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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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名称 |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 1408 号 | ||||||||||
三、招生层次 | ■高职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 学历证书 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 种类 | 院 校 名 称 |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 | |||||||||
证 书 种 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的 专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是营利性民办高校,全称为上海思 博职业技术学院有限公司。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 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 校招生工作;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 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23 年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和计划见附表,无 男女比例限制。 | ||||||||||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 ||||||||||
九、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 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 号)和《上 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 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 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 学〔2023〕3 号)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定 的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3 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 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护理类、艺术类、学前教育专 业色盲色弱不宜。学前教育专业口吃、步态异常、驼背、 听力障碍不宜。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 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
十一、测试安排 | 3 月 25 日(星期六)上午 8:30 开始,考试科目及时间详见 准考证。 | ||||||||||
考试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 1408 号,考场详 见考生准考证。 | |||||||||||
考生类型与 测试科目 | 学业水平成 绩齐全的应 届高中生 | 学业水平成 绩齐全的应 届三校生 | 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 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 | 历届三校生、学业水平 成绩不全的应届三校 生 | |||||||
报考 一般专业 | 职业适应性 测试 | 素质技能测 试 | 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 | ||||||||
报考 艺术类专业 | 素描+专项面试 | 入学测试+素描+专项面试 | |||||||||
考生类型与对应测试科目: 统一命题科目为《入学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素质技能测试》,其中《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为 300 分(包含文化基础 150 分、职业与心智 90 分、专业通 识基础 60 分),《入学测试》成绩满分 150 分,《素质技 能测试》成绩满分 100 分。 校测科目为《素描》、《专项面试》,其中《素描》成绩 满分 70 分,《专项面试》成绩满分 30 分。 | |||||||||||
十二、录取规则 | ( 一) 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 中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对应测试 科目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 门科目)以上海市教育 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折算办法为:每门科目合格为 100 分, 不合格为 50 分。满分为 700 分。 2.一般专业总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 门科目) 折算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艺术类专业总分=(素描+专项面试)×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 性考试成绩(7 门科目)折算总成绩。 3.录取时由学校统一划定一般专业、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 数线,按各专业招生计划以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同分情况 下,一般专业依次比较文化基础模块、职业与心智模块、专业通识基 础模块成绩,艺术类专业依次比较素描、专项面试成绩。 征求志愿阶段的考生,一般专业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到 低排序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文化基础模块、职业与心智模 块、专业通识基础模块。艺术类专业考生参加征求志愿须有我校校测 成绩。 ( 二) 对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 英语 3 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的应届三校生,采用文化素 质测试成绩与对应测试科目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文化素质测试试行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 | ||||||||||
课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门满分 50 分, 共计 150 分。每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 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 ”计 50 分,“不合格 ”但参加学校组织 的补考“合格 ”计 45 分,“不合格 ”且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仍“不 合格 ”或未参加补考计 25 分。 2.一般专业总分=文化素质测试折算总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 艺术类专业总分=文化素质测试折算总成绩+素描成绩+专项面试 成绩。 3.录取时由学校统一划定一般专业、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 数线,按各专业招生计划以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同分情况 下,依次比较对应测试科目成绩、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学业水平 等级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征求志愿阶段的考生,所有专业按照文化素质测试折算总成绩从 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 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三) 对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和 历届三校生、学业水平成绩不全的应届三校生,采用统一 入学测试成绩与对应测试科目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一般专业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 艺术类专业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描成绩+专项面试成绩。 2.录取时由学校统一划定一般专业、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 数线,按各专业招生计划以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同分情况 下,比较统一入学测试成绩。 征求志愿阶段的考生,所有专业按照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到低 排序,择优录取。 (四)所有类别一般专业、艺术类专业不得兼报。缺考者 不予录取。 (五)免笔试经面试录取。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以下免笔试面试录取条件的 考生须在我校微信公众号“ 思博招生办 ”上提交申请,经 审核后获得免笔试面试录取资格(详见我校招生网公告)。 提交申请的截止时间为填报志愿后 1 天。免笔试面试录取 申请条件为: | |||||||||||
报考 第一专业 | 项目名称 | 颁证机构 | |||||||||
不限 | 高中阶段(含高中及三校,下同)获得校级 及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 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 学校盖章的荣誉证书及奖状 | |||||||||
不限 | 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奖学金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
一般专业 | 七门(含)以上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全合格应 |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 |||||||||
届高中生 | |||||||||||
艺术类专业 | 六门(含)以上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全合格应 届高中生 |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 |||||||||
不限 | 声乐、器乐或舞蹈考级十级(含或最高级) | 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 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家协会、中 国民族管弦乐学会 | |||||||||
不限 | 高中阶段获得田径、球类、游泳、武术、体 操项目国家三级运动员(含) 以上 |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中国大学生 体育协会、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 管理中心、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大 联赛组织委员会、上海市运动会组 织委员会、上海市各区体育局 | |||||||||
不限 | 高中阶段在市级运动会锦标赛中获得田径、 球类、游泳、武术、散打、拳击、跆拳道、 举重、拉拉操、水上项目个人前八名或集体 前三名、个人或集体二等奖以上者 | ||||||||||
证书和专业 相关 | 职业资格(职业技能)三级证书(或高级) |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上 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
证书和专业 相关 | 职业资格(职业技能)四级证书(或中级) 或特种作业操作证 或岗位资格(职业技能)证书(或中级) “ 1+X ”系列证书 |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上 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德国工 商大会上海代表处或上海市各行 业协会 | |||||||||
证书和专业 相关 | 获得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含) 以上者 | 国家教育部 | |||||||||
证书和专业 相关 | 获得本市“星光计划 ”、“璀璨星光 ”中等 职业学校职业大赛三等奖(含)以上及全国 “文明风彩 ”个人全能三等奖(含)以上与 优秀奖者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
除学前教育 专业外,不限 | 学业水平等级考试获得 1 个 A 或 2 个 B 或 3 个 C 等第(含) 以上者 |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 |||||||||
学前教育 | 学业水平等级考试获得 1 个 A 或 2 个 B 等第 (含) 以上者 |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 |||||||||
艺术类专业 | 学业水平等级考试获得 1 个 A 或 1 个 B 或 2 个 C 等第(含) 以上者 |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 |||||||||
艺术类专业 | 三校生原毕业专业为美术类 | 毕业证书 | |||||||||
艺术类专业 | 应届三校生就读专业为美术类 | 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读证明 | |||||||||
护理类 | “护士执业证书 ”或“护士执业证书成绩合 格证 ” | 原国家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 | |||||||||
护理类 | 全国英语医护水平考试(METS)三级证书 | 国家教育考试院 | |||||||||
经济类专业 | 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 ”创新创业大赛 上海赛区优胜奖(含) 以上者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
会计 |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市、 区财政局 | |||||||||
学前教育 | 钢琴考级三级及以上 | 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 海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家协会 | |||||||||
艺术类专业 | 绘画类等级证书六级(含) 以上者 | 文化部艺术发展中心、中国艺术科 技研究所、中国美术学院、各省级 美协、各省级书协 | |||||||||
健身指导与 管理 | 高中阶段获得健美或健美操等各类体育项 目国家三级运动员(含) 以上 |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中国大学生 体育协会、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 | |||||||||
健身指导与 管理 | 高中阶段在市级运动会锦标赛中获得健身、 健美等各类体育项目个人前八名或集体前 三名、个人或集体三等奖以上者 | 管理中心、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大 联赛组织委员会、上海市运动会组 织委员会、上海市各区体育局 | |||||||||
除以上条件外,根据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反映特别优秀者, 可申请“ 免笔试、面试入学 ”考试,根据所报考专业类别 实际要求,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鉴定。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 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 号)要求,凡 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 世界技能大赛( World Skills Competition ) ”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上 海市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可申请保送入学资格, 学校将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相关综合考核。 3.免笔试面试内容由我校根据本校及专业特点确定, 同 时依据上海市高中或中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综合 评定,给予考生相应的得分,合成总分为 150 分(其中面 试满分赋 100 分,综合素质评价满分赋 50 分。详见我校自 主招生校测实施方案)。 4.各专业免笔试面试录取人数最多不超过公布计划数的 50%。未被免笔试面试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投档录取。 | |||||||||||
十三、收 费标准 | 学 费 标 准 | 1.“护理 ”、“护理(涉外护理方向) ”和艺术类专业:每 生每学年 21800 元。 2.“应用英语(涉外服务管理方向) 中美合作 ”专业:每 生每学年 28000 元。 3.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 18000 元。 根据沪教委民〔2015〕4 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 自主确定。 | |||||||||
住 宿 费 标 准 | 每生 4200 元/年,学生宿舍 M 楼每生 5000 元/年,均可供 学生选择。 根据沪教委民〔2015〕4 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 自主确定。 | ||||||||||
报名考试费 标 准 | 报名费 14 元/人;考试费:艺术类专业校测科目为 50 元/ 科、其他科目 26 元/科。 (沪价行〔2000〕第 117 号,沪价费〔2006〕005 号、沪财 预联〔2006〕1 号) | ||||||||||
十四、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 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 ”申请入学,入学 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 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 | ||||||||||
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同时,我校还设立学校奖学金、 鲁班企业奖学金、南方测绘奖学金、维启企业奖学金、“永 达公益基金会 ”专项奖学金等,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 学。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 电话 | 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 督。 举报电话:021-68029005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招生处(办)官网: edu.shsipo.com 咨询电话:021-68023335、021-68023336 | ||||||||||
十七、其他须知 | ( 一)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 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 报名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2〕37 号)规定的其他考 试;未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且符合报名条件的 考生,可参加文件规定的其他考试。 ( 二)考生报名条件、报名办法和时间等按市教委有关文 件规定执行。所有考生须在统一考试前 3 日到我校招生网 上下载、打印准考证(详见我校招生网内公告)。依法自 主招生测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在本校规定的时间内申请 成绩复核。 (三)所有新生一律住读。 (四)本章程由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 释。 | ||||||||||
附表: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 2023 年依法自主招生计划表 | |||||||||||
专业 代号 | 专业名称(方向) | 招 生 计 划 | 学费 标准 (元/年) | ||||||||
学业水 平成绩 齐全的 应届高 中学生 | 历届高 中生、学 业水平 考试不 全的应 届高中 生 | 学业水 平成绩 齐全的 应届三 校生 | 历届三 校生、学 业水平 考试不 全的应 届三校 生 | ||||||||
01 | 护理 | 32 | 4 | 74 | 6 | 21800 | |||||
02 | 护理(涉外护理方向) | 10 | 30 | 21800 | |||||||
03 | 卫生信息管理(病案管理与医疗文秘方向) | 10 | 38 | 2 | 18000 | ||||||
04 | 电子商务 | 6 | 4 | 12 | 4 | 18000 | |||||
05 | 大数据与会计 | 6 | 10 | 4 | 18000 | ||||||
06 | 应用英语(涉外服务管理方向) 中美合作 | 6 | 10 | 28000 | |||||||
07 | 现代物流管理(国际物流管理方向) | 4 | 22 | 18000 | |||||||
08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国际品牌酒店管理方 向) | 2 | 10 | 18000 | |||||||
09 | 学前教育 | 80 | 109 | 18000 | |||||||
10 | 工程造价 | 4 | 24 | 18000 | |||||||
11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装饰工程设计方向) | 2 | 2 | 27 | 2 | 18000 | |||||
12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8 | 46 | 6 | 18000 | ||||||
13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2 | 30 | 2 | 18000 | ||||||
14 | 数控技术(智能制造方向) | 2 | 38 | 18000 | |||||||
15 | 计算机应用技术(VR 虚拟现实方向) | 2 | 25 | 18000 | |||||||
16 | 大数据技术 | 2 | 2 | 36 | 6 | 18000 | |||||
17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2 | 25 | 2 | 18000 | ||||||
18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2 | 25 | 18000 | |||||||
19 | 广告艺术设计 | 2 | 6 | 22 | 4 | 21800 | |||||
20 | 健身指导与管理 | 6 | 2 | 37 | 2 | 18000 | |||||
合计 | 190 | 20 | 650 |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