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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大树 • 55 分钟前 • 0 次点击 • 专科自主招生考试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上海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总校区:上海市青浦区高泾路 588 号;
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龙水北路 999 号;
每学年根据学校实际教学安排,在总校区或徐汇校区就
读。
三、招生层次☑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院 校 名 称上海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证 书 种 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建设管理职业技术
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
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上海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
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上海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是我校招生工
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2023 年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和计划为:
专业名称招生计划
学业水平
成绩齐全
的应届高
中生
学业水平
成绩齐全
的应届三
校生
西藏
内职班
园林技术2262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2262
风景园林设计2262
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2262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2262
市政工程技术2262
市政管网智能检测与维护2262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2262
小计1620816
所有专业均为一般专业;各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各专业
招生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园林技术 ”、“风景园林
设计 ”专业色盲、色弱不宜报考;“建筑智能化工程技
术 ”专业色盲不宜报考。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
   考试语种的要求
所有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所有专业教学
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
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
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 年上海市部
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
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3 号)关于专科层次依法
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3 年专
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
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
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
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
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测试安排( 一)2023 年 3 月 18 日(星期六),对通过我校免笔
试条件审核并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缴纳报名及考试费用
的考生进行面试,具体事宜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
“面试方案 ”。
( 二)2023 年 3 月 25 日(星期六)上午 8:30,试点院
校测试统一开始(笔试)。
我校测试具体安排为:
考生类型测试科目测试时间、地点
学业水平成绩齐全
的应届高中生
职业适应性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地
点详见准考证
学业水平成绩齐全
的应届三校生
职业技能测试
西藏内职班统一入学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
十二、录取规则( 一)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
应届毕业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思想政治、历
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生命科学、信息技术/
信息科技 7 门科目),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
为准。折算办法:“合格 ”100 分,“不合格 ”50 分,
满分 700 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 300 分,包含三个模块:
模块一:文化基础(150 分);
模块二:职业与心智(90 分);
模块三:专业通识基础(60 分)。
3、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依据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
门科目)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相加总分,先按招生
计划的 110%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再对线上考生按专业
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
(2)征求志愿录取时,依据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合格性考试成绩(7 门科目)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
相加总分,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
取;
(3)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同分,则按照模块一(文
化基础)、模块二(职业与心智)、模块三(专业通识
基础)顺序依次、逐项比较单个模块职业适应性测试成
绩的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4)当线上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
的作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能调剂录取的予
以退档;
(5)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 二)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
语 3 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
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评价
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
绩,每门满分 50 分,共计 150 分,以上海市教育考试
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 ”计 50 分,“不
合格 ”但参加学籍所在学校组织的补考(补考成绩提供
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8 日之前)“合格 ”计 45 分,“不
合格 ”且参加学籍所在学校组织的补考仍“不合格 ”或
未参加补考计 25 分。
2、职业技能测试为统一命题的素质技能测试,满分 100
分,包含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
团队管理、信息科技 6 个方面的内容。
3、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依据考生的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
绩的相加总分,先按招生计划的 110%划定最低录取资格
线,再对线上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
行专业录取;
(2)征求志愿录取时,依据考生的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相加总分,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
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
(3)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同分,则按照法律道德、
时事政治、信息科技、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
顺序依次、逐项比较该项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高低进行
择优录取;
(4)当线上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
的作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能调剂录取的予
以退档;
(5)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三)对西藏内职班应届毕业生,采用统一入学测试成
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统一入学测试,满分 150 分,包含艺术人文、数学
基础、生活英语、科学常识 4 个方面的内容。
2、职业技能测试为统一命题的素质技能测试,满分 100
分,包含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
团队管理、信息科技 6 个方面的内容。
3、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依据考生的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
绩的相加总分,先按招生计划的 105%划定最低录取资格
线,再对线上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
行专业录取;
(2)征求志愿录取时,依据考生的统一入学测试成绩
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相加总分,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
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
(3)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同分,则比较统一入学测
试成绩的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4)当线上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
的作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能调剂录取的予
以退档;
(5)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四)对符合我校免笔试条件的考生,采用面试并参考
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办法进行综合录取:
1、院校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须同时满足项目名称、适合专业、颁证机构三个条
件),可申请“免笔试,面试入学 ”资格。
项目名称颁证机构适合专业
1.高中阶段(含中专、职
校、技校)获得上海市三好
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
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或两
次获得区(局)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
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上海市教委、团
市委、区教育
局、团区委
专业不限
2.高中阶段(含中专、职
校、技校)获得国家奖学金
或获得上海市一等奖学金
教育部、
上海市教委
3.应届三校生学业水平语、
数、英三门学科等级考成绩
2A1B(含)以上者
上海市教育考
试院
4.世界技能大赛上海选拔
赛优胜奖(含)以上获得者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局及相关
单位
专业对口
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
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
大赛等国家一类大赛三等
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团体
或个人)
教育部、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局
及相关单位
6.上海市“星光计划 ”中
职组项目三等奖(含)以上
获得者
上海市教委等
7.区、行业组织的职业技
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获
奖者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局及相关
单位
8.高中阶段男子篮球、足
球联赛市级比赛前八名
(含)、区级比赛前六名
(含)获得者;中职阶段男
子篮球、足球联赛市级比赛
前六名(含)、区级比赛前
四名(含)获得者
上海市教委、上
海市体育局、各
区教育局、各区
体育局
专业不限
9.高中阶段(含中专、职
校、技校)获得省市级以上
健美操比赛、啦啦操比赛三
等奖(含)或省市级以上协
会比赛第三名(含)以上
上海市教委、上
海市体育局、中
国蹦床与技巧
协会啦啦操分
会、国家体育总
局体操运动管
理中心、中国中
学生体育协会
10.高中阶段(含中专、职
校、技校)获得上海市市级
以上舞蹈大赛三等奖(含)
以上者或中国舞十级证书
获得者
上海市教委、中
国舞蹈家协会、
上海舞蹈家协
会、北京舞蹈学
11.中国国际“互联网+ ”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
总决赛职教赛道铜奖(含)
以上者、中国“互联网+ ”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教
赛道(上海赛区)金奖
教育部、市教委
12.“挑战杯 ”全国职业学
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三等
奖(含)以上者、“挑战杯 ”
上海市职业学校创新创效
创业大赛(中职组)一等奖、
“振兴杯 ”全国青年职业技
能大赛(学生组)创新创效
竞赛三等奖(含)以上者、
“振兴杯 ”上海市青年职业
技能大赛(学生组)创新创
效竞赛一等奖
团中央、团市
委、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
2、 申请“免笔试,面试入学 ”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
向我校提交申请材料(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相关
通告),过时不予受理。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免笔试申
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网上公布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
3、所有通过免笔试条件审核的考生均须参加面试并进
行综合录取:免笔试面试成绩的合成总分=面试成绩+综
合素质评价信息成绩。
(1)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占 90%(满
分 180 分);
(2)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成绩占 10%(满分 20 分)。综
合素质评价信息中全国一类大赛获奖者得 20 分,市级
一类获奖者得 10 分,区、行业组织的大赛获奖者得 5
分(分值不累加,按最高分值计入)。综合素质评价信
息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提供的为准;
(3)对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
录取原则,依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
取,但各专业录取人数最多不超过其招生计划数的 50%
(小数按去尾原则取整)。参加免笔试的学生面试的成
绩合成总分合格分数线为 120 分,低于 120 分的学生不
能按照面试(免笔试)规则进行录取,未被录取者可参
加后续的笔试。
十三、收费标准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 7500 元(沪价行〔2000〕120 号)(如有政
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住宿费标准总校区:每生每学年 1200 元
徐汇校区:每生每学年 760 元
(沪价费〔2003〕56 号)
报名考试费
标      准
报名费 14 元/人,考试费 26 元/科。(沪财费〔2006〕
5 号、沪财预联〔2006〕1 号)
十四、资助政策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我校
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 ”申请入学,
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
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
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
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部
监督。
举报电话:021-5988906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学校官网:www.shfdcxx.com
招生信息网:www.shfdcxx.com/zs
招生办微信公众号:JGZY 招生办
咨询电话:021-64572540、021-59889077
十七、其他须知1、被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
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
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 号)规定的
其他考试;未被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
参加符合文件规定报名条件的其他考试。
2、考生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后,须根据市教育考试院规
定时间,在“上海招考热线 ”(www.shmeea.edu.cn)
完成网上缴费,否则将不具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
试(含笔试、面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3、院校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下载准考证
(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相关通告),并根据准考
证上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来校参加相关科目的测试。
4、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提供虚
假信息和虚假材料的考生,以及不符合其它入学条件的
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5、因不可抗力因素,本章程如有更改,以我校招生信
息网公布为准。
6、本章程由上海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
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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