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嘉定区嘉行公路 851 号 | |||||||||||||
三、招生层次 ■ 高职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高等专科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 院 校 名 称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证 书 种 类 的专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招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 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 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监察处是我校招 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23 年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和计划为:104 | ||||||||||||
专业 | 招生计划 | ||||||||||||
具有中等职 业教育的公 共基础课程 语文、数学、 英语三门科 目合格性考 试成绩的中 等职业学校 (含中专、职 校和技校)应 届毕业生 | 新疆内 职班 | 西藏内 职班 | 退役 士兵 | ||||||||||
游戏艺术设计 | 4 | ||||||||||||
动漫设计 | 4 | ||||||||||||
艺术设计 | 4 | 18 | 6 |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4 | ||||||||||||
广告艺术设计 | 5 | ||||||||||||
展示艺术设计 | 4 | ||||||||||||
视觉传达设计 | 3 | ||||||||||||
环境艺术设计 | 3 | 2 | |||||||||||
室内艺术设计 | 4 | ||||||||||||
公共艺术设计 | 3 | ||||||||||||
首饰设计与工艺 | 3 | ||||||||||||
工艺美术品设计 | 6 | ||||||||||||
陶瓷设计与工艺 | 6 | ||||||||||||
雕刻艺术设计 | 6 | ||||||||||||
玉器设计与工艺 | 5 | ||||||||||||
产品艺术设计 | 4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 | ||||||||||||
皮具艺术设计 | 3 | ||||||||||||
摄影与摄像艺术 | 3 | ||||||||||||
小计 | 78 | 18 | 6 | 2 | |||||||||
无男女比例限制,所有专业色盲不宜。 | |||||||||||||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 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 ||||||||||||
九、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 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 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 年上海市部 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 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3 号)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 主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 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的中等 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新疆内 职班应届毕业生、西藏内职班应届毕业生,可报考我校 2023 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 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 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 行。 | ||||||||||||
十一、测试安排 | 1.对通过本校免笔试条件审核并按规定时间在网上足 额缴纳报名及考试费的考生进行面试,具体事宜详见学 校官网发布的“免笔试面试实施方案 ”。 2.根据市教委规定,试点院校于 2023 年 3 月 25 日(星 期六)上午 8:30,试点院校测试统一开始。具体测试科 目时间如下: | ||||||||||||
考生类型 | 测试科目及时间 | 测试地点 | |||||||||||
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 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 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 试成绩的中等职业学校 (含中专、职校和技校) 应届毕业生 | 色彩一 3 月 25 日 8: 30—11:30 素描一 3 月25 日 13: 00—16:00 | 嘉行公路 851 号 | |||||||||||
新疆内职班 西藏内职班 | 入学测试 3 月 25 日 8:30—10:00 色彩二 3 月25 日 10: 30—13:00 素描二 3 月25 日 14: 00—16:30 | ||||||||||||
十二、录取规则 | 1.对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 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的应届三校生,采用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 录取。 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 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 每门满分 50 分,共计 150 分。每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 ” 计 50 分,“不合格 ”但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合格 ”计 45 分,“不合格 ”且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仍“不合格 ” 或未参加补考计 25 分。 职业技能测试为校考,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 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素描一、色彩一)。校 考成绩满分为 100 分(素描一、色彩一满分分别为 100 分,各按 50%计入校考成绩),校考成绩不得低于 60 分。没有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的考生不予录取。 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校考成 绩合成。合成总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校考成绩(素描 一成绩×50%+色彩一成绩×50%)。 以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 100%招生计划划定最 低录取资格线。录取资格线上的考生根据合成总分从高 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参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考生 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专业技能学习成果记录及 | ||||||||||||
其他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等择优录取。合成总分相同则依 次比较素描一、色彩一、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 (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 平等级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 考生,可将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 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2.对新疆内职班应届毕业生、西藏内职班应届毕业 生,采用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 的办法录取。 统一入学测试包括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生活英语、 科学常识 4 个方面的内容,满分 150 分,考试时间 90 分钟。 职业技能测试为校考,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 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素描二、色彩二)。校 考成绩满分为 100 分(素描二、色彩二满分分别为 100 分,各按 50%计入校考成绩),校考成绩不得低于 60 分。没有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的考生不予录取。 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入学测试成绩和校考成 绩合成。合成总分=统一入学测试成绩+校考成绩(素描 二成绩×50%+色彩二成绩×50%)。 以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 100%招生计划划定最 低录取资格线。录取资格线上的考生根据合成总分从高 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参考考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学 生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专业技能学习成果记录及 其他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等择优录取。合成总分相同则依 次比较素描二、色彩二、入学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3.退役士兵考生的考试录取办法,按照市教委、市 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的文件(另发)规定执行。 4.对符合本校免笔试条件的考生,采用面试并与综 合素质评价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获奖项目与招生专业相关。 在此基础上,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免笔试,经由 | |||||||||||||
面试选拔合格入学。 | |||||||||||||
免笔试项目 | 颁证机构 |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 职组个人一、二等奖获得者 | 教育部 | ||||||||||||
上海市“星光计划 ”技能比 赛个人一等奖获得者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 海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保障局、上海市教 育发展基金 | ||||||||||||
符合免笔试条件的考生须于填报志愿后在规定时 间内提交免笔试申请材料(详见学校官网发布的相关通 告),过时不予受理。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免笔试申请 材料进行审核,并网上公布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 对通过免笔试条件审核的考生进行面试并进行综 合录取,面试内容由我校根据专业特点确定,同时参考 上海市中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综合评定,给予 考生相应的得分。面试总分为 200 分(其中综合素质评 价 20 分,详见我校 2023 年免笔试面试实施方案,面试 总分不得低于 120 分)。 以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 100%招生计划划定最 低录取资格线,录取资格线上的考生根据面试总分从高 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不进行调剂。面试 录取比例不超过此次自主招生各招生类型计划数的 10%。每个专业录取人数最多不超过其招生计划数的 50% (小数按去尾原则取整),未被录取者可参加后续的笔 试。 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 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 号)要求, 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 世界技能大赛( World Skills Competition )”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 手,符合上海市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申 请保送入学资格,学校将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 织相关综合考核。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10000 元/学年(沪价行(2000)120 号、沪教委财(2000) 27 号)(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 |||||||||||
住宿费标准 | 1200 元/学年(沪价费[2003]56 号、沪财预[2003]93 号)(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 ||||||||||||
报名、考试 费 | 报名费 14 元/人、考试费 26 元/门、艺术类专业考试费 50 元/门(沪价费[2006]5 号) | ||||||||||||
十四、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 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 ”申请入学, 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 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 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 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69977845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www.sada.edu.cn 招生官网:zs.sada.edu.cn 咨询电话:021-64398515 | ||||||||||||
十七、其他须知 | (一)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 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其他考试;未通过专 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参 加文件规定的其他考试。 (二)本章程如有更改,以学校官网公布为准。 (三)本章程由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 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