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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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名称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陆路 3928 号 | |||||||||||||||
三、招生层次 高职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高等专科学校 | □独立学院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 院 校 名 称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 |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 证 书 种 类 的专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是营利性民办高校,全称为上海 民远职业技术学院有限公司。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招 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 学校招生工作;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 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 工作;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 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23 年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和计划为: | ||||||||||||||
专业 | 招生计划 | ||||||||||||||
普通高中学业 水平合格性考 试成绩齐全的 应、历届高中 学生 | 普通高中学业 水平合格性考 试成绩不全的 应、历届高中 学生 | 中等职业教育 的公共基础课 程语文、数学、 英语三门科目 合格性考试成 绩齐全的中等 职业学校(含 中专、职校和 技校)应、历 届毕业生 | 中等职业教育 的公共基础课 程语文、数学、 英语三门科目 合格性考试成 绩不全的中等 职业学校(含 中专、职校和 技校)应、历 届毕业生 | 退役士兵 | |||||||||||
关务与外贸服 务 | 2 | 2 | 8 | 2 | |||||||||||
现代物流管理 | 2 | 8 | 2 | ||||||||||||
集装箱运输管 理(集装箱多 式联运实务方 向) | 3 | ||||||||||||||
电子商务 | 3 | 2 | 18 | 2 | 2 | ||||||||||
跨境电子商务 | 2 | 10 | 1 | ||||||||||||
大数据与会计 | 2 | 2 | 6 | 2 | |||||||||||
酒店管理与数 字化运营 | 2 | 8 | 2 | ||||||||||||
机电一体化技 术 | 2 | 8 | 2 | ||||||||||||
新能源汽车技 术 | 5 | ||||||||||||||
工业机器人技 术 | 2 | ||||||||||||||
智能医疗装备 技术 | 6 | 2 | |||||||||||||
应用英语(国 际导游方向) | 2 | 4 | |||||||||||||
应用韩语(国 际导游方向) | 2 | 4 | |||||||||||||
艺术设计(广 告视觉传达方 向) | 1 | 5 | |||||||||||||
艺术设计(数 字传播艺术) | 1 | 5 | |||||||||||||
艺术设计(室 内软装饰设计 方向) | 1 | 5 | |||||||||||||
合计(150)名 | 20 | 8 | 105 | 15 | 2 | ||||||||||
备注:1.无男女比例限制。 2.艺术类专业与一般专业不得兼报。 | |||||||||||||||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 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韩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 为韩语和英语;其他专业教学语种为英语。 | ||||||||||||||
九、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 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 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 年上海市部 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 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3 号)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 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3 年专科层次 依法自主招生。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 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 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 行。 | ||||||||||||||
十一、测试安排 | 考试时间:2023 年 3 月 25 日(星期六)上午 8:30 起。 详见考生准考证。 考试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陆路 3928 号(唐念路)。 具体考场详见考生准考证。 考试科目: | ||||||||||||||
考试对象 | 专业类别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 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 生 | 一般专业 | 职业适应 性测试 | 8:30-10:10 | ||||||||||||
艺术类专业 | 色彩 | 10:30-12:00 | |||||||||||||
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 程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 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 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 和技校)应届毕业生 | 一般专业 | 素质技能 测试 | 10:30-11:30 | ||||||||||||
艺术类专业 | 色彩 | 10:30-12:00 | |||||||||||||
高中往届毕业生及普通高中 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 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等 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 技校)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 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 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合 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 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 校)应届毕业生 | 一般专业 | 入学测试 | 8:30-10:00 | ||||||||||||
素质技能 测试 | 10:30-11:30 | ||||||||||||||
( 一)、2023 年依法自主招生“免笔试,面试入学 ”须知: 1.凡报考我校且符合下表所列条件之一的考生: 志愿填报后 4 日内递交证书材料(“优先录取 ”申请表、图片形式) 审核,递交材料前登录学校官网 http://www.shmy.edu.cn,点击招生网→ 招生动态→ 自主招生版块 ”版块下载“优先录取 ”申请表填写,通过邮件 形式将(“优先录取 ”申请表、材料图片)上传至 zhaosheng@shmy.edu.cn, 逾期不予办理; 2.审核通过者发放“免笔试,面试入学 ”面试通知单,并于 2023 年 3 月 18 日凭面试通知单到唐陆路 3928 号(唐念路)教学楼按规定参加面试; 3.面试内容由我校根据本校及专业特点确定,同时参考上海市普通高 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综合评定,给予考生相应的得分,面试总分 | |||||||||||||||
为 320 分(其中综合素质评价满分赋 20 分。对于没有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的考生,则由本人提供相关的信息材料,作为面试时的素质评价参考依据。 详见我校 2023 年专科依法自主招生测试实施方案)。 3.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学校网站(http://www.shmy.edu.cn 招生网 →招生动态→ 自主招生)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 4.面试材料审核不通过或面试未通过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可参加 2023 年 3 月 25 日上午 8:30 开始的全市统一的相关测试、校考或职业技能 测试的笔试; 5.各专业面试录取人数不超过其公布计划数的 50%。 (二)、符合下表中一项条件者可报名参加“免笔试,面试入学 ”考试 | |||||||||||||||
项目名称 | 报考专业 | 颁证机构 | |||||||||||||
“星光计划 ”职业技能竞 赛个人或团体“三等奖 ” 及以上获得者 | 不限 | 上海市教育委 员会 |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中职组个人或团体“三等 奖 ”及以上获得者 | 不限 | 国家教育部 | |||||||||||||
雅思(IELTS )总分 4.5 及以上 | 不限 | 剑 桥 大 学 外 语 考试部 | |||||||||||||
托福(TOEFL)总分 40 分 及以上 | 美 国 教 育 考 试 中心 | ||||||||||||||
获过市级英语技能大赛 个人三等奖及以上、上海 市英语口译基础能力证 书、剑桥商务英语初级 (BEC Preliminary)证书 等其它相关证书 | 应用英语 | 上海市教育委 员会、剑桥大学 考试委员会、上 海市外语口译 岗位资格证书 考试委员会等 | |||||||||||||
中职校韩语专业课成绩 合格或 C 级及以上 | 应用韩语 | 学 校 教 务 处 盖 章成绩单 | |||||||||||||
助理物流师 | 关务与外贸服务 现代物流管理 集装箱运输管理(集装箱 多式联运实务方向) | 教育部、对外贸 易经济委员会、 上海市国际货 运代理行业协 会 | |||||||||||||
国际商务单证员 | |||||||||||||||
外贸跟单员 | |||||||||||||||
国际货代员、外销员 | |||||||||||||||
会计电算化证书 | 大数据与会计 | 上海市财政局 | |||||||||||||
珠算四级及以上证书 | 上海市财政局 | ||||||||||||||
会计专业课成绩合格且 会计基础合格或 C 级及 以上 | 学 校 教 务 处 盖 章成绩单 | ||||||||||||||
程序设计员(高级)、广 告设计师四级及以上、日 语能力认定 N3 及以上、 电子商务师、计算机技术 与软件和专业技术人员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初 级及以上者 | 不限 | 中华人民共和 国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 国工业和信息 化部等 | |||||||||||||
酒店管理、空乘或烹饪专 业课之一成绩单(专业课 成绩合格或 C 级及以上)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学 校 教 务 处 盖 章成绩单 | |||||||||||||
各行业职业资格证书 | 不限 | -- | |||||||||||||
多媒体制作员(中级)、 网页设计师(中级)、室 内装饰设计师四级及以 上、广告设计师四级及以 上、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艺 术类大类招生专业的学 生(需专业课合格或 D 级 及以上) | 艺术设计 (广告视觉传达方向、 室内软装设计方向、 数字传播艺术方向) | 中华人民共和 国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 国工业和信息 化部、学校教务 处盖章成绩单 | |||||||||||||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七门成绩合格 | 不限 | 上 海 市 教 育 考 试院 | |||||||||||||
高中阶段(含中专、职校 和技校)学业水平等级测 试取得 C 级以上者 | 不限 | 学 校 教 务 处 盖 章成绩单 | |||||||||||||
上海市奖学金三等奖及 以上 | 不限 |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会 | |||||||||||||
高中阶段(含中专、职校 和技校)获得校级及以上 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 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 部等称号者 | 不限 | 学校、中国共产 主 义 青 年 团 上 海市委员会盖 章荣誉证书及 奖状 | |||||||||||||
高中阶段(含中专、职校 和技校)获得田径、球类、 游泳、武术、体操、健美 或健美操项目团体或个 人区级运动员及以上称 号者 | 不限 | 上海市体育局、 上 海 市 中 学 生 体育协会 | |||||||||||||
高中阶段(含中专、职校 和技校)在区级及以上运 动会锦标赛中获得田径、 球类、游泳、武术、健美 项目个人前八名或集体 | 不限 | 上海市体育局、 上 海 市 中 学 生 体育协会 | |||||||||||||
三等奖及以上者 | |||||||||||||||
声乐、器乐或舞蹈考级六 级及最高级以上证书者、 美术考级五级及以上证 书者或上海市、区级中学 生绘画、设计、摄影优胜 奖及以上获得者 | 不限 | 各省直辖市、自 治区文联、全国 各类艺术院校、 中 国 文 联 各 协 会 | |||||||||||||
高中(中职)阶段获得世 界技能大赛上海市选拔 赛入围资格 | 不限 | -- | |||||||||||||
高中(中职)阶段获得上 海市奖学金三等及以上 | 不限 | -- | |||||||||||||
高中(中职)阶段获得“上 海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 | 不限 | -- | |||||||||||||
高中(中职)阶段负责或 参与研究性学习专题报 告获得公开交流或奖励 的考生区级及以上 | 不限 | -- | |||||||||||||
高中(中职)阶段获得发 明创造国家专利的 | 不限 | -- | |||||||||||||
高中(中职)阶段参加青 少年科学研究院组织的 研究项目并取得优秀小 研究员称号区级及以上 | 不限 | -- | |||||||||||||
高中(中职)阶段获得市 级学科竞赛(作文竞赛) 奖项三等及以上 | 不限 | -- | |||||||||||||
高中(中职)阶段参加科 技活动获奖区级及以上 | 不限 | -- | |||||||||||||
高中(中职)阶段获得各 类比赛奖项者(含团体奖 项)区级及以上 | 不限 | -- | |||||||||||||
高中(中职)阶段获得行 业(协会/学会/职教集 团) 颁发的比赛奖项者 (含团队奖项)三等及以 上 | 不限 | -- | |||||||||||||
高中(中职)阶段获得创 业能力专项职业能力证 书 | 不限 | -- | |||||||||||||
国家级运动员三级及以 上 | 不限 | -- | |||||||||||||
高中(中职)阶段参加国 防、民防相关项目获奖者 区级及以上 | 不限 | -- | |||||||||||||
高中(中职)阶段参加志 愿服务(公益劳动)获得 表彰区级及以上 | 不限 | -- | |||||||||||||
“ 未来杯 ”上海市高中 (中职)阶段学生微电影 大赛获奖者 | 艺术类专业 | ||||||||||||||
上海市艺术单项获奖者 或具备艺术类等级考试 证书者 | 艺术类专业 | ||||||||||||||
未列入上述范围的其他证书,考生可自行提交证明材料,由我校进行综合评审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 应届毕业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计分方法: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 门科目), 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折算办法:每门 | ||||||||||||||
科目合格 100 分,不合格 50 分,总分值 700 分。 (2)一般专业参加统一命题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其测 试办法:文化基础 150 分、职业与心智 90 分、专业通 识基础 60 分,总分值 300 分。 (3)艺术类专业校考为色彩,分值 300 分。 2.录取依据:录取依据的总分由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 性考试成绩(7 门科目)的折算分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 校考成绩直接合成。录取时,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据合 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职业 技能测试成绩、统一入学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1)一般专业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中 的文化基础、职业与心智、专业通识基础模块成绩,并 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按招生计划从高 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校考成绩、7 门学 业水平考试折算总成绩,并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 评价信息,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征求志愿录取规则同上。 (二)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 语 3 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 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计分方法: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 水平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的合格性考 试成绩,每门满分 50 分,共计 150 分,以市教育考试 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 ”计 50 分,“不合 格 ”但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学校补考成绩提供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8 日之前)“合格 ”计 45 分,“不合格 ”且 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仍“不合格 ”或未参加补考计 25 分。 职业技能测试:一般专业为统一命题的素质技能测试, 满分 100 分;艺术类专业为色彩,满分为 100 分。 2.录取依据: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和职业技能测试或校考成绩直接合成。录取时,按分数 | |||||||||||||||
优先原则,依据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总分相 同,依次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统一入学测试成绩择 优录取。 (1)一般专业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职业技能测试、英语、 语文、数学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的折算成绩排序(A 折 50 分,B 折 40 分,C 折 30 分,D 折 20 分,E 折 10 分, 无等级考成绩视为 0 分),并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 信息等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如合成总分相同依次比较校考成绩、 职业技能测试、英语、语文、数学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 的折算成绩排序(A 折 50 分,B 折 40 分,C 折 30 分,D 折 20 分,E 折 10 分,无等级考成绩视为 0 分),并参考 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等按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征求志愿录取规则同上。 (三)对高中往届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 试成绩不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 职校和技校)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 程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 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 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 录取。 1.计分方法: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入学测试成 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直接合成。统一入学测试成绩满 分 150 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 100 分。 2.录取依据:录取时,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据合成总分 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职业技能测 试成绩、统一入学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3.征求志愿录取规则同上。 (四)退役士兵考生的考试录取办法,按照市教委、市 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的文件(另发)规定执行。 (五)所有类别一般专业与艺术类专业不得兼报。缺考 者不予录取。 (六)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 剂的考生,可将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 | |||||||||||||||
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关务与外贸服务、现代物流管理、集装箱运输管理、电 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酒店管理与数 字化运营、机电一体化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工业机 器人技术、智能医疗装备技术、应用英语(国际导游方 向)、应用韩语(国际导游方向)、艺术设计专业 18000 元/生/年 收费依据【沪教委民(2015)4 号】 (收费标准由民办 院校自主确定) | |||||||||||||
住宿费标准 | 2500 元/生/年【沪教委民(2015)4 号】 (收费标准由 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 ||||||||||||||
报名考试费 用 | 报名费:14 元/人 考试费:一般专业校测科目 26 元/科,艺术类专业校测 科目 50 元/科。 | ||||||||||||||
十四、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 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 ”申请入 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 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 学院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 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 监督。 举报电话:021-68791220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http://www.shmy.edu.cn 招生处(办)官网:http://zs.shmy.edu.cn 咨询电话:021-68796666、58966900(传真) | ||||||||||||||
十七、其他须知 | ( 一)发放准考证 报考我校笔试和面试未通过的考生请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 9:00 至 15:00 凭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浦 东新区唐陆路 3928 号)教学楼 111 招生就业办公室领 取准考证。 ( 二)档案管理 | ||||||||||||||
新生纸质档案正式开学时由考生提供。 (三)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 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 〔2022〕37 号)规定,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 的考生不得参加文件规定的其他考试;未通过专科层次 依法自主招生录取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参加文件 规定的其他考试。 (四)本章程由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 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