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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依法专科层次自主招生章程

大树 • 2017-09-04 11:01 • 132 次点击 • 专科自主招生考试


一、学校全称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闸北区原平路55号

三、层次 高职

四、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2012年专科自主招生总计划225名。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三校生考生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齐全的考生(含退伍士兵)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全或没有的考生
01 应用德语(商务德语) 10
02 应用法语(商务法语) 10
03 旅游管理 10 10
04 酒店管理 10 10 2
05 物流管理 5 5
06 工商企业管理(中法合作) 15
07 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制作技术) 15 5
08 飞机制造技术 5 5
09 软件技术 10 12
10 计算机网络技术 15 8
11 汽车运用技术(汽车检测技术) 10 10(含退伍2人) 3
12 广告设计与制作 20
13 装饰艺术设计 10
14 影视动画 10
小计 120 100 5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不限,入学后教学语言种类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一)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0门科目成绩的考生的录取办法:

1、将学业水平考试每门课成绩A、B、C、D、F折成固定对应的分数:A=100;B=90;C=75;D=60;F=40。

2、学校加试内容为面试,录取总分=10门成绩总分+面试成绩,(其中10门成绩总分为1000分,面试总分为100分,校内加分计入录取总分),根据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3、如同分则依次比较面试、英语、语文、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成绩。

4、非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将10门科目成绩总分(总分100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二)10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没有或不全的高中生和三校生录取办法

1、非艺术类考生根据专业志愿,按入学测试和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总分(校内加分计入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考生根据专业志愿,按入学测试、图形设计和色彩成绩总分(校内加分计入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如同分,非艺术类专业依次比较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的成绩;艺术类专业依次比较图形设计、色彩、入学测试成绩。

3、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采用自主命题方式考试,总分为250分,考试时间为2.5小时。 其中,“入学测试”包含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生活英语、科学常识4个方面内容,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小时。素质技能测试包括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团队管理、生涯规划6个方面的内容,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小时。

图形设计、色彩满分各100分,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

4、非一志愿报考的考生,按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三)、退伍士兵招生

退伍士兵录取工作,根据其统一测试的文化成绩及报考志愿,择优录取。招生计划单列。

(四)加分条件(如符合二项以上,以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累计加分。)

类别 加分项目 分值 颁证机构
评优证书 高中阶段获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 20 上海市教委
高中阶段获区(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 15 区县教育局、控股公司(局)
技能竞赛证书 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个人一等奖或二等奖(需报考相关专业) 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可以免试入学 教育部
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个人三等奖 20
上海市“星光计划”个人全能一等奖(需报考相关专业) 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可以免试入学 上海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上海市“星光计划”个人全能二等奖 20
上海市“星光计划”个人全能三等奖 12
上海市“星光计划”团体一等奖 15
上海市“星光计划”团体二等奖 10
旅游职业技能大赛全能一等奖 10 上海市旅游职教集团
旅游职业技能大赛全能二等奖 5
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高级证书 20 国家劳动和社保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高职教育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2、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3、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14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沪教委财[2003]35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报名、考试费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门,艺术类专业50元/门

(沪财费[2006]005号 沪财预联[2006]1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66109601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56052871、56958255、56958696(监察室)

十四、网址 http://www.shxj.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一)报名要求与考试

1、所有考生均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2月16—18日。

2、参加A组招生考试的考生可在本组任选3所作为学校志愿。

3、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及面试时间为2012年 3 月3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注明为准。

(二)现场确认及须提供证书种类与名称

网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请于2012年2月24~25日9:00~15:00,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报考证明(应届三校生提供学校证明;应届高中生提供高考报名号证明;历届高中生、三校生提供毕业证书)、比赛获奖证书、一寸免冠近照2张、报名考试费等,来我院(原平路55号)办理报名确认和证书递交手续(截至日期2月25日15点)。上述所有证件、证明、证书全部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

(三)退伍士兵报名办法考试及录取

2012年2月25日凭身份证、退役士兵证明、一寸近照2张、报名考试费等,直接到我院(原平路55号)办理报名手续,不需要网上报名。考试单独组织、计划单列、录取标准单列。

(四)2012年秋季新生正式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弄虚作假、体检不合格或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但最终未正式毕业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五)本章程由上海行健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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