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2023 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奉贤校区:奉贤区瓦洪公路 3098 号;普陀校区:普陀区新村路 435 号;金山校区:金山区学府路 1300 号。具体各专业就读校区 详见招生简章。 | ||||||
三、招生层次 | □ 本科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 院 校 名 称 |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
证 书 种 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专 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招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主任由承担招生第 一责任的校长担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招生委员会指导下领导 学校招生工作开展、行使主要决定权,组长由承担招生主要责任 的分管校长担任;教务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 构,教务处分管领导作为招生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学校招生日 常工作;纪检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23 年共招生 150 人,所有专业招收男女比例均无限制。出于就 业考虑,建议女生不要报考消防救援技术。具体各专业招生计划 如下: | ||||||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学制 | 备注 | ||||
应用电子技术 | 10 | 3 年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0 | 3 年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10 | 3 年 | |||||
智能互联网络技术 | 10 | 3 年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10 | 3 年 | |||||
数控技术 | 10 | 3 年 | |||||
大数据与会计 | 10 | 3 年 | |||||
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德合作) | 10 | 3 年 | 中外合作 | ||||
飞机电子设备维修 | 10 | 3 年 | |||||
密码技术应用 | 10 | 3 年 | |||||
消防救援技术 | 20 | 3 年 | 需面试 | ||||
数字媒体技术 | 20 | 3 年 |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10 | 3 年 | 艺术类 | ||||
合计 | 150 | ||||||
报考我校消防救援技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 试,面试通过的考生方可获得报考资格,面试未通过的考生不得 报考该专业。具体面试报名方式见我校招生信息网有关通知。 | |||||||
八、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 ||||||
九、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 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 号)和《上海市教育 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10 号)关于三校生 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3 年三校生考试招生。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 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 有关规定执行。 | ||||||
十一、测试办法 | ( 一)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 5 月 13 日 09:00-11:30 语文、14:00-15:40 数学 5 月 14 日 09:00-10:40 外语 ( 二)职业技能测试 凡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 考试(一般专业考试科目为应用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基础,艺术 类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和色彩)。 考试日期:5 月 7 日 考试时间: 09:00-10:30 应用文写作、11:00-12:00 计算机应用基础 09:00-11:00 色彩、12:00-14:00 素描 考试地点:见技能考准考证。 (三)职业技能测试免考条件 1.具有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免考职业技能测试两门科目,以 200 分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奖项和全国职业 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 (2)上海市“星光计划 ”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 奖项获得者(不包含单项奖)。 (3)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教赛道(上海赛区) 铜奖及以上获得者。 2.具体申请办法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后续通知。 | ||||||
十二、录取规则 | ( 一)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 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 号)文件规定, 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 ”中获奖且符合本市高考 | ||||||
报名条件的三校生可向我校提出保送申请。 ( 二)录取规则 1.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 300 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 200 分,缺考不得录取。 2.在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第一院校志愿录 取时,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按照五门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 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 3.调剂原则:当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将其 随机调录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4.非第一院校志愿报考的,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根据三门文化 课总分,按缺额专业计划录取,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 语文、外语的成绩。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一般专业 7500 元/学年(沪价行[2000]120 号) 中德合作专业 12000 元/学年(沪价费[2004]38 号) 艺术类专业 10000 元/学年(沪价行[2000]120 号) (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 |||||
住宿费标准 | 1200 元/学年(沪教委财[2012]118 号) | ||||||
十四、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 ”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 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 时,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学校助学金。我校承 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57132760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www.stiei.edu.cn 招生处(办)官网:http://zsw.stiei.edu.cn 咨询电话:021-64038240 | ||||||
十七、其他须知 | ( 一)考试成绩复核安排将在成绩公布后于学校招生网上公布。 ( 二)本章程未涉及的内容详见 2023 年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 学院三校生招生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