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电机学院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简章
大树 • 2017-09-05 01:09 • 93 次点击 • 专科自主招生考试
一、2012年招生专业人数及说明: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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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齐全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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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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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全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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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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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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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自动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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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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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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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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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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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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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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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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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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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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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一体化技术 (中德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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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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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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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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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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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技术 (中加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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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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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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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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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务 (中澳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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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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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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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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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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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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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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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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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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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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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全的考生含本市往届高中生和从外省市转入的高中毕业生。
2、括号内计划数为退役士兵招生计划数。
3、住宿费为900-1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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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咨询与报名:
2、 2012年2月16日9:00~2月18日18:00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com.cn和www.shmeea.edu.cn)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三、填报志愿办法
每个考生限报同一组内的3所院校,分为第一、第二和第三志愿,另设调剂志愿栏;此外,一所院校内最多只能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调剂志愿。
四、现场确认信息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凡第一志愿填报上海电机学院的考生于2012年2月24日、25日上午8:30~15:30到闵行区江川路690号进行现场信息确认、交报名费、领取准考证、符合我校加分政策的考生办理有关手续。
1. 应届高中生须提供2012年高考报名号、本人身份证或学籍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历届高中生须提供2012年高考报名号、本人身份证及在上海高中阶段的毕业证书。
2. 应届“三校生”须提供由所在“三校”开具学历证明、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历届“三校生”须提供由原毕业学校开具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及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 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5. 考试报名费14元,《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每门测试费26元。
6. 凡参加报名的复员、退伍军人须具有市、区(县)民政局证明、“退役证书”,本市户籍证明、高中毕业相关证书、凡入伍期间立功受奖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 报名手续确认后,学校发放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测试(请妥善保管)。
五、报名对象及考试科目、录取办法:
(一)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齐全的考生:
1、文化成绩要求:
(1)考生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等十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且对已取得6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报考我校须达到3C3D及以上,有F者不能报考。
3、录取办法:将十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等第折算成分数的总和+技能测试成绩+学校政策性加分的合成分,根据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依次看数学、语文、英语、素质技能考试成绩。后四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不全者或含等第F者均不得参加录取。
(二)三校生及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全的考生:
1、考试科目:《入学测试》和《素质技能测试》
2、录取办法:此两类计划以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考试成绩+学校政策性加分的合成分为依据,根据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同分条件看入学测试成绩。
(三)退役士兵单独命题,计划单列,录取办法参考第(二)点。
(四)免笔试录取:对于科创能力特别突出的学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齐全的考生须满足我校设置的学业水平等第要求),获得过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上海市“星光杯”中等职业技能比赛个人全能一等奖或其他国家级发明创新类奖项的考生,符合获奖奖项与所报专业大类对口要求,学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面试答辩,答辩通过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可予免笔试录取。
备注:符合免笔试录取条件的学生请在学校http://www.sdju.edu.cn网址进入“招生就业”中的阳光招生平台下载申请表,并于2月10日~15日之间携带申请表和获奖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送交至闵行区江川路690号招生办公室。学校将组织专家面试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试内容、试卷分值和考试时间地点:
《入学测试》主要考察学生语文、数学、英语和生活常识。测试时间90分钟,满分为150分。
《素质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道德修养与法律常识、基本科学素质、人文艺术修养、健康与安全等。测试时间60分钟,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七、校内加分政策:
符合我校加分政策的考生,请带好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当天,到招生办公室填写并上交《2012年上海电机学院专科层次自主招生校内加分申请表》,以便我校审核备案,过时不再办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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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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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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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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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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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学生十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等第中,含一个A加20分,含一个B加10分 |
2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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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只对第一类考生有效,此项分值可累加,最高不超过30分。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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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阶段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和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奖项者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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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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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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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4
|
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学科竞赛和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二等奖者 |
20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5
|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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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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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阶段获得区(局)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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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教育局 |
控股公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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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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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学科竞赛和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者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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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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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阶段获得区(县)学科竞赛和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者 |
区(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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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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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三等奖获得者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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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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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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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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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中级证书者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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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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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烈士子女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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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