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震旦职业学院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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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名称 |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宝山区市一路 88 号 | ||||||||||||
三、招生层次 | 高职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高等专科学校 | □独立学院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 证 书 的 院 校 名称及证书 种类 | 院校名 称 |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 |||||||||||
证书种 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震旦职业 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是营利性民办高校,全称为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有限公司;上海震旦职业学 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 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震旦职 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 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上海震 旦职业学院校纪委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 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见附件。 2023 年我校自主招生专业 25 个,招生计划数 630 人:其中,高中生 175 人,三校生 453 人, 退役士兵 2 人。 | ||||||||||||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将以英语语种 教学。 | ||||||||||||
九、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 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 学〔2022〕37 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 印发〈2023 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 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 教委学〔2023〕3 号)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 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3 年 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一)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 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 见》(教学〔2003〕3 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 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 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 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二)护理、药学、呼吸治疗技术、食品检验 检测技术专业色盲色弱不宜;学前教育专业语 言表达缺陷者不宜。 | ||||||||||||
十一、测试安排 | (一)空中乘务专业需我校专业面试合格方可 报考,面试时间及报名资格详见学校官网。(已 获得我校专业面试合格证的学生无需再次面 试。) (二)2023 年 3 月 25 日(星期六)上午 8: 30 开始,考试科目及时间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 统一命题科目为《统一入学测试》、《职业适 应性测试》、《素质技能测试》,其中《统一 入学测试》成绩满分 150 分,《职业适应性测 试》成绩满分为 300 分(包含文化基础 150 分、 职业与心智 90 分、专业通识基础 60 分),《素 质技能测试》成绩满分 100 分。 艺术类校测科目为《素描》、《专业面试》, 其中《素描》成绩满分 100 分,《专业面试》 成绩满分 100 分。 体育类校测成绩满分 100 分。 | ||||||||||||
序号 | 专业 | 考试科目 | |||||||||||
学 业 水 平 成 绩 齐 全 的 应 届 高 中生 | 学业水平 成 绩 齐 全 的应届三 校生 | 历 届 高 中 生 、历届三 校生 、学业 成绩不齐全 的应届三校 生和应届高 中生 | |||||||||||
一般专业 | 职 业 适 应 性测试 | 素质技能 测试 | 统一入学测 试 + 素 质 技 能测试 | ||||||||||
01 | 健 身 指 导与管理 | 校测 | 校测 | 统一入学测 试+校测 | |||||||||
02 | ★ 艺 术 设 计 | 素描 | 素描 | 统一入学测 试+素描 | |||||||||
03 | ★ 广 告 艺 术设计 | ||||||||||||
04 | ★ 影 视 编 导 | 专业面试 | 专业面试 | 统一入学测 试 + 专 业 面 试 | |||||||||
05 | ★ 影 视 多 媒体技术 | ||||||||||||
06 | ★ 戏剧 影 视表演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 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合格性考试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 的办法录取。 1.成绩计算: 一般专业总分=七门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职 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艺体类专业总分=七门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 校测成绩(相应校测科目详见上表) ●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思想政治、 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生命科学、 信息技术/信息科技)成绩折算方法为:“合格 ” 计 100 分,“不合格 ”计 50 分,七门满分为 700 分。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市教 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 2.录取规则: 根据“分数优先 ”原则,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 择优录取。 | ||||||||||||
一般专业:同分情况下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再同分依次比较“文 化基础 ”、“职业与心智 ”、“专业通识基础 ”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体类专业:同分情况下按校测成绩(相应校 测科目详见上表)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征求志愿录取时,一般考生按七门学业水平 考试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从高 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比较职业适 应性测试成绩,如再同分依次比较“文化基础 ”、 “职业与心智 ”、“专业通识基础 ”成绩从高 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体类考生按七门学业水 平考试折算成绩+校测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 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校测成绩(相应校 测科目详见上表)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一专业报考人数如超专业招生数时,学校按 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的规则在不超总计划的前提 下调整各专业间计划数,满足考生一专业录取。 (二)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 数学、英语 3 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 等职业学校 (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 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 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成绩计算: 一般专业总分=三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 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 艺体类专业总分=三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 算成绩+校测成绩 ●三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方法为:“合 格 ”计 50 分;“不合格 ”但参加学校组织的 补考“合格 ”计 45 分;“不合格 ”且参加学 校组织的补考仍“不合格 ”或未参加补考计 25 | |||||||||||||
分。三门满分为 150 分。 2.录取规则: 根据“分数优先 ”原则,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 择优录取。 一般专业:同分情况下按素质技能测试成绩从 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再同分依次比较素质 技能测试中的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 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成绩从高到低 择优录取。 艺体类专业:同分情况下按校测成绩从高分到 低分择优录取。 ●征求志愿录取时,一般考生按三门学业水平 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总分 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有同分,依次比较素质 技能测试中的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 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成绩从高到低 择优录取。艺体类考生按三门学业水平合格性 考试折算成绩+校测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 优录取,如有同分,按校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择优录取(艺体类考生必须具备志愿学校的艺 体校测成绩)。 3.一专业报考人数如超专业招生数时,学校按 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的规则在不超总计划的前提 下调整各专业间计划数,满足考生一专业录取。 (三)对高中往届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等 职业学校 (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往届毕业生及 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 语 3 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 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及符合 | |||||||||||||
报考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 民等,采用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 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成绩计算: 一般专业总分=统一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 试成绩 艺体类专业总分=统一入学测试成绩+校测成绩 (相应校测科目详见上表) 2.录取规则: 根据“分数优先 ”原则,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 择优录取。 一般专业:同分情况下按素质技能测试成绩从 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再同分依次比较素质 技能测试中的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 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成绩从高到低 择优录取。 艺体类专业: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校测成绩和 统一入学测试成绩。 ●征求志愿录取时,一般考生按统一入学测试 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 取,如有同分,按素质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 低分择优录取,如再同分依次比较素质技能测 试中的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 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成绩从高到低择优 录取;艺体类考生按统一入学测试成绩+校测成 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有同分,依次比 较校测成绩和统一入学测试成绩。 3.一专业报考人数如超专业招生数时,学校按 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的规则在不超总计划的前提 下调整各专业间计划数,满足考生一专业录取。 (四)退役士兵考生的考试录取办法,按照市 | |||||||||||||
教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的文件(另发) 规定执行。 (五)艺体类专业与一般专业不得兼报,录取 后艺体类专业不得转到一般专业,缺考者不予 录取。 (六)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获保送资格、 免笔试入学: 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 ”中 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且符合上海市高考 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可保送至我校相应专 业。具体保送要求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 的通知》(教学厅[2020]3 号文件)执行。 (七)报考本校、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考生, 可申请“免笔试、面试入学”资格(“免笔试、 面试入 学 ”录取 比例不超过各 专业计划 的 50%)。 1.“免笔试、面试入学 ”总分=面试成绩(280 分) +综合素质评价信息(20 分) 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成绩折算方式:国家级奖项 获得者计 20 分,市级奖项获得者计 10 分, 区级奖项获得者计 5 分,校级奖项获得者计 2 分。(各奖项不累加,取最高项) 2.符合“免笔试、面试入学 ”资格的考生,于 3 月 15 日 14:00前提交相关材料(提交方式详 见学校官网),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3.“免笔试、面试 ”面试时间为 3 月 19 日,准 考证打印详见学校官网。学生参加面试未通过 者,仍须参加笔试。 | |||||||||||||
序 号 | 证书类别 | 适应专业 | |||||||||||
1 | 高中(中职校)阶段获区级以上三好 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 团干部、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获得者 | 所有专业 | |||||||||||
2 | 应届高中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思 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 生物学/生命科学、信息技术/信息科 技)七门成绩全部合格者 | ||||||||||||
3 | 应届三校生三门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 中有 1A 或 2B 或 3C 以上者 | ||||||||||||
4 | 高中阶段研究性学习专题报告、课程 项目成果、科技活动、创造发明项目 获区级(含)以上奖励或获得专利者 | ||||||||||||
5 | 本市“星光计划 ”、“璀璨星光”、 “职业技能大赛 ”个人或团体三等奖 以上(含三等奖)获得者 | ||||||||||||
6 | 市级、全国各类艺术(美术、音乐、 舞蹈表演)大赛(市级及以上 三等奖 及以上) | ||||||||||||
7 | 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个人或团体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 获得者 | ||||||||||||
8 | 获过市级英语技能大赛个人三等奖及 以上、上海市英语口译基础能力证书、 剑桥商务英语初级(BEC Preliminary) 证书、数字经济电子商务认证证书、 人力资源管理工业和信息化人才培养 工程合格证书、国际商务实务操作证 书等其它相关证书 | ||||||||||||
9 | 高中阶段获区级以上比赛团体二等奖 及以上或个人前 6 名者 | ||||||||||||
10 | 参加志愿服务(公益劳动)达标并获 得表彰者区或行业以上 | ||||||||||||
11 | 获得国家三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者 | ||||||||||||
12 | NCRE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以上 证书 | ||||||||||||
13 | 文字录入(速录)相关证书 | ||||||||||||
14 | 信息技术操作员五级 | ||||||||||||
15 | 阳光体育大赛个人前六名或团体二等 奖(含)以上者、获得市级中学生运 动会篮球比赛及以上赛事等级前三名 的队员、获得市级中学生运动会健美 | ||||||||||||
操比赛及以上赛事等级前三名 | |||||||||||||
16 | “未来杯 ”上海市高中阶段学生微电 影大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入 围奖获得者及个人单项奖获得者,报 考东方电影学院各专业,可申请“优 先录取 ”。 | ||||||||||||
17 | 获一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 中心、上海市职业鉴定中心认可的职 业资格或职业技能四级及以上(含四 级或中级)证书者 | ||||||||||||
18 | 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五级及以 上(含五级)、声乐、器乐、舞蹈或 书法考级五级(含)及以上、保育员 初级(初级) 育婴员(初级)、普通 话(二级乙等)或以上者 | ||||||||||||
19 | 获跨境电商高级证书 | ||||||||||||
20 | 护士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 绩合格证明、获医护英语水平考试 (METS)二级及以上证书者 | 护理 | |||||||||||
21 |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 药学 | |||||||||||
22 | 获导游员资格证书或具有旅游行业职 业技能大赛(个人奖项)获奖证书者、 上海市旅游行业饭店外语等级证书 (英语 B 级或日语 C 级)“1+X ”酒 店、邮轮、旅游类证书 | 酒店管理 与数字化 运营 | |||||||||||
23 | 酒店管理、空乘或烹饪专业课之一成 绩单(专业课单科成绩 70 分或 C 及 以上) | ||||||||||||
24 | 获本校或上海其他院校空中乘务专业 面试合格证者 | 空中乘务 | |||||||||||
25 | 高中(中职)阶段专业课(会计基础) 成绩 90 分以上(满分 100 分)者(学 校教务处盖章成绩单) | 大数据与 会计 | |||||||||||
26 | 机械类、电气类、数控类、汽车类职 业资格证书初级以上(含初级)、“1+X ” 系列证书初级以上(含初级)、工业 机器人操作与示教专项职业能力证 书、工业机器人基本编程与维护专项 职业能力证书、计算机辅助设计 CAD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及 AHK 证书之一 | 机电一体 化技术、物 联网应用 技术 | |||||||||||
27 | BIM、CAD 证书、水电工中级、智能楼 宇管理师、“1+X ”建筑信息模型(BIM)、 建筑工程识图 | 建筑工程 技术 | |||||||||||
28 | 获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绘画或书法 证书者、参加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 招生专业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总成绩 达专科合格线的、3ds Max 动画工程 师、 Maya 动画工程师、3ds Max 游 戏动画设计师、ACAA 中国数字艺术设 计师证书 | 艺术设计 类专业 | |||||||||||
29 | 未列入“免笔试、面试入学 ”申请条 件范围的证书及其他条件,考生可自 行提出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由学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审决定是否 符合申请条件。 | 对口或相 关、相近专 业 | |||||||||||
十三、收费标 准 | 学费标 准 | 一般专业: 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 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酒 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传播与策划,每生每学 年 19800 元; 护理、药学、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呼吸治疗技 术、数字媒体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电竞内容 制作)、虚拟现实技术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 空中乘务、学前教育,每生每学年 21800 元;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每生每学年 23800 元。 艺术类专业: 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戏剧影视表演、影 视编导、影视多媒体技术,每生每学年 25800 元。 体育类专业: 健身指导与管理,每生每学年 21800 元。 (沪教委民〔2015〕4 号) | |||||||||||
住宿费 标 准 | 1-5 号宿舍楼 5000 元/年(独立卫浴); 6-7 号新建宿舍楼 5500 元/年(独立卫浴)。 (沪教委民〔2015〕4 号) | ||||||||||||
报名费 标 准 | 报名费:14 元/人; 考试费:艺术类专业校测科目为 50 元/科、其 他科目 26 元/科。 | ||||||||||||
十四、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 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 | ||||||||||||
通道 ”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 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 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 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学 院奖学金。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 济困难而辍学。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 电话 | 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 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66866920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www.aurora-college.cn 招生办官网:zjy.aurora-college.cn 咨询电话:021-66864179,66860766,66861707 微信公众号: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 QQ 群:580815059(2023 年上海震旦职业 学院招生咨询群) | ||||||||||||
十七、其他须知 | ( 一)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 不得参加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 通知》(沪教委学[2022]37 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未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且符合报名 条件的考生,可参加文件规定的其他考试。 ( 二)报考我校的学生可于指定时间内至学校 官网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请关注学校官网。 (三)所有新生一律住读。 (四)本章程如有更改,以学校官网公布为准。 (五)本章程由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负责解释。 | ||||||||||||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2023 年依法自主招生计划表 |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备注 | ||||||||||
高中生 | 三校生 | 其他 | |||||||||||
学业水平成 绩齐全的应 届高中生 | 往届高中生、学 业水平成绩不全 的应届高中生 | 学业水平成 绩齐全的应 届三校生 | 往届三校生、学 业水平成绩不全 的应届三校生 | 退役 军人 | |||||||||
01 | 护理 | 24 | 2 | 70 | 2 | 色弱、 色盲考生不宜 报考 | |||||||
02 | 药学 | 23 | 2 | 50 | 2 | 色弱、 色盲考生不宜 报考 | |||||||
03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5 | 2 | 15 | 2 | 色弱、 色盲考生不宜 报考 | |||||||
04 | 呼吸治疗技术 | 8 | 15 | 色弱、 色盲考生不宜 报考 | |||||||||
05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5 | 20 | ||||||||||
06 | 数字媒体技术 | 5 | 20 | 2 | |||||||||
07 | 数字媒体技术 (电竞内容制作) | 5 | 15 | ||||||||||
08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6 | 7 | ||||||||||
09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8 | |||||||||||
10 | 建筑工程技术 | 5 | 15 | 2 | |||||||||
11 | 工程造价 | 5 | |||||||||||
12 | 大数据与会计 | 5 | 24 | 2 | |||||||||
13 | 电子商务 | 8 | 1 | 24 | |||||||||
14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6 | |||||||||||
15 | 现代物流管理 | 5 | 14 | ||||||||||
16 | 空中乘务 | 2 | 1 | 3 | 我校专业面试合格方 可报考; 面试时间及 报名资格详见学校官 网。 | ||||||||
17 | 学前教育 | 20 | 2 | 66 | 2 | 语言表达缺陷者不宜 报考 | |||||||
18 | ◆健身指导与管理 | 3 | 1 | 7 | 1 | ||||||||
19 | 传播与策划 | 5 | 2 | 20 | |||||||||
20 |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 | 6 | 6 | ||||||||||
21 | ★艺术设计 | 5 | 5 | 2 | |||||||||
22 | ★广告艺术设计 | 5 | 2 | 8 | |||||||||
23 | ★影视编导 | 5 | |||||||||||
24 | ★影视多媒体技术 | 5 | 5 | ||||||||||
25 | ★戏剧影视表演 | 5 | 5 | ||||||||||
合计 | 160 | 15 | 438 | 15 | 2 | ||||||||
说明: 1.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2.★为艺术类专业, ◆为体育类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