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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兴韦信息技术职业学院专科自主招生章程

大树 • 2017-09-05 01:00 • 191 次点击 • 专科自主招生考试



一、学校全称

上海兴韦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又名沪南公路)1635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招生专业
专业志愿代码
招收三校生计划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
信息安全技术
01
25
商务管理
02
25
50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录取规则
   对于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0门科目成绩的考生: 
a、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等第对照分数如下:A=100、B=90、C=75、D=60、F=40。
b、考生合成总分=10门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之和+技能测试成绩。 
    c、所有考生英语等级需在B及以上。
   d、考生合成总分达到学院规定的资格线,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技能测试/面试的考试科目
所有考生均需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英语综合能力测试,包括笔试和口试。该测试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满分50分,口试满分50分。
如考生获得托福:iBT 61,pBT 500,cBT 173或雅思:≥5.5可免英语综合能力测试中的笔试部分,仅需参加口试。
3、备注:
1、进档考生按志愿顺序录取。
2、理科同分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文科同分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5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报名、考试费
考生报名费14元/人(沪价费[2006]5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兴韦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兴韦信息技术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上海兴韦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021-6802077268020761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上海兴韦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院长办公室:021-68020823

十四、网址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报名要求与考试
1、所有考生均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2月16、17、18日。
   2、参加A组招生考试的考生可在本组5所学校范围内任选3所作为学校志愿。
3、技能测试加试时间为2012年 3月上旬,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事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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