。
 5.凡是有缺考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
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 号)规定,在
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且符合本市高考报名
条件的三校生可向招生院校提出高职专业保送申请。
十三、收费标准学费标准一般专业每生 7500 元/学年(沪价行[2000]120 号)
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住宿费标准每生 1200 元/学年(沪价费[2003]56 号)
十四、资助政策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 ”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

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

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本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33584666-5603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学校官网:https://vtc.mhedu.sh.cn
招生信息网:https://vtc.mhedu.sh.cn/zs
招生咨询电话:021-33584906、33584904
十七、其他须知  ( 一)考生须按有关规定进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填完志愿后,
须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缴费,否则将不具备三校生招生考试和录取
资格。
 ( 二)考生须按有关规定在网上下载统一文化考试准考证和职
业技能测试准考证(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相关通告),并
根据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和要求参加相关科目的测试。

 (三)本章程由上海闵行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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