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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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 ||||||||||||
二、就读校址 | 本部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500号,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本 部校区。 | |||||||||||
三、招生层次 □ 高职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 |||||||||||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 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 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上海旅 游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办是我校招生工作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23年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计划总数为350人,各 专业和计划数为: | |||||||||||
招生专业 | 普通高中 学业水平 合格性考 试成绩齐 全的高中 应届毕业 生 | 中等职业教育公共 基础课程语文、数 学、英语 3 门科目合 格性考试成绩齐全 的中等职业学校(含 中专、职校和技校) 应届毕业生 | 新疆 内职 班 | |||||||||
应用韩语 | 12 | |||||||||||
旅游英语 | 18 | |||||||||||
空中乘务 | 8 | 12 | ||||||||||
电子商务 | 8 | |||||||||||
定制旅行管理与服务 | 10 | |||||||||||
休闲服务与管理 | 7 | 10 | ||||||||||
西式烹饪工艺 | 10 | 15 | ||||||||||
中西面点工艺 | 10 | 12 | ||||||||||
葡萄酒文化与营销 | 8 | |||||||||||
餐饮智能管理 | 16 | 6 |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 运营(中加合作) | 40 |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 运营 | 40 | 70 | 20 |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18 | |||||||||||
小计 | 205 | 125 | 20 | |||||||||
注:报考空中乘务专业需提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面试并进行体检。专业 面试合格、体检合格方可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备取生名单详见学校招 生网站 http://lzzs.sitsh.edu.cn/ 首页“ 通知公告”。 | ||||||||||||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 |||||||||||
九、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 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号)和《上海市教育 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 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2〕21号)中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3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其中,报考我校西式烹饪工艺、中西面点工艺、酒店管理与数字化 运营、餐饮智能管理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的应 届毕业生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考西式烹饪工艺专业的考生在读中等职业学校专业为西餐 烹饪(专业代码:740202)或中西面点(专业代码:740203)或 中餐烹饪(专业代码:740201)及食品安全与检测技术(专业代 码:690104)等相关专业且获下列证书之一者,可获参加测试资 格: | |||||||||||
证书名称 | 颁证机构 | |||||||||||
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
上海市技术能手称号 |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优胜奖(含) 以上(个人奖项)(中、西式烹调、面点相关 赛项)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
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选拔赛获优胜奖(含) 以上 (个人奖项)(中、西式烹调、面点相关赛项)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优胜奖(含) 以 上(个人奖项)(中、西式烹调、面点相关赛 项) | 教育部 | |||||||||||
世界技能大赛上海选拔赛优胜奖(含)以上(个 人奖项)(中、西式烹调、面点相关赛项) |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 关单位 | |||||||||||
上海市“星光计划 ”技能比赛三等奖(含) 以 上(个人或团体奖项)(西式烹调、西式点心 制作、 中式烹饪、 中式点心制作、烘焙赛项)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委发展基金 会、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 | |||||||||||
上海市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含) 以 上(个人奖项)(西式面点师) |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获得与专业相关的 1 张(含) 以上国家职业资 格四级证书(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 中式 烹调师或中式面点师)或其他与专业相关的餐 饮类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二)报考中西面点工艺专业的考生在读中等职业学校专业为中西 面点(专业代码:740203)或西餐烹饪(专业代码:740202)或 中餐烹饪(专业代码:740201)及食品安全与检测技术(专业代 | ||||||||||||
码:690104)等相关专业。 (三)报考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餐饮智能管理专业的考生在读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议为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专业代码: 740104)或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代码:740101)或会展服务与 管理(专业代码:740106)或邮轮乘务(专业代码:700304)或 茶艺与茶营销(专业代码:740105)及相关专业。 (四)报考我校其他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 的应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 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 执行。 | |||||||||||
十一、测试安排 | (一)考试时间:3月25日上午8:30 ,考试科目及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500号 (三)考试科目: 1.报考各专业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的 考试科目: (1)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中加合作)专业的考试科目:职业适 应性测试、英语综合能力(含听力)测试。 (2)其他专业的考试科目:职业适应性测试。 2. 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 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毕业生考试科目:所 有专业均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即素质技能测试)。 | |||||||||||
十二、录取规则 | ( 一)对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采用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校测科目成绩相结合的办法 录取。 1.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中加合作)专业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物理、化学、生物学/生命科学、信息技术/信息科技等7门科目,) 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折算办法:合格=100分/门, 不合格=50分/门。7门科目满分700分。 (2)校测科目 校测科目1: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内容包括文化基础(150分)、 职业与心智(90分)专业通识基础(6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满分300分。 | |||||||||||
校测科目2:英语综合能力测试,考核内容包括听力(30分)、 语法与词汇(20分)、阅读理解(30分)、写作(20分),考试 时间100分钟,满分100分。 (3)录取总分 录取总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分之和+校测 科目总分(校测科目总分=校测科目1×0.5+校测科目2× 1.5) (4)录取原则 ①校测科目1最低资格线为120分,校测科目2最低资格线为50分。 ②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测科目1和校测科目2考试,且成绩分别 达到两个科目的最低资格线,方可参加录取。 ③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同分,依次按校测科目1 总分以及校测科目1的文化基础、职业与心智、专业通识基础3个 模块成绩进行高低排序录取。 ④该专业只招收参加我校校测科目的考生。 2.其他专业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 理、化学、生物学/生命科学、信息技术/信息科技等7门科目),以 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折算办法:合格=100分/门, 不合格=50分/门。7门科目满分700分。 (2)校测科目1: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内容包括文化基础(150 分)、职业与心智(90分)、专业通识基础(60分),考试时间 100分钟,满分300分,我校最低资格线为120分。 (3)录取总分 录取总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分之和+校 测科目1总分。 (4)录取原则 ①校测科目1的最低资格线为120分。 ②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测科目1,且成绩达到该科目的单科最 低资格线,方可参加录取。 ③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同分,依次按照校测科目1、 校测科目1的文化基础、职业与心智、专业通识基础3个模块成绩高 低排序录取。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我校录取重要参考, 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④征求志愿录取原则同上述录取原则。 | ||||||||||||
( 二)对中等职业教育(含中专、职校和技校)的公共基础课程语 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毕业生,采用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校测科目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课语文、数 学、英语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门满分50分,共计150分,以 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50分,“不合格” 但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合格”计45分,“不合格”且参加学校组 织的补考仍“不合格”或未参加补考计25分。 2.校测科目 校测科目1:职业技能测试,即素质技能测试,考核内容包括法律道 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60分钟。 所有专业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测科目1考试。 3. 录取总分 录取总分=语文、数学、英语等3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校测科目1 总分。 4. 录取原则 (1)我校组织的校测科目1(职业技能测试)的最低资格线为40分。 (2)所有专业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且成绩达 到该科目的最低资格线,方可参加录取。 (3)我校按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同分,依次比 较校测科目1总分、校测科目1的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时事政治、 心智礼仪、团队管理、生涯规划6个模块成绩进行高低排序录取。 (4)征求志愿录取原则同上述录取原则。 (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 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要求,凡在世界技能 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 ”中获 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上海市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应届 毕业生,可申请保送入学资格。学校将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通过后,该考生保送入学。 (三)“ 免笔试,面试入学 ”情况说明:凡报考我校酒店管理与 数字化运营、餐饮智能管理、西式烹饪工艺、中西面点工艺专业 的中等职业教育(含中专、职校和技校)的考生,获得相关赛项等 级证书之一者,可获得“免笔试,面试入学 ”资格。 | ||||||||||||
项目名称 | 颁证机构 | |||||||||||
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
上海市技术能手称号 |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优胜奖 (含)以上(团队或个人相关赛项)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比赛(含) 三等奖以上获得者(团体或个人相关赛 项) | 教育部 | |||||||||||
上海市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 (含)以上 |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 | |||||||||||
上海市“星光计划 ”技能比赛中职组项 目二等奖(含)以上获得者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
世界技能大赛上海选拔赛二等奖(含) 以上获得者 |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及相关单位 | |||||||||||
1.所有参加“免笔试,面试入学 ”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 求办理申请手续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未按要求办理申请手续者, 不可参加“免笔试,面试入学”。具体申请办法及时间根据我校 2023年3月招生官网公布的通知要求(网址: http://lzzs.sitsh.edu.cn)。所有符合“免笔试,面试入学 ”条件的 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 2.“免笔试,面试入学 ”录取时,只在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中进 行录取,不进行调剂录取。未被录取者可正常参加考试,根据笔 试成绩参加后续录取。 3.“免笔试,面试入学”的考生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由技能展 示、综合素质评价两部分组成;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方具备录取 资格。 4.“免笔试,面试入学”的录取人数不超过专业计划数的50%。 (四)调剂规则:考生如愿意调剂,在满足报考专业条件的情况 下调剂至未录满专业。 | ||||||||||||
十 三、 收费 标准 | 报名费、考试 费 |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沪价行﹝2006﹞第005 号、沪财预联﹝2006﹞第1号) | ||||||||||
学 费标 准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中加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 (沪价费﹝2017﹞7号) 西式烹饪工艺、烹饪工艺与营养、中西面点工艺、定制旅行管理与服 务、空中乘务、葡萄酒文化与营销: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 | |||||||||||
﹝2000﹞第120号) 旅游英语、应用韩语、电子商务、餐饮智能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 : 每生 每 学 年5000 元(沪价 行 ﹝2000﹞第120号)。若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 。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沪价费 (﹝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 |||||||||||
十四、资助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 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 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综合 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 电话 | 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办监督。举 报电话:021-57126262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 话 | 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sitsh.edu.cn 学校招生网站:http://lzzs.sitsh.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1-57126299 、021-57122685 | |||||||||||
十七、其他须知 | 1.被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 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规定的其他考试;未被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参加符 合文件规定报名条件的其他考试。 2.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站( http://lzzs.sitsh.edu.cn)了解自主 招生最新信息。 3.本章程由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