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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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宝山区锦秋路 299 号 | |||||||||||||||
三、招生层次 | ■ 高职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高等专科学校 |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学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 ||||||||||||||
证书 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 构 | 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 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招生办 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招生监察委 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23 年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 26 个,招生计划数 546 人: 其中:高中生 74 名,三校生 470 名,退役士兵 2 名。 | |||||||||||||||
专业 代号 | 专业 | 学业成 绩齐全 的应届 高中生 | 学业成 绩齐全 的应届 三校生 | 历届高 中生、学 业成绩 不齐全 的应届 高中生 | 历届三 校生、学 业成绩 不齐全 的应届 三校生 | 退役士 兵 | 小计 | |||||||||
01 | 现代物流管理 (货代) | 3 | 22 | 2 | 27 | |||||||||||
02 | 国际金融 | 2 | 17 | 19 | ||||||||||||
03 | 大数据与会计 | 5 | 16 | 2 | 2 | 25 | ||||||||||
04 | 社会工作 | 3 | 25 | 2 | 30 | |||||||||||
05 | 跨境电子商务 | 3 | 15 | 18 | ||||||||||||
06 | 电子商务 | 15 | 15 | |||||||||||||
07 | 现代物业管理 | 3 | 19 | 2 | 1 | 25 | ||||||||||
08 | 旅游管理 | 18 | 2 | 20 | ||||||||||||
09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2 | 18 | 20 | ||||||||||||
10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3 | 23 | 2 | 28 | |||||||||||
11 | 应用英语(跨境商务营销) | 3 | 15 | 2 | 20 | |||||||||||
12 | 应用英语(少儿英语) | 3 | 19 | 2 | 24 | |||||||||||
13 | 应用法语(奢侈品管理) | 2 | 20 | 1 | 2 | 25 | ||||||||||
14 | 应用日语(商务与旅游) | 3 | 20 | 2 | 25 | |||||||||||
15 | 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应用技术) | 2 | 15 | 1 | 18 | |||||||||||
16 | 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设计与应用) | 3 | 18 | 2 | 2 | 25 | ||||||||||
17 | 数字媒体技术(虚拟现实 VR 设计) | 3 | 16 | 19 | ||||||||||||
18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12 | 3 | 15 | ||||||||||||
19 | 艺术设计(环境设计)(艺术类) | 2 | 8 | 10 | ||||||||||||
20 |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类) | 2 | 8 | 3 | 13 | |||||||||||
21 | 游戏艺术设计(艺术类) | 2 | 12 | 1 | 15 | |||||||||||
22 | 人物形象设计(艺术类) | 16 | 2 | 16 | ||||||||||||
23 | 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 (中日合作) (艺术类) | 2 | 15 | 17 | ||||||||||||
24 | 戏剧影视表演(艺术类) | 12 | 3 | 15 | ||||||||||||
25 | 钢琴调律(艺术类) | 3 | 16 | 1 | 20 | |||||||||||
26 | 护理 | 5 | 30 | 2 | 3 | 40 | ||||||||||
合计 | 59 | 440 | 15 | 30 | 2 | 546 | ||||||||||
注: 1、无男女比例限制。 2、艺术类和非艺术类不能兼报。 | ||||||||||||||||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 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应用日语、应用法语专业教学 外语语种为双语,分别是日语和英语、法语和英语。其它专业 入学后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 |||||||||||||||
九、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 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 号)和《上海市 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 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 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3 号)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 我校 2023 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 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 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 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
十一、测试安排 | ||||||||||||||||
专业 代号 | 专业 | 考试科目 | ||||||||||||||
学业成绩齐全的 | 历届三校生、历届高中生、 学业成绩不齐全的应届三 校生和应届高中生 | |||||||||||||||
应届三校 (三门齐全) | 应届高中生 (七门齐全) | |||||||||||||||
01 | 现代物流管理(货代) | 素质技能测试 | 职业适应性测 试 | 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 | ||||||||||||
02 | 国际金融 | 素质技能测试 | 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 | |||||||||||||
03 | 大数据与会计 | 素质技能测试 | 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 | |||||||||||||
04 | 社会工作 | 面试 | 入学测试+面试 | |||||||||||||
05 | 电子商务 | 素质技能测试 | 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 | |||||||||||||
06 | 跨境电子商务 | 素质技能测试 | 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 | |||||||||||||
07 | 现代物业管理 | 面试 | 入学测试+面试 | |||||||||||||
08 | 旅游管理 | 面试 | 入学测试+面试 | |||||||||||||
09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面试 | 入学测试+面试 | |||||||||||||
10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面试 | 入学测试+面试 | |||||||||||||
11 | 应用英语(跨境商务营销) | 素质技能测试 | 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 | |||||||||||||
12 | 应用英语(少儿英语) | 素质技能测试 | 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 | |||||||||||||
13 | 应用法语(奢侈品管理) | 面试 | 入学测试+面试 | |||||||||||||
14 | 应用日语(商务与旅游) | 素质技能测试 | 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 | |||||||||||||
15 | 计算机应用技术 (网络应用技术) | 素质技能测试 | 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 | |||||||||||||
16 | 计算机应用技术 (软件设计与应用) | 素质技能测试 | 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 | |||||||||||||
17 | 数字媒体技术 (虚拟现实 VR 设计) | 素质技能测试 | 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 | |||||||||||||
18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素质技能测试 | 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 | |||||||||||||
19 | 艺术设计(环境设计) | 素描 | 素描 | 入学测试+素描 | ||||||||||||
20 |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 | |||||||||||||||
21 | 游戏艺术设计 | |||||||||||||||
22 | 人物形象设计 | |||||||||||||||
23 | 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 (中日合作) | |||||||||||||||
24 | 戏剧影视表演 | 面试 | 面试 | 入学测试+面试 | ||||||||||||
25 | 钢琴调律 | 面试 | 面试 | 入学测试+面试 | ||||||||||||
26 | 护理 | 素质技能测试 | 职业适应性测 试 | 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 | ||||||||||||
根据教委规定 3 月 25 日统一开始考试, 具体详见本校官网“阳 光招生”;考试时间与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上内容。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学 | |||||||||||||||
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 成绩(或校测)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 门科目)使用志愿填 报前取得的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折算 办法为每门科目合格为 100 分,不合格为 50 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满分 300 分; 3、艺术类专业校测满分 400 分; 4、一般专业: 合成总分=7 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分+职业 适应性测试成绩,按学生第一专业志愿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 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中“文化基础” 模块、“职业与心智”模块择优录取。 5、艺术类专业: 合成总分=7 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分+专 业校测, 按学生第一专业志愿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情 况下,按专业校测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再同分依次比较职 业适应性测试中“文化基础”模块。 6、一专业报考人数如超专业招生数时,学校按从高到低择优录 取的规则在不超总计划前提下调整各专业间计划数, 满足考生 一专业录取。 7、缺考者不予录取。 8、征集志愿录取办法同上。 (二) 对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 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的应届三校生,采用文化职业测试成 绩与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或校测)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文化职业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课语 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 每门满分 50 分, 共计 150 分。每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 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 50 分, “不合格”但参加学 校组织的补考“合格”计 45 分, “不合格”且参加学校组织的 补考仍“不合格”或未参加补考计 25 分。 2、素质技能测试(统一命题)满分 100 分; 3、校测(面试)满分 100 分; 4、艺术专业校测(素描或专业面试)满分 100 分; 5、一般专业: 合成总分=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合分+素质技能 测试成绩(或面试成绩),按学生第一专业志愿总分从高到低 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或面试 成绩)、素质技能测试卷内“法律道德”模块的成绩从高到低 择优录取; 6、艺术类专业:合成总分=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折合分+专业校测, 按学生第一专业志愿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比 较专业校测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
7、一专业报考人数如超专业招生数时,学校按从高到低择优录 取的规则在不超总计划前提下调整各专业间计划数, 满足考生 一专业录取。 8、缺考者不予录取。 9、征集志愿录取办法同上。 (三)对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和中 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 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三校生;以及历届高中生和历届三校生采 用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素质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其中: 1、入学测试成绩满分 150 分; 2、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满分 100 分; 3、校测(面试)满分 100 分; 4、艺术专业校测(素描或专业面试)满分 100 分; 5、一般专业:合成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或 面试成绩) ,按学生第一专业志愿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 分情况下, 依次比较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或面试成绩)、入学 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艺术类专业:合成总分=入学测试成绩+专业校测×1.5,按 学生第一专业志愿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 依次 比较专业校测成绩、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一专业报考人数如超专业招生数时,学校按从高到低择优录 取的规则在不超总计划前提下调整各专业间计划数,满足考生 一专业录取。 8、缺考者不予录取。 9、征集志愿录取办法同上。 (四)退役士兵考生的考试录取办法, 按照市教委、市民政局 制定的文件(另发)规定执行。 (五) 以专业优先的录取办法单独划线的专业 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中日合作)、戏剧影视表演、钢琴调 律、应用法语、现代物业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酒店管 理与数字化运营、旅游管理专业:按专业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 根据各专业公布的计划数按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有以下证书或奖状者可申请“免笔试面试”政策 | ||||||||||||||||
项 目 | 报考第一专业志愿 | |||||||||||||||
“星光计划”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者(包括团体)三等 奖及以上 | 不限 | |||||||||||||||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 ”竞赛活动上海市复赛 二等奖及以上 | 不限 | |||||||||||||||
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者(包括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 不限 | |||||||||||||||
获得一张以上(含 1 张)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四级证 | 不限 | |||||||||||||||
书者。 | ||||||||||||||||
志愿服务(公益劳动)获得表彰者区或行业以上 | 不限 | |||||||||||||||
高中阶段(含中专、职校和技校) 获得校级(含校级) 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 干部称号者 | 不限 | |||||||||||||||
高中阶段(含中专、职校和技校)获得上海市三等以 上(含三等)奖学金者 | 不限 | |||||||||||||||
三校生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中有 1 门 A 或 2 门 B 或 3 门 C(含 C)以上者 | 不限 | |||||||||||||||
获得国家三级运动员以上(含三级)称号者 | 不限 | |||||||||||||||
高中(中职)阶段研究性学习专题报告、科技活动、 创造发明项目获区级(含)以上奖励或获得专利者 | 不限 | |||||||||||||||
应届高中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七门科目全部合格 者,以及根据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反映特别优秀者 | 不限 | |||||||||||||||
上海旅游职教集团的旅游职业技能大赛奖项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旅游管理、烹 饪工艺与营养 | |||||||||||||||
具有旅游行业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 的四级证书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旅游管理、烹 饪工艺与营养 | |||||||||||||||
具有“导游资格证书”者 | 旅游管理 | |||||||||||||||
全国计算机类职业技能考试合格证书(中级及以上)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
日本语能力测试三级以上(含三级) | 应用日语 | |||||||||||||||
雅思成绩获 4.5 分以上 | 应用英语、应用法语 应用法语 | |||||||||||||||
英语 BEC 初级证书 | ||||||||||||||||
英语初级口译证书 | ||||||||||||||||
澳大利亚 TAFE 2 级证书 | ||||||||||||||||
英语等级考试 PETS-2 级证书 | ||||||||||||||||
法语 TCF-A1 | ||||||||||||||||
持有母婴护理员、养老护理员、保育员、营养师、育 婴员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合格证 | 护理、社会工作 | |||||||||||||||
获跨境电子商务师证书(中国社科教育培训中心颁发) 或电子商务证书者(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 发) | 跨境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 理、应用英语(跨境商务营销)、现代 物业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 | |||||||||||||||
三校生(中职)毕业专业为美术类专业者 | 艺术设计、游戏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 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中日合作) | |||||||||||||||
获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电工、照明工证书者 | 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中日合作)、现代 物业管理、社区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 技术 | |||||||||||||||
获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绘画或书法证书者 | 艺术设计、游戏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 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中日合作) | |||||||||||||||
获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舞蹈证书者 | 戏剧影视表演专业 | |||||||||||||||
获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音乐或乐器证书者 | 戏剧影视表演专业、钢琴调律专业 | |||||||||||||||
1、备注: 持有以上证书或奖状申请“免笔试面试”考生需通过我校申请 办法提交相关材料,我校会通过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报告进 行核查; 如没有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报告的考生或证书(奖状) 不在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报告中体现的考生,须网上提交证书照 | ||||||||||||||||
片等相关材料, 不提交材料者视为放弃申请。 2、申请办法: 申请“免笔试面试”的考生请于 3 月 15 日 16:00 前,登录我 校官网(www.shbangde.com),进入“阳光招生”→“招生查询平 台”用姓名和身份证号进入系统, 点击“免笔试面试材料审核” 提交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学校会手机短信通知考生。 3、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提交并审核通过的相关证书,我校分国家级、省市级、 区或行业(集团) 级、校级四类等级给予赋分,多张证书者不 累加证书赋分取其中最高赋分列入录取总分里,考生“免笔试 面试”合成总分=面试成绩(满分 300 分)+证书或奖状赋分(最 高 30 分), 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详见我校免笔 试面试实施细则)。 4、录取比例: “免笔试面试”录取数比例不超过总计划数的 50%,未被“免 笔试面试”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自主招生统一考试录取。 | ||||||||||||||||
十三、收费 标准 | 学 费 标 准 |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 | 13800 元 | 【沪教委民(2015)4 号】 | ||||||||||||
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每学年 | 16000 元 | 【沪教委民(2015)4 号】 | ||||||||||||||
护理专业每生每学年 | 16000 元 | 【沪教委民(2015)4 号】 | ||||||||||||||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 | 16000 元 | 【沪教委民(2015)4 号】 | ||||||||||||||
戏剧影视表演专业每生每学年 18000 元 【沪教委民(2015)4 号】 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中日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 30000 元 【沪教委民 (2015)4 号】 根据【沪教委民(2015)4 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 ||||||||||||||||
住宿费 标 准 | 空调四人间每生每学年 2500 元 空调六人间每生每学年 2000 元 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 【沪教委民(2015)4 号】 【沪教委民(2015)4 号】 | ||||||||||||||
报名考 试 费 | 报名费 14 元/位,非艺术类专业考试费 26 元/科,艺术类专业考试费 50 元/科。沪价费〔2006〕5 号。 | |||||||||||||||
十四、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 入学后可按规 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 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 免(只针对退伍士兵)等。同时,学校还设立邦德奖学金、进 步奖学金和证书优胜奖。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 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 报电话 | 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56682066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 话 | 学校官网:www.shbangde.com 招生办官网: http://www.shbangde.com/zb2013/index.htm 咨询电话:021-56514754、66504946、56680657-8110 微信公众号: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微信小程序:邦德招办 QQ 咨询号: 154574840 | |||||||||||||||
十七、其他须知 | (一)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 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 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其他考试;未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录取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参加文件规定的其他考试。 (二) 打印准考证须知: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学 校 会 短 信 通 知 考 生 ) 登 录 我 校 官 网 (www.shbangde.com)“阳光招生”栏目中的“招生查询平台”, 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进入系统点击“下载准考证”。 (三) 周边交通: 地铁 7 号线南陈路站 1 号出口(下车 2 分钟到校); 702 路、 840 路、 528 路、 963 路在沪太路锦秋路下车; 828 路、宝山 25 路、 885 路、 767 路在锦秋路南陈路站下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