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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大树 • 2022-05-11 05:54 • 47 次点击 • 专科自主招生考试


  
2022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嘉定区嘉行公路 851 号
三、招生层次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院 校 名 称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证 书 种 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监察处是我校招
  
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2 年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和计划为:104
  
  
  
  
  
  
  
  
专业
招生计划
  
具有中等职 业教育的公 共基础课程 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 目合格性考  试成绩的中 等职业学校
  
(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
  
  
  
  
  
  
  
新疆内职班
  
  
  
  
  
  
  
西藏内职班
  
  
  
  
  
  
  
退役士兵
游戏艺术设计
4
动漫设计
4
艺术设计
4
20
4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4
广告艺术设计
5
展示艺术设计
4
视觉传达设计
3





  
  
环境艺术设计
3
2
室内艺术设计
4
公共艺术设计
3
首饰设计与工艺
3
工艺美术品设计
6
陶瓷设计与工艺
6
雕刻艺术设计
6
玉器设计与工艺
5
产品艺术设计
4
服装与服饰设计
4
皮具艺术设计
3
摄影与摄像艺术
3
小计
78
20
4
2
无男女比例限制,所有专业色盲不宜。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
  
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2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38  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 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2 号)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新疆内职班应届毕业生、西藏内职班应届毕业生,可报考我校
  
2022 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
  
行。
  
十一、测试安排
1.   对通过本校免笔试条件审核并按规定时间在网上足额缴纳报名及考试费的考生进行面试,具体事宜详见学校官网发布的“免笔试面试实施方案”。
  
2.    根据市教委规定,试点院校于 2022 年 3 月 26 日(星





  
  
期六)上午 8:30,试点院校测试统一开始。具体测试科
目时间如下:
考生类型
测试科目及时间
测试地点
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
色彩一 3 月 26 日 8: 30—11:30
  
素描一 3 月26 日13: 00—16:00
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
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
试成绩的中等职业学校
(含中专、职校和技校)
应届毕业生
嘉行公路
入学测试 3 月 26 日
851 号
8:30—10:00
新疆内职班
色彩二 3 月26 日10:
西藏内职班
30—13:00
素描二 3 月26 日14:
00—16:30
  
  
  
  
  
  
  
  
  
  
  
  
  
十二、录取规则
1.对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的应届三校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 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
  
每门满分 50 分,共计 150 分。每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 计 50 分,“不合格”但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合格”计
  
45 分,“不合格”且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仍“不合格”
  
或未参加补考计 25 分。
  
职业技能测试为校考,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素描一、色彩一)。校考成绩满分为  100 分(素描一、色彩一满分分别为 100
  
分,各按 50%计入校考成绩),校考成绩不得低于 60分。没有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的考生不予录取。
  
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校考成绩合成。合成总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校考成绩(素描一成绩×50%+色彩一成绩×50%)。
  
以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 100%招生计划划定最
  
低录取资格线。录取资格线上的考生根据合成总分从高





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参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考生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专业技能学习成果记录及其他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等择优录取。合成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素描一、色彩一、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
(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2.    对新疆内职班应届毕业生、西藏内职班应届毕业
生,采用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统一入学测试包括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生活英语、科学常识 4 个方面的内容,满分150 分,考试时间 90 分钟。
职业技能测试为校考,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素描二、色彩二)。校考成绩满分为100 分(素描二、色彩二满分分别为 100
分,各按 50%计入校考成绩),校考成绩不得低于 60分。没有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的考生不予录取。
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入学测试成绩和校考成绩合成。合成总分=统一入学测试成绩+校考成绩(素描二成绩×50%+色彩二成绩×50%)。
以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 100%招生计划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录取资格线上的考生根据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参考考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专业技能学习成果记录及其他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等择优录取。合成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素描二、色彩二、入学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3.    退役士兵考生的考试录取办法,按照市教委、市
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的文件(另发)规定执行。
4.    对符合本校免笔试条件的考生,采用面试并与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获奖项目与招生专业相关。在此基础上,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免笔试,经由面试选拔合格入学。





  
  
免笔试项目
颁证机构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个人一、二等奖获得者
  
教育部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个人一等奖获得者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
符合免笔试条件的考生须于填报志愿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免笔试申请材料(详见学校官网发布的相关通告),过时不予受理。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免笔试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网上公布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
  
对通过免笔试条件审核的考生进行面试并进行综合录取,面试内容由我校根据专业特点确定,同时参考上海市中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综合评定,给予考生相应的得分。面试总分为 200 分(其中综合素质评
  
价 20 分,详见我校  2022 年免笔试面试实施方案,面试
  
总分不得低于 120 分)。
  
以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 100%招生计划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录取资格线上的考生根据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不进行调剂。面试录取比例不超过此次自主招生各招生类型计划数的10%。每个专业录取人数最多不超过其招生计划数的 50%
  
(小数按去尾原则取整),未被录取者可参加后续的笔试。
  
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 号) 要求,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   World Skills  Competition  )”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上海市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申请保送入学资格,学校将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
  
织相关综合考核。
  
十三、收费标准
学 费 标 准
10000 元/年,(沪价行(2000)120 号、沪教委财(2000)
  
27 号)
住宿费标准
1200 元/年,(沪价费[2003]56 号、沪财预[2003]93 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 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
  
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监察处监督。举报电话:021-69977845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ada.edu.cn
  
招生官网:zs.sada.edu.cn 咨询电话:021-64398515
  
  
  
  
十七、其他须知
(一)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2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其他考试;未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参加文件规定的其他考试。
  
(二)因疫情原因,本章程如有更改,以学校官网公布为准。
  
(三)本章程由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
  
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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