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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专科自主招生章程

大树 • 2017-09-05 01:14 • 85 次点击 • 专科自主招生考试



一、学校名称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观海路505号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01-03为艺术类专业;04-22为非艺术类专业)
招生计划
三校生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齐全考生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全考生
01

影视动画
7
5
2
02

电脑艺术设计
20
7
2
03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7
5
2
04

应用英语
40
10
2
05

应用德语
20
10
2
06

应用西班牙语
20
10
07

应用法语
20
12
08

应用日语
28
12
2
09

应用韩语
18
12
2
10

文秘
30
7
11

法律事务
15
7
12

汉语
15
9
13

新闻采编与制作
20
8
2
14

国际商务
25
9
15

物流管理
15
8(1)
2
16

会展策划与管理(中澳合作)
25
15
17

酒店管理
15
7
18

会计
15
7
19

计算机信息管理
20
8(1)
2
20

电子商务
20
7
21

数控技术
25
8
2
22

机电一体化技术
25
10(1)
小计
445
193
22
总计划数
660

备注:退役士兵计划数包含在括号中

六、招收男女生比例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市卫生局、市教委联合印发的《上海市招生体检管理办法》执行

八、录取规则

(一)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齐全考生
1.测试要求
(1)考生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等十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非艺术类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测试时间60分钟。
(3)艺术类专业考生无须参加技能测试,但须参加学校单独组织的《素描》、《色彩》科目加试。《素描》、《色彩》分值各位100分,测试时间各90分钟。
(4)报考《应用英语》专业加试《英语口语》;报考《应用日语》专业加试《日语口语》。
(5)报考《应用德语》《应用法语》《应用韩语》专业的考生,以自愿为原则,加试对应专业的《口语》。
(7)以上语言类《口语》加试分值各为20分。测试时间15分钟/人左右。
(6)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A、B、C、D、F的折算分:A=100;B=90;C=75;D=60;F=40。

2.录取办法
(1)非艺术类专业: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0门成绩折算分总分+技能测试成绩+部分专业加试成绩+政策和校内加分=合成分,依据合成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优先录取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
(2)艺术类专业: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0门成绩折算分总分+ 专业加试成绩×50%+政策和校内加分=合成分,依据合成分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优先录取艺术类专业加试总成绩高的考生。不得转录非艺术类专业。
(3)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数,接受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按考生的合成分(同考试科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合成分相同,非艺术类专业则优先录取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艺术类则优先录取专业加试总成绩高的考生。
(4)如我院一志愿录取后有计划缺额,接收二志愿和调剂志愿的考生。二志愿和调剂志愿录取按学业水平考试10门成绩折算分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出现同分,非艺术类专业优先录取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艺术类优先录取专业加试总成绩高的考生。
(5)退伍士兵招录政策以市教委相关规定执行

(二)三校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全考生
1.文化成绩要求
(1)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测试和素质技能测试。入学测试分值为150分,测试时间90分钟;素质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
(2)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测试和《素描》、《色彩》科目的专业加试。《素描》、《色彩》分值各为100分,测试时间各90分钟。
(3)报考《应用英语》专业须加试《英语口语》;
(4)报考《应用日语》专业:《入学测试》试卷中“英语知识”改做“日语知识”,还须
加试《日语口语》。
(4)报考《应用德语》《应用法语》《应用韩语》专业的考生,以自愿为原则,加试对应
语言类专业的《口语》。
(5)以上语言类《口语》加试分值各为20分。测试时间15分钟/人左右。
2.录取办法
(1)非艺术类专业:按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部分专业加试成绩+政策和校内加分=合成分,依据合成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优先录取素质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应用日语》专业考生不得转录其他专业。
(2)艺术类专业:按入学测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X50%+政策和校内加分=合成分,依据合成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优先录取专业加试总成绩高的考生。不得转录非艺术类专业。
(3)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数,接受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按考生的合成分(同考试科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合成分相同,非艺术类则优先录取素质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艺术类则优先录取专业加试总成绩高的考生。
(4)如我院一志愿录取后有计划缺额,接收二志愿和调剂志愿的考生。二志愿和调剂志愿录取:非艺术类专业按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出现同分,则优先录取素质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艺术类则按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出现同分,则优先录取专业加试总成绩高的考生。

九、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会展策划与管理(中澳合作)专业:学费15000元/生/学年。(沪教委财【2005】第34号)
2、影视动画、电脑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三个艺术类专业:学费13000元/生/学年。(沪价费【2007】第003号)
3、其他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沪价费【2007】第003号)

住宿费标准

2500元(四人间)/生/学年(沪价费【2003】第56号、沪财预【2003】第93号)。

报名、考试费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门,艺术类专业考试费50元/门。(沪价费[2006]5号)

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一、联系电话

021-68020551、021-68021818、021-68020632、021-68020939(传真)

十二、投诉监督电话

021-68025976

十三、网址

http:// www. sicfl.edu.cn

十四、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其他须知

(一)报名资格:按上海市教委文件规定
(二)报名办法:2012年 2 月 16 日9:00至 2 月18 日18:00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com.cn和www.shmeea.edu.cn)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每个考生限报同一组内的3所院校,分为第一、第二和第三志愿,另设调剂志愿栏;此外,一所院校内最多只能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调剂志愿;2012年2月24日、25日考生到所填报的第一志愿学校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三)测试基本内容、考试时间地点:《入学测试》主要考察学生语文、数学、英语和生活常识;《素质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道德修养与法律常识(含法律基础、道德修养、时事政治)、基本科学素质(含数学知识运用、信息科技知识、自然科学常识)、人文艺术修养(含语言沟通与表达、史地常识、艺术修养)、健康与安全(含身体健康与心理健康、安全常识)等;《素描》、《色彩》、语言类加试《口语》基本要求可以通过我院网站查询。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准》。
(四)市政策加分:按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市政策减分和校内加分:最高限为30分。

校内加分项目
分值
颁证机构
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

20
上海市教委
高中阶段获得“青少年发明创造比赛”个人二等奖及以上

20
上海市教委
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个人三等奖

20
教育部职成教司
上海市星光计划个人全能二等奖

15

上海市教委、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星光计划个人单项一等奖

10

获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

15

国家劳动和社保部、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获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中级证书者

10

高中阶段获得区、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

15
区、县级
教育部门

获得全国等级英语(PETS)三级证书以上者

15
教育部考试中心

获得全国等级英语(PETS)三级证书者

10

    获得日本语能力测试三级证书以上者

15
《日本语能力认定书》发证主管部门

获得日本语能力测试三级证书者

10

获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甲等(87分以上)证书者

10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获得等联合颁发的上海市现代通用秘书证书者

10
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人事局

高中阶段获得一级运动员称号者

15
市体育主管部门

高中阶段获得二级运动员称号者

10

备注:1.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符合政策加分和校内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持有关证书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在规定时限办理个人报名信息确认手续时交我院招生部门进行审核。
2.经审核确认加分条件的考生,学院将在网站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加分才能生效。
3.政策加分和校内加分有关证书或证明(原件)审核工作截止日期: 2012年3月3日(周六)15:30
(六)预录取结果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小组讨论确定后,招生办分别将预录取结果在校园网公布,同时报教委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向新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新生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八)学校在5月上旬至6月上旬,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录取新生进行入学教育。
(九)所有新生一律住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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