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师范大学五月三校生高考招生简章
大树 • 2020-04-30 07:05 • 6084 次点击 • 三校生高考
2020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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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称 |
上海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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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读校址 |
徐汇校区地址为桂林路100号;奉贤校区地址为海思路1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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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层次 |
■ 本科 □高职 □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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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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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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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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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师范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三校生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师范大学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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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20年招生专业为:录音艺术(艺术类),计划5人。 无男女比例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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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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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选拔对象 |
一、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13号)关于三校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年三校生考试。 二、报考流程:5月17日-5月18日16:00前网上报名;具体报名、缴费等流程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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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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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测试办法 |
一、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 5月30日(星期六)9:00—11:30语文 14:00—15:40数学 5月31日(星期日)9:00—10:40外语 二、职业技能测试 时间:2020年6月6日 地点:上海师范大学(桂林路100号) 考试科目:1.音乐理论与音乐科技基础知识 2.音乐科技综合素养 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内容、安排等详见我校招生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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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录取规则 |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 二、我校仅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参加我校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中选拔录取。 三、考生须达到上海市统一划定的三门统一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线,且二门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均须达到60分。学校依据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五门考试总分),按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测试科目总分成绩、外语成绩、语文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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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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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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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完善的帮困助学设施,如慈善爱心屋、爱心家园等,根据有关政策对困难学生发放学习和生活用品,提供活动场所,开展各类资助育人活动。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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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三校生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64322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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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招生办官网:http://ssdzsb.shnu.edu.cn 咨询电话:643226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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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须知 |
一、录取的新生,与2020年秋季学生一起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二、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学校招生网站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