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 ||||||
二、就读校址 | 松江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 333 号。 虹口校区地址为上海市虹口区逸仙路 88 号。国际商务(旅 游及商务管理)(中瑞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 为虹口校区。 长宁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350 号。 | ||||||
三、招生层次 | ■ 高职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高等专科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 历证书的院 校名称及证 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的专科 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 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上海工程技 术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 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23 年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和计划为: | ||||||
专业 | 招生计划 | ||||||
普通高中学 业水平合格 性考试成绩 齐全的高中 应届毕业生 | 中等职业教育的 公共基础课程语 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合格性考 试成绩齐全的中 等职业学校(含中 专、职校和技校) 应届毕业生 | 退役军人 | |||||
国际商务(旅游及商务 管理)(中瑞合作办学) | 60 | 7 | 3 | ||||
合 计 | 60 | 7 | 3 | ||||
上述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 |||||||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 ||||||
九、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 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 号)和《上 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 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 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 委学〔2023〕3 号)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 定,方可报考我校 2023 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 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 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
十一、测试安排 | ( 一)职业适应性测试 时间:2023 年 3 月 25 日(星期六),具体时间详见准 考证 考试科目: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 要求: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测试 地点:长宁区仙霞路 350 号 内容:测试大纲详见学校网站 ( 二)职业技能测试 时间:2023 年 3 月 25 日(星期六),具体时间详见准 考证 考试科目:素质技能测试(笔试) 要求: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测试 地点:长宁区仙霞路 350 号 内容:测试大纲详见学校网站 | ||||||
十二、录取规则 | ( 一)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 届毕业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职业 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 门科目)以 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录取时,根据各学科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统一折成对应的分数:合格=100 分、不合格=50 分。 2、考生必须参加联合命题“职业适应性测试 ”,满分 | ||||||
300 分。 3、根据七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思想政治、历史、 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生命科学、信息技术/信息科 技)、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合成相应录取总分,录取时, 根据招生计划,依据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总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七门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成绩折算总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 1000 分) 4、同分情况下,依次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职业适 应性测试中的文化基础成绩、职业与心智成绩、专业通识 基础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同时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 质评价信息。 ( 二)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 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 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 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 门满分 50 分,共计 150 分,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 绩为准,其中“合格 ”计 50 分,“不合格 ”但参加学校组 织的补考(补考成绩提供时间为 2 月 28 日之前)“合格 ” 计 45 分,“不合格 ”且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仍“不合格 ” 或未参加补考计 25 分。 2、考生必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即联合命题“ 素质技 能测试 ”,满分 100 分。 3、作为录取依据的录取总分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 业技能测试成绩直接合成,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依据 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总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 分 250 分)。 4、同分情况下,依次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中的时事政 治、团队管理、心智礼仪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同时参考 中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三)退役军人的考试录取办法,按照市教委、市退役军 | |||||||
人事务局制定的文件(另发)规定执行。 (四)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 ”中有获 奖的考生,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 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 号)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 |||||||
十三、收费标 准 | 报 考 费 | 报名费 14 元/人,考试费 26 元/科。沪价费〔2006〕005 号、沪财预联〔2006〕1 号。 | |||||
学费标准 | 22500 元/年(沪价费〔2015〕7 号) (沪价行〔2015〕7 号)(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 ||||||
住宿费标 准 | 1200 元/年(沪教委财〔2012〕118 号、沪价费〔2003〕56 号、沪财预〔2003〕93 号) | ||||||
十四、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 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 ”申请入学,入学 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 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 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生综合奖 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 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 话 | 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专员 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67791256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www.sues.edu.cn 招生处(办)官网:zsb.sues.edu.cn 咨询电话:021-62750183 | ||||||
十七、其他须知 | ( 一)考试准考证下载 考试准考证由考生本人自行网上下载,具体时间及网 址详见我校本专科招生网。 ( 二)其他 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 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2〕37 号)规定的其 他考试;未被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参加 符合文件规定报名条件的其他考试。 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