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华东政法大学专升本简章
大树 • 2020-04-28 08:55 • 1343 次点击 • 专升本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华东政法大学 |
|||||
二、就读校址 |
长宁校区地址为万航渡路1575号;松江校区地址为龙源路555号。专升本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松江校区。 |
|||||
三、招生层次 |
■ 本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华东政法大学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华东政法大学的专科起点升本科毕业证书 |
|||||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执行部门,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华东政法大学纪检监察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20年我校“专升本”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安排为: |
|||||
专业 |
层次 |
学制 |
计划数 |
|||
法学 |
本科 |
2年 |
20人 |
|||
其中: 本市2019年退伍的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士兵以及本市高校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2020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3名。 |
||||||
八、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11号)关于“专升本”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年“专升本”。
报名条件须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按照上述要求,无计算机等级证书的考生,须参加并通过我校组织的计算机考试,考试大纲参照上海市高校计算机一级考试,操作系统为Windows7。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我校招生网。 (二)网上报名及审核 考生须于4月29日(9:00-21:00)、4月30日(9:00-12: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报名和填报志愿。 根据市教委统一安排,2020年专升本报名确认采取网上审核方式,考生无需现场确认。 |
|||||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
十、测试办法 |
(一)打印准考证 完成缴费的考生可于5月19日-5月22日在报名系统完成准考证打印。 (二)考场安排 考生可于5月20日开始登陆华东政法大学招生网(zsb.ecupl.edu.cn)查看考场安排。 (三)笔试时间、地点 普通应届专科(含高职)考生: 法律基础 2020年5月23日9:00-11:00 退役士兵考生: 综合科目(民法、英语、政治)2020年5月23日9:00-11:00 具体安排以我校招生网公布为准。 (四)笔试科目、参考书目 笔试科目: 1.普通应届专科(含高职)考生:法律基础(分值150分) 2.退役士兵考生:民法(分值50分),英语(分值50分),政治(分值50分) 参考书目: 1.普通应届专科(含高职)考生: 《法学概论(第十三版)》,吴祖谋 李双元主编,法律出版社(相关法律条文如有变动的,以最新公布的为准); 2.退役士兵考生: 《民法》,全国各类成人高考复习考试辅导教材(专科起点升本科)第15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英语》,全国各类成人高考复习考试辅导教材(专科起点升本科)第16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政治》,全国各类成人高考复习考试辅导教材(专科起点升本科)第16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五)面试内容及面试时间、地点(只针对普通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 面试分值150分,重点考核学生综合素质等内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
十一、录取规则 |
普通应届专科(含高职)考生:考生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后,学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50%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划定面试资格线;最终将按照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同分情况下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依次进行比较予以录取。 退役士兵考生:考生在达到成绩合格的前提下,学校将按照考生总成绩(民法成绩+英语成绩+政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予以录取。同分情况下按照考生民法成绩、英语成绩依次进行比较予以录取。 |
|||||
十二、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6500元/人/学年(沪价行〔2000〕120号) |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
|||||
报名考务费标准 |
报考费通过网上平台统一进行缴纳,缴费日期为5月18日。具体标准为: 无需参加计算机考试的普通应届专科(含高职)考生收费为40元; 需参加校内组织的计算机考试的普通应届专科(含高职)考生收费为66元; 退役士兵考生收费为92元。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未完成专升本报名流程,不予参加考试;缴费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已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
|||||
十三、资助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和各类单项奖等学年奖学金以及40余个社会奖助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专升本”招生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举报电话:021-57090496 |
|||||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www.ecupl.edu.cn 招生办官网: zsb.ecupl.edu.cn 咨询电话:021-57090220 |
|||||
十六、其他须知 |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赴考途中及考试过程中,应确保身体状况良好,佩戴口罩,有条件可随身携带速干手消毒剂。注意个人卫生,注意咳嗽礼仪,保持安全距离,考试过程中自觉服从我校防疫工作要求。 学校招收的应届专科(含高职)“专升本”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查验考生的专科毕业证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本市专科(含高职)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招收的“专升本”新生,按照我校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规定,必须在两年学习期限内,取得英语四级和上海市计算机一级等级证书,方能达到学校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