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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行健职业学院2023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大树 • 1 分钟前 • 0 次点击 • 三校生高考


2023 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静安区原平路 55 号
三、招生层次□ 本科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院 校 名 称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证 书 种 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行健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

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

构,负责学校三校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

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2023 年我校三校生招生专业与计划为:
科类专业
代码
招生专业招生
计划
普通类01应用英语6
02应用日语(动漫运营方向)6
03应用德语(国际商务方向)8
04应用法语(商务法语方向)8
05旅游管理8
06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8
07工商企业管理(中法合作)10
08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16
09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飞机制造技术方向)8
10软件技术8
11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8
12影视多媒体技术6
合计100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教学培养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使用外语语种
九、选拔对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

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 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

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

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10 号)关于三校生报名

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3 年三校生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

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

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办法一、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

5 月 13 日(星期六)   9:00 — 11:30     语文

                  14:00 — 15:40   数学

5 月 14 日(星期日)   9:00 — 10:40     外语

二、职业技能测试

科目:应用文写作、计算机应用基础

时间:2023 年 5 月 14 日(星期日)下午

(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十二、录取规则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

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 300 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

200 分。

二、在统一划定的三门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

录取时,先按专业志愿,再根据文化成绩加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五

门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凡职业技能测试有缺考者一律

不予录取。

三、同分规则:录取过程如出现考生同分,依次比较外语、语文、

数学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

四、非第一志愿报考的,根据三门文化课总分按缺额专业计划从

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则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

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

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 号)要求,凡在世

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

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且符合上海市高考报名条件的中
职毕业生,可申请保送入学资格,学校将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

核并组织相关综合考核。
十三、收费标准学费标准1、高职教育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 7500 元(沪价行〔2000〕120
号)

2、工商企业管理(中法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 16000 元(沪价

费〔2014〕27 号)

(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不超过 1200 元(沪价费〔2003〕56 号、沪财预〔2003〕

93 号)
十四、资助政策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 ”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

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

时,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

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我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56958255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学校官网:  http://www.shxj.edu.cn

招生信息网:  http://zs.shxj.edu.cn

咨询电话:021-66109601
十七、其他须知1.2023 年三校生录取的新生正式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

体检,凡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2.相关招生动态请考生留意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通知。

3.本章程由上海行健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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