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创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2023 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科创职业技术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 925 号 | |||||
三、招生层次 | □ 本科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 院 校 名 称 | 上海科创职业技术学院 | ||||
证 书 种 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科创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 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科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 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科创职业技术学 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 三校生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科创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办公室是我 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23 年我院三校生招生计划共 20 名,具体为: | |||||
专业 | 学制 | 计划数 | ||||
工业互联网技术 | 三年制 | 5 |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三年制 | 5 | ||||
建筑工程技术 | 三年制 | 5 |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三年制 | 5 | ||||
所有专业均为非艺术类专业。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 ||||||
八、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 |||||
九、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 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 号)和《上海市教 育考试院关于印发<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 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3〕 6 号)关于三校生报名规定条件的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3 年三校 生招生考试。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有关补充规 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 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
十一、测试办法 | 一、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 | |||||
5 月 13 日(星期六)9:00— 11:30 语文 14:00— 15:40 数学 5 月 14 日(星期日)9:00— 10:40 外语 地点:详见文化课准考证 二、职业技能测试 5 月 14 日(星期日)15:00— 16:00 应用文写作 16:30— 17:30 计算机基础 地点:松江区人民北路 925 号(上海科创职业技术学院内) | ||||||
十二、录取规则 | (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 试成绩相加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 300 分,职业技能 测试满分 200 分。 ( 二)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 分数线; 2.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依据考生的统一文化考试与职业技能 测试五门总分,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 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同分, 则按照统一文化考试总分、统一文化考试中数学、外语、语文的 顺序依次、逐项比较成绩的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3.非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依据考生的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 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各专业剩余计划数从高分到低 分进行专业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同分,则按照统一文化 考试中数学、外语、语文的顺序依次、逐项比较成绩的高低进行 择优录取; 4. 当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的作调剂录取, 对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能调剂录取的予以退档; 5. 统一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五门考试凡有缺考者一律不 予录取。 三、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 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 号)要求,凡在世 界 技 能 组 织 主 办 的 “ 世 界 技 能 大 赛 ( Word Skills Competition )”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上海市高 考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可申请保送入学资格,学校将对申请 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相关综合考核。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 7500 元(沪价行〔2000〕120 号)(如有政策变化, 则按新政策执行) |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 1200 元。(沪价费〔2003〕56 号) | |||||
十四、资助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 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 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 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 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 等,本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三校生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监察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57700310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www.kczy.sj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kczy.sjedu.cn/zs jy 微信公众号:shkczy 咨询电话:021-67700020 、021-67700050 | |||||
十七、其他须知 | 1.考生须按市教委有关规定进行志愿填报,并按时缴纳报名和考 试费,否则将不具备三校生招生考试和录取资格。 2.2023 年三校生录取的新生正式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 体检,凡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3.本章程由上海科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