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海理工大学专升本简章
大树 • 2020-04-28 08:56 • 1546 次点击 • 专升本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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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称 |
上海理工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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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读校址 |
校本部地址为军工路516号。专升本相关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校本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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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层次 |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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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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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理工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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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理工大学的专科起点升本科毕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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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本科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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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20年我校“专升本”招生总计划为135人,其中含退役士兵计划15人。招生专业及分专业计划详见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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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大组 |
专业 |
层次 |
学制 |
计划数 |
退役士兵计划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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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环境设计 |
本科 |
2年 |
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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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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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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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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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包装工程 |
本科 |
2年 |
27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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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编辑出版学 |
本科 |
2年 |
21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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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学 |
1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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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学 |
2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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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男女比例限制,各专业教学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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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11号)关于“专升本”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年“专升本”。 (一)报名条件 1、考生所学专科(高职)专业须在系统填报专业范围内。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站查询“2020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参考范围”。 2、考生须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艺术类(第1招生大组)考生须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315分及以上。 3、凡不具备相应计算机等级证书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计算机考试,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4、退役士兵考生不受英语四级成绩及计算机证书限制。 (二)报名办法 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及打印准考证等事项按上海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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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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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测试办法 |
(一)“专升本”统一文化考试时间:2020年5月23日。待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并完成缴费后,我校在学校招生网上择日公布具体各科目考试时间及地点。 (二)“专升本”各专业考试科目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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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录取规则 |
(一)凡考试单科成绩在50分以上者,以合成总分为录取依据,合成总分计算原则如下。 第1大组:合成总分=(科目1成绩×60%+科目2成绩×40%)×2。 第2、3大组:合成总分=(科目1成绩×50%+科目2成绩×50%)×2。 退役士兵:合成总分=科目1成绩×200%。 (二)在同一招生大组内,单科成绩符合要求的,按照招生计划,根据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退役士兵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三)同分规则:按考试科目1、考试科目2分值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四)考生限报1个专业,并自愿选择是否服从所属招生大组中的专业调剂。服从调剂的考生将在所属大组内进行调剂,非同一招生大组之间不进行专业调剂。 (五)当某一大组的合格生源数不足时,学校有权决定是否将该组余额计划调至其它大组。 (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被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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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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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考务费标准 |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沪价费[2002]8号、沪财预[200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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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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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专升本”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办公室、监督检查室监督。举报电话:021-5527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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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www.usst.edu.cn 招生办官网:zhaoban.usst.edu.cn 咨询电话:021-55270799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6:30,双休日、节假日、寒假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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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须知 |
(一)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站,相关信息均通过我校招生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考我校“专升本”的考生须具备走读条件,我校不提供住宿。所有“专升本”新生在我校校本部走读。请考生报考时慎重考虑。 (三)本章程中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和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