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奉贤校区地址 :南亭公路 2080 号;杨浦校区地址 :军工路 2360 号;国科路校区地址:国科路 75 号;数字建造学院、市政与生态工程学院、城市运营管理学院就读校区为杨浦校区;建 筑与环境艺术学院、人工智能应用学院、健康与社会关怀学院、食品与旅游学院、工商管 理学院就读校区为奉贤校区;就读校区如有调整以学校官网最新通知为准。 | |||||||||||||||
三、招生层次 | 高职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 学历证书 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 种类 | 校称 院名 |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 ||||||||||||||
书类 证种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 机构 |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 工作;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本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 生日常工作;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监督小组是本校招生工作监督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 明 | 2023 年本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计划 980 名,具体专业和计划见附件。 无男女比例限制;护理、医学检验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健康管理专业色盲、色弱不 招, 口吃、弱视不宜。 | |||||||||||||||
八、专业培养对入 学外语考试 语种的要求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 |||||||||||||||
九、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 教委学〔2022〕37 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 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 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 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3〕3 号)关于专科层次 依法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本校 2023 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 |||||||||||||||
十、身体健康 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 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
十一、测试 安排 | 1.根据市教委规定,于 2023 年 3 月 25 日(星期六)上午 8:30 统一测试,具体测试时间 地点见准考证。 2.各类别考生测试科目: | |||||||||||||||
往届高中生、学业水平成绩不全的 应届高中生;往届三校生、学业水 平成绩不全的应届三校生;本市内 地新疆、西藏中职班应届毕业生 普通考生 素 试 统一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 | ||||||||||||||||
3.所有报考本校的考生,如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 ||||||||||||||||
十二、录取 规则 | (一)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采用普 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考试科目及分值说明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 门科目)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 折算办法“合格 ”100 分,“不合格 ”50 分,满分 700 分。 (1)一般专业(不含综评试点班,下同) ①考试科目: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 300 分) ②合成总分=7 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 1000 分) ③报考健康管理(培养方向:医学美容)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参加提前校测,校 测成绩 60 分(含)以上者,方具备报考资格,具体以本校招生信息网和微信公众号公告为 准。 (2)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综评试点班) ①综合成绩=7 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7+校测成绩(满分 200 分) ②报考综评试点班的考生(7 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不低于 650 分)须在规 定时间参加校测,校测成绩(满分 100 分)含 3 个模块,具体以本校招生信息网和微信公 众号公告为准。校测成绩 60 分(含)以上者,方具备报考资格。确定报考资格时,坚持公 平、公开、公正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招生计划数 1:1 确定报考 资格,如成绩相同,依次比较校测成绩、模块一成绩、模块二成绩、模块三成绩。获得报 考资格并第一专业志愿报考者,方具备本专业录取资格,且无须参加笔试。考生入学后不 可申请转专业。 (3)艺术类专业 ①考试科目:素描测试(满分 300 分,素描测试为艺术类考生必考科目) ②合成总分=7 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素描测试成绩(满分 1000 分) 2.录取规则 (1)一般专业录取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根据该类别考生合成总分,按招 生计划数 1:1.15 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 ”(末位同分全进),其中考生 7 门学业水平合格 性考试折算成绩不低于 650 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不低于 120 分。线上考生以专业志愿 优先原则,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总 分成绩、模块一文化基础成绩、模块二职业与心智成绩、模块三通识基础成绩。此录取规 则同样适用于征求志愿。 (2)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根据该类别考生合成总分,按 招生计划数 1:1.15 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 ”(末位同分全进),其中考生 7 门学业水平合 格性考试折算成绩不低于 650 分,素描测试成绩不低于 180 分。线上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 原则,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素描测试成绩、素描模 块一成绩、素描模块二成绩、素描模块三成绩、素描模块四成绩、素描模块五成绩。此录 | |||||||||||||||
取规则同样适用于征求志愿,且只招收具有本校素描测试成绩的考生。 (3)一般专业和艺术类专业不可兼报。 (4)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可将其随机调剂至本校计划未满 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予以退档。 (二)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合格性考 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文化素 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考试科目及分值说明 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 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折算办法“合格 ”50 分,“补 考合格 ”45 分,“不合格 ”25 分,满分 150 分。 (1)一般专业(不含综评试点班,下同) ①考试科目:素质技能测试(满分 100 分) ②合成总分=3 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满分 250 分) ③报考健康管理(培养方向:医学美容)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参加提前校测,校 测成绩 60 分(含)以上者,方具备报考资格,具体以本校招生信息网和微信公众号公告为 准。 (2)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综评试点班) ①综合成绩=3 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2/3+校测成绩(满分 200 分) ②报考综评试点班的考生(3 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不低于 125 分)须在规 定时间参加校测,校测成绩(满分 100 分)含 3 个模块,具体以本校招生信息网和微信公 众号公告为准。校测成绩 60 分(含)以上者,方具备报考资格。确定报考资格时,坚持公 平、公开、公正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招生计划数 1:1 确定报考 资格,如成绩相同,依次比较校测成绩、模块一成绩、模块二成绩、模块三成绩。获得报 考资格并第一专业志愿报考者,方具备本专业录取资格,且无须参加笔试。考生入学后不 可申请转专业。 (3)艺术类专业 ①考试科目:素描测试(满分 100 分,素描测试为艺术类考生必考科目) ②合成总分=3 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素描测试成绩(满分 250 分) 2.录取规则 (1)一般专业录取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根据该类别考生合成总分,按招 生计划数 1:1.15 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 ”(末位同分全进),其中考生 3 门学业水平合格 性考试折算成绩不低于 125 分,素质技能测试成绩不低于 40 分。线上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 原则,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素质技能测试成绩、素 质技能测试科目中的法律道德、信息科技、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 6 个模块成绩。此录取规则同样适用于征求志愿。 (2)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根据该类别考生合成总分,按 招生计划数 1:1.15 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 ”(末位同分全进),其中考生 3 门学业水平合 格性考试折算成绩不低于 125 分,素描测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线上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原 则,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素描测试成绩、素描模块 一成绩、素描模块二成绩、素描模块三成绩、素描模块四成绩、素描模块五成绩。此录取 规则同样适用于征求志愿,且只招收具有本校素描测试成绩的考生。 (3)一般专业和艺术类专业不可兼报。 (4)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可将其随机调剂至本校计划未满 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予以退档。 (三)对高中往届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应 | ||||||||||||||||
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教育 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 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及本市内地新疆、西藏中职班应届毕业 生(名单由市教委锁定),采用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素质技能 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考试科目及分值说明 (1)考试科目:统一入学测试(满分 150 分),素质技能测试(满分 100 分) (2)合成总分=统一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满分 250) 2. 录取规则 录取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根据该类别考生合成总分(合成总分不低于 100 分),按招生计划数 1:1.15 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 ”(末位同分全进)。线上考生以专业 志愿优先原则,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统一入学测试 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科目中的法律道德、信息科技、时事政治、心智 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 6 个模块成绩。此录取规则同样适用于征求志愿。 (四)退役军人考生的考试录取办法,按照市教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 的文件(另发)规定执行。 (五)“免笔试,面试入学”情况说明 1.报考本校的考生,符合以下十二项条件之一者(须同时满足项目名称、适合专业、 颁证机构),且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7 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不低于 650 分,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应届三校生 3 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不低于 125 分,方 可获得“免笔试,面试入学 ”资格。通过“免笔试,面试入学 ”的录取人数不超过各类别 专业计划数的 50%。 | ||||||||||||||||
项目名称 | 适合专业 | 颁证机构 | ||||||||||||||
1.世界技能大赛上海选拔赛优胜奖(含) 以上者 | 专业对口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相关 单位 | ||||||||||||||
2.高中(或三校)阶段获得上海市三好 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 秀团员或者两次获得区三好学生、优秀 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 专业不限 | 上海市教委、团市委、区教育 局、团区委 | ||||||||||||||
3.高中(或三校)阶段获得国家奖学金 | 教育部 | |||||||||||||||
4.高中(或三校)阶段获得上海市一等 奖学金(或三校阶段获得 2021-2022 学 年中等职业教育上海市奖学金) | 上海市教委 | |||||||||||||||
5.应届三校生学业水平等级考成绩 2A1B (含) 以上者 |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 |||||||||||||||
6.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常规赛 项三等奖(含) 以上者(团体或个人) | 专业对口 (比赛项目与 报考专业关联 性详见本校招 生信息网) | 教育部 | ||||||||||||||
7.上海市“星光计划 ”中职组项目三等 奖(含) 以上者 | 上海市教委等 | |||||||||||||||
8.高中阶段男子篮球联赛市级比赛前八 名(含)以上者、区级比赛前六名(含) 以上者 三校阶段男子篮球联赛市级比赛前六名 (含) 以上者、区级比赛前四名(含) | 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体育局、 各区教育局、各区体育局、上 海市篮球协会、中国龙狮运动 协会、全国中学生体育协会舞 龙舞狮分会、上海市龙狮协会 | |||||||||||||||
以上者 | 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体育局、 中国蹦床与技巧协会啦啦操 分会、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 管理中心、中国中学生体育协 会、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大联 | |||||||||||||||
9.高中(或三校)阶段获得省市级以上 龙狮赛事比赛前六名(含) 以上者 | ||||||||||||||||
10.高中(或三校)阶段获得省市级以上 舞蹈大赛、健美操比赛、啦啦操比赛三 等奖或省市级以上协会比赛前三名(含) 以上者 | ||||||||||||||||
赛组织委员会 | ||||||||||||||||
11.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 | ||||||||||||||||
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职教赛道铜奖(含) | 教育部、 | |||||||||||||||
以上者、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 业大赛职教赛道(上海赛区)金奖 | 上海市教委 | |||||||||||||||
12.“挑战杯 ”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 | ||||||||||||||||
创业大赛三等奖(含) 以上者、“挑战 杯 ”上海市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 | 专业不限 | |||||||||||||||
(中职组)一等奖、“振兴杯 ”全国青年 | 团中央、团市委、人力资源社 | |||||||||||||||
职业技能大赛(学生组)创新创效竞赛 三等奖(含) 以上者、“振兴杯 ”上海 市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学生组)创新创 效竞赛一等奖 | 会保障部 | |||||||||||||||
2.符合“免笔试,面试入学 ”条件的考生,须于 2023 年 3 月 14-15 日登录本校招生信 息网,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具体详见招生信息网或微信公众号公告,未在指定时间 内提交申请者,不予受理。 3.获得“免笔试,面试入学 ”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面试,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4.获得“免笔试,面试入学 ”资格的艺术类考生,除面试外,还须加试“现场美术测 试 ”(满分 100 分),美术测试成绩 60 分(含) 以上者,方具备录取资格。 5.获得第 8、9、10 项“免笔试,面试入学 ”资格的考生,除面试外,还须加试“现场 技能测试 ”(满分 100 分),技能测试成绩 60 分(含) 以上者,方具备录取资格。 6.“免笔试,面试入学 ”录取规则: “免笔试,面试入学 ”合成总分满分 200 分。 (1)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应届三校生合成总分为: 面试成绩(满分 200 分) ×0.9+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满分 20 分)。 (2)往届三校生、学业水平成绩不全的应届三校生、往届高中生、学业水平成绩不全 的应届高中生及本市内地新疆、西藏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合成总分为:面试成绩(满分 200 分)。 (3)各类别考生录取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以专业志愿优先,按合成总分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 120 分。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面试成 绩、面试模块一成绩、面试模块二成绩。如此阶段未被录取,考生可正常参加相关笔试测 试科目。 (六)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 知》(教学厅[2020]3 号)要求,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上海市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应届毕业 | ||||||||||||||||
生,可申请保送入学资格,学校将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相关综合考核。 | ||||||||||||||||
十三、 收费标 准 | 学费 标准 |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 7500 元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 10000 元(沪价行(2000)120 号) (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 ||||||||||||||
住宿费 标准 | 每生每学年 1200 元(沪价费(2003)56 号) (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 |||||||||||||||
报名考 试费标 准 | 报名费 14 元/人;考试费:艺术类专业测试科目为 50 元/科、其他科目 26 元/科 (沪价费〔2006〕005 号、沪财预联〔2006〕1 号) | |||||||||||||||
十四、资助 政策 | 本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 色通道 ”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本校承诺:确 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五、监督机制及 举报电话 | 本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督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021-57401589 | |||||||||||||||
十六、网址及联系 电话 | 学校官网:www.succ.edu.cn 招生信息网:www.succ.edu.cn/zsxx/ 微信公众号:城建招生 咨询电话:021-56605436 | |||||||||||||||
十七、其他须知 | 1.参加 2023 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且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 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2〕37 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2.考生须于 3 月 10 日 9:00-21:00,3 月 11 日 9:00-15: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 ” (www.shmeea.edu.cn)进行 网上填报 志愿 , 并须于 3 月 16 日 9:00-20:00 , 3 月 17 日 9:00-15: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 ”进行网上缴费。 3.报考本校的考生,须于 3 月 23 日 12:00 起,登录本校官网下载准考证。 4.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提供虚假信息和虚假材料的考生, 以及 不符合其它入学条件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5.因特殊情况,本章程如有更改, 以学校官网最新公布为准。 6.本章程由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
附件: | ||||||||||||||||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2023 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及计划表 | ||||||||||||||||
序号 | 二级 学院 | 专业名称 | 学业水 平成绩 齐全的 应届三 校生 | 往届三 校生、 学业水 平成绩 不全的 应届三 校生 | 学业水 平成绩 齐全的 应届高 中生 | 往届高 中生、 学业水 平成绩 不全的 应届高 中生 | 退役军 人 | 本市内 地新疆 中职班 应届毕 业生 | 本市内 地西藏 中职班 应届毕 业生 | 备注 | ||||||
1 | 数字 建造 学院 | 工程测量技术 | 9 | 4 | ||||||||||||
2 | 工程造价 | 20 | 8 | |||||||||||||
3 | 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 | 9 | 4 | |||||||||||||
4 | 建筑工程技术 | 8 | 5 | |||||||||||||
5 | 建设工程管理 | 16 | 8 | |||||||||||||
6 | 智能建造技术 | 9 | 4 | |||||||||||||
7 | 城市 运营 管理 学院 |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 9 | 4 | ||||||||||||
8 | 现代物业管理 | 16 | 8 | |||||||||||||
9 | 智慧城市管理技术 | 9 | 4 | |||||||||||||
10 | 安全技术与管理 | 9 | 5 | |||||||||||||
11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技术 | 9 | 4 | |||||||||||||
12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16 | 9 | |||||||||||||
13 | 市政 与生 态工 程学 院 | 园林技术 | 16 | 8 | ||||||||||||
14 | 园林工程技术 | 16 | 8 | |||||||||||||
15 | 环境工程技术 | 16 | 8 | |||||||||||||
16 | 市政工程技术 | 16 | 8 | |||||||||||||
17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16 | 8 | |||||||||||||
18 | 建筑 | 建筑设计 | 9 | 5 | ||||||||||||
19 | 与环 境艺 术学 院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9 | 5 | ||||||||||||
20 | 古建筑工程技术 | 17 | 8 | |||||||||||||
21 | 文物修复与保护 | 17 | 8 | |||||||||||||
22 | 艺术设计 | 20 | 5 | 艺术类 | ||||||||||||
23 | 环境艺术设计 | 20 | 5 | 艺术类 | ||||||||||||
24 | 人工 智能 应用 学院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9 | 8 | ||||||||||||
25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9 | 8 | |||||||||||||
26 | 大数据技术 | 19 | 8 | |||||||||||||
27 | 智能控制技术 | 19 | 8 | |||||||||||||
28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19 | 8 | |||||||||||||
29 | 食品 与旅 游学 院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 营 | 24 | 10 | 2 | 2 | ||||||||||
30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20 | 8 | |||||||||||||
31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8 | 6 | |||||||||||||
32 | 健康 与社 会关 怀学 院 | 护理 | 12 | 8 | 20 | 4 | ||||||||||
33 | 医学检验技术 | 18 | 8 | |||||||||||||
34 | 健康管理 | 25 | 10 | 培养方向:医 学美容 | ||||||||||||
35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 管理 | 25 | 10 | 综评试点班 | ||||||||||||
36 | 社会工作 | 17 | 9 | |||||||||||||
37 | 工商 管理 学院 | 大数据与会计 | 18 | 9 | ||||||||||||
38 | 国际商务 | 16 | 2 | 8 | ||||||||||||
39 | 连锁经营与管理 | 18 | 8 | |||||||||||||
40 | 现代物流管理 | 18 | 8 | |||||||||||||
41 | 现代物流管理(铁路运 输) | 9 | 5 | |||||||||||||
42 | 人力资源管理 | 18 | 8 | |||||||||||||
合计 | 652 | 2 | 298 | 2 | 2 | 20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