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桥学院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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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名称 | 上海建桥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 1111 号 | ||||||
三、招生层次 | ■ 高职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 院 校 名 称 | 上海建桥学院 | |||||
证 书 种 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建桥学院的专科毕 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建桥学院是营利性民办高校,全称为上海建桥学院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建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 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建 桥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 机构,负责学校自主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建桥学院招 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23 年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和计划为: | ||||||
专业 | 招生计划 | ||||||
学业水平成绩齐 全的应届高中生 | 学业水平成绩齐 全的应届三校生 | 退役士兵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双语班) | 12 | 27 | 1 | ||||
空中乘务 | 10 | 20 | |||||
护理 | 12 | 30 | 1 | ||||
商务日语 | 11 | 23 | |||||
旅游管理 | 10 | 23 | |||||
合计 | 55 | 123 | 2 | ||||
无男女比例限制。 | |||||||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 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计算机应用技术(双语 班)、商务日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日语,其他专业教 学语种为英语。 | ||||||
九、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 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2〕37 | ||||||
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 年上海市部 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 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3 号)关于专科层次依法 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 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 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 行。 | ||||||
十一、测试安排 | 3 月 25 日(星期六)上午 8:30,试点院校测试统一开 始。具体考场及时间安排,详见考生准考证。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 中应届毕业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 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 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 门科 目)使用志愿填报前取得的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 的考试成绩为准。录取时,根据各学科高中学业水平考 试成绩,统一折成对应的分数其中“合格 ”计 100 分, “不合格 ”计 50 分。满分为 700 分。 ( 二)学校 3 月 25 日组织各专业校测。 校测内容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内容含:文化基 础(150 分)、职业与心智(90 分)、专业通识基础(60 分);考试时间为 100 分钟,满分 300 分。 (三)录取办法:以 7 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加 校测科目成绩的总分为依据,满分为 1000 分;原则上 按招生计划数划定学校的最低录取资格线,学校不降低 依法自主招生录取标准。各专业录取时,对第一专业志 愿,按志愿优先原则排序录取,从第二专业志愿开始, 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四)同分时,依次比较文化基础成绩、职业与心 智成绩、专业通识基础成绩。 二、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 英语 3 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 | ||||||
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 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 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 每门满分 50 分,共计 150 分。每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且必须全部 “合格 ”,其中“合格 ”计 50 分,“不合格 ”但参加 学校组织的补考“合格 ”计 45 分。 职业技能测试为素质技能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成绩 满分为 100 分。 录取时,以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加素质技能测试成绩 的总分为依据,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划定学校的最低录 取资格线,学校不降低依法自主招生录取标准。各专业 录取时,对第一专业志愿,按志愿优先原则排序录取, 从第二专业志愿开始,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同分 时,优先录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职业技能测试成 绩再同分时,依次比较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 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成绩。各专业录取时, 对第一专业志愿,按志愿优先原则排序录取,从第二专 业志愿开始,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三、退役士兵考生的考试录取办法,按照市教委、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的文件(另发)规定执行。 四、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资格线但未被所填报的专 业志愿录取、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 取;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退档。 五 、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 世界技能大赛 (World Skills Competition) ”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 表队选手且符合上海市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可 保送至我校相应高职专业。具体保送要求按《教育部办 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 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 号文件)执行。 六、其他录取办法的相关说明 | |||||||
( 一) 所有高中生必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所 有三校生必须参加素质技能测试。 (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面试资格: | |||||||
序号 | 条件 | 专业 | |||||
1 | 在高中阶段(青年组)获得拳击国家二 级运动员等级证书 | 专业 不限 | |||||
2 | 在市级拳击(青年组)比赛中获得前三 名的运动员,每组人数必须满 6 人;不 足 6 人组别必须是冠军运动员。 | ||||||
3 | 在高中阶段获得篮球国家二级运动员 证书 | ||||||
4 | 在市级篮球比赛中获得第二名及以上 名次的主力队员 | ||||||
5 | 在市级以上击剑比赛中获得个人前十 六名或团体前八名 | ||||||
6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常规赛 三等奖(含)以上获得者(团体或个人) | ||||||
7 | 上海市“星光计划 ”中职组项目三等奖 (含)以上获得者 | ||||||
8 | 男生可直接申请面试资格 | 护理 | |||||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学校专业面试,录取时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参考校测成绩及综合素质评 | |||||||
价信息进行录取,经面试录取数不超过各类别计划数的 30%。面试未录取的考生须与其他考生一起按录取规则 一、二条进行录取。 面试时间:3 月 25 日 13:00-17:00, 申请面试考 生到我校参加面试。面试方案详见学校招生网。 五、信息确认、准考证下载及面试申请办法详见 我校招生网公告(https://zsb.gench.edu.cn)。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专科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 20000 元(沪教委民 〔2015〕4 号文件) (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 |||||
住宿费标准 | 一般校舍 4800 元/年(沪教委民﹝2015﹞4 号文件)(收 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智能楼宇校舍 7800 元/年(沪教委民﹝2015﹞4 号文件) (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 ||||||
报名考务费 标 准 | 报名费 14 元/人、考试费 26 元/科(沪价费〔2002〕8 号)、沪财预〔2002〕8 号) | ||||||
十四、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 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 ”申请入学, 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 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 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清 云奖学金、卓越奖学金、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 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 难而辍学。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 监督。 举报电话:021-58137877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http://www.gench.edu.cn 招生处(办)官网:http://zsb.gen ch.edu.cn 咨询电话:021-58137880、68130020 | ||||||
十七、其他须知 | 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 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 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 号)规定的其 他考试;未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且符合报名 条件的考生,可参加文件规定的其他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