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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大树 • 34 分钟前 • 0 次点击 • 三校生高考


2023 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奉贤校区:奉贤区瓦洪公路 3098 号;普陀校区:普陀区新村路

435 号;金山校区:金山区学府路 1300 号。具体各专业就读校区

详见招生简章。
三、招生层次□ 本科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院 校 名 称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证 书 种 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专
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招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主任由承担招生第

一责任的校长担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招生委员会指导下领导

学校招生工作开展、行使主要决定权,组长由承担招生主要责任

的分管校长担任;教务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

构,教务处分管领导作为招生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学校招生日

常工作;纪检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2023 年共招生 150 人,所有专业招收男女比例均无限制。出于就

业考虑,建议女生不要报考消防救援技术。具体各专业招生计划

如下:
专业名称招生人数学制备注
应用电子技术103 年
计算机应用技术103 年
计算机网络技术103 年
智能互联网络技术103 年
电气自动化技术103 年
数控技术103 年
大数据与会计103 年
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德合作)103 年中外合作
飞机电子设备维修103 年
密码技术应用103 年
消防救援技术203 年需面试
数字媒体技术203 年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103 年艺术类
合计150
   报考我校消防救援技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

试,面试通过的考生方可获得报考资格,面试未通过的考生不得

报考该专业。具体面试报名方式见我校招生信息网有关通知。
八、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

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 号)和《上海市教育

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10 号)关于三校生

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3 年三校生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

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

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办法( 一)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
5 月 13 日 09:00-11:30 语文、14:00-15:40 数学
5 月 14 日 09:00-10:40 外语
( 二)职业技能测试
凡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
考试(一般专业考试科目为应用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基础,艺术
类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和色彩)。
考试日期:5 月 7 日
考试时间:
09:00-10:30 应用文写作、11:00-12:00 计算机应用基础
09:00-11:00 色彩、12:00-14:00 素描
考试地点:见技能考准考证。
(三)职业技能测试免考条件
1.具有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免考职业技能测试两门科目,以 200
分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奖项和全国职业
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
(2)上海市“星光计划 ”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
奖项获得者(不包含单项奖)。
(3)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教赛道(上海赛区)
铜奖及以上获得者。
2.具体申请办法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后续通知。
十二、录取规则( 一)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
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 号)文件规定,
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 ”中获奖且符合本市高考
报名条件的三校生可向我校提出保送申请。
( 二)录取规则
1.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 300 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 200
分,缺考不得录取。
2.在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第一院校志愿录
取时,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按照五门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
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
3.调剂原则:当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将其
随机调录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4.非第一院校志愿报考的,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根据三门文化
课总分,按缺额专业计划录取,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
语文、外语的成绩。
十三、收费标准学费标准一般专业 7500 元/学年(沪价行[2000]120 号)
中德合作专业 12000 元/学年(沪价费[2004]38 号)
艺术类专业 10000 元/学年(沪价行[2000]120 号)
(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住宿费标准1200 元/学年(沪教委财[2012]118 号)
十四、资助政策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 ”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

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

时,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学校助学金。我校承

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我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5713276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学校官网:www.stiei.edu.cn

招生处(办)官网:http://zsw.stiei.edu.cn

咨询电话:021-64038240
十七、其他须知( 一)考试成绩复核安排将在成绩公布后于学校招生网上公布。

( 二)本章程未涉及的内容详见 2023 年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

学院三校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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